海关总署关于银行履行加工贸易保函项下赔付责任时征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24:27 394 人看过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关于加工贸易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税款保证金办法实施细则》(署税〔2000〕124号)第九条规定:“当企业发生走私违规或欠税等行为时,海关对企业欠缴的税款及缓税利息进行一次性强行扣划。……中国银行凭上述单证在海关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次日起、30日内(最后一日逢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顺延)履行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据此,对于中国银行在上述规定赔付的30日内(最后一日逢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顺延)履行赔付责任的,不再另行征收滞纳金。

特此通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1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海关总署相关文章
  •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原油加工贸易按实际出成率核销的通知
    关率实成的关销对油对核贸率贸于际海的强通率海海总关的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据反映,一些海关在对进口原油加工成品油(汽油、柴油)出口核销时,允许根据国内外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串换成品油品种,按“综合出成率”予以核销。这一做法,违反了加工贸易管理的规定,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立即纠正。对此,重申对进口原油核销规定如下:原油属于国家实行进口限量登记管理的重点商品,对进口原油加工成品油的核销,各海关必须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执行暂停进口柴油、汽油后国内油品供应有关海关监管操作办法的通知》(署税〔1999〕190号)中所附石化公司提供的“进料加工原油产品复出口商品收率表”对各类油品的实际收率进行合同备案等审批、监管核销。各海关不得随意变通、同意企业串换品种出口。各海关接此通知后,请认真检查原油加工贸易监管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切实按照“依法行政,为国把关”的方针,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加工贸易
    2023-06-06
    440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占压海关税款监督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占压海关税款监督的通知银发[2005]348号近来,海关总署在对海关税款缴入国库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时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经收海关税款工作中占压海关税款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海关税款入库进度。为加强商业银行及信用社经收海关税款业务的监督,防止占压税款现象的发生,确保海关税款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各地海关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海关与国库部门的对账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二、各地海关要切实加强内部财务、征税、通关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海关内部征管机制,加强对税款入库已核注而未核销税单的监管,规范税款核注、核销工作,加强对税款入库工作的评估检查,并将税款核注、入库核销等指标纳入税收征管质量考核范围,督促有关业务现场及时反馈情况。三、人民银行各级国库部门要进
    2023-06-07
    468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对来华和去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有关审批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对来华和去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有关审批问题的通知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近接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印发<举办来华经济贸易展览会等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在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销会等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与海关监管工作有关问题摘转如下:一、由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展览会,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审批,并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其它有举办来华展览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及外贸总公司、工贸公司举办展览会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各外贸总公司、土贸公司为配合进口订货举办的展出场地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下的小型技术交流会、国外样品展示会,由公司自行审批。地方贸促分会及其所属展览公司(中心)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举办来华展览会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举办展览会,由主办单位提出计划后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审批,并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二、以
    2023-06-05
    287人看过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海关征收的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
    财库[2004]169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2003]3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海关系统所征收的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和应付利息的退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并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还的,经海关核实后,在退付多征税款的同时,还应退还多征税款部分所产生的利息。应退利息按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息率计算。计算应退利息的期限从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之日(以收款银行办理收款业务的时间为准)起至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止。二、为保证应退税款和利息及时、准确地退还纳税义务人,海关对纳税义务人的退税申请以及原专用
    2023-06-07
    296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相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署税发[2002]119号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发了《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7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2年6月1日起,除加工贸易外,全国钻石(具体品种见附件1)进出口统一集中到上海钻石交易所办理报关手续,其他口岸均不得进出口钻石。二、钻石饰品(详见附件2)仍按现行规定管理。各口岸进口时,海关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减为5%,并后移至零售环节由国内税务部门征收。三、从上海钻石交易所主管海关报关进入国内市场的钻石,包括从国外销往国内市场的钻石和从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钻石,进口关税予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照章征收,消费税税率减为5%,并后移至零售环节由国内税务部门征收。四、对上海钻石交易所会员单位进口到上海钻石交易所的钻石
    2023-06-07
    476人看过
  • 海关总署行邮司关于实行“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货票”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行李邮递物品监管司发布文号:(1986)行一字第139号各局、处级海关:为了整顿和加强文物市场的管理,便于海关查验和防止文物走私,文化部决定:自198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的文物商业中使用“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货票”;在此之前已出售的文物、古籍连同原发货票在半年之内出境有效。请照此办理。我署(1985)署行字第93号通知第二条同时废止。附件: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货票(第二联)(略)
    2023-06-05
    56人看过
  • 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4]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中“落实公平税赋政策,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精神,现就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首批对国内完全能够生产、质量能够满足下游加工企业需要的进口热扎板、冷扎板、窄带钢、棒线材、型材、钢铁丝、电工钢等78个税号的钢材产品(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自2014年7月31日起,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2014年7月31日前已签订的合同,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实际进口的,允许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以保税的方式开展加工贸易。二、上述政策措施适用于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2014年7月31日前区内已设立并从事附件
    2023-06-01
    456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强型有关通加舶来监的对型通问型关来署澳于关署管署船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2000〕133号)广东分署、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南宁、重庆、海口海关:根据《国务院关于对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加强和完善监管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80号)精神,广州、深圳、拱北海关已分别在大铲岛、三门岛、桂山岛和湾仔恢复和设立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以下简称“小型船舶”)及其所载货物进行监管的中途监管站,办理海关关封和舱单确认手续。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海关实施中途监管对维护小型船舶的正常航行,维持正常的贸易秩序和打击利用小型船舶进行走私违法活动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目前情况看,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小型船舶采取更改船籍等手法逃避海关中途监管或不按规定到中途监管站办理有关手续,个别海
    2023-06-06
    368人看过
  • 长春市关于执行《关于征收土地收益金的通知》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物价局:为贯彻执行吉林省建设厅、财政厅、税务局、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征收土地收益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地产经营管理,保证财政收入,同时根据《吉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现就《通知》在我市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做以下规定:一、凡在长春市市区、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区内通过划拨或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其土地使用权(含连同地上建筑物)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地产经营活动的均应按其收益额的20%~50%交纳土地收益金。市房地产局地产经营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城建房产管理部门继续代财政征收土地收益金。二、以房屋买卖、交换、赠与为特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活动和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联建房屋而引起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活动,应交纳土地收益金。三、以出租房屋、场地和营业柜台为特征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活动,
    2023-06-10
    329人看过
  • 关于加工贸易的术语汇总
    加工贸易的术语汇总加工贸易货物,是指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加工成品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单位耗料量,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的数量,简称单耗。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承揽企业,是指与经营企业签订加工合同,承接经营企业委托的外发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承揽企业须经海关注册登记,具有相应的加工
    2023-06-06
    405人看过
  • 海关总署多举措确保便利贸易
    以前用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申报,每批货物价值不能超过5万美元,有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货值放宽到15万美元,我们可以把义乌市场上更优质的商品推荐给客户了。义乌市合京进出口公司有不少欧美客户,作为首批享受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便利的商家,经理何峰明深有体会。自11月1日起,杭州海关试行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这标志着为义乌小商品量身定制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大进展。同样,为了适应新型贸易业态,在刚刚过去的双十一期间,海关的监管系统信息模块,与众多电商及物流企业实现数据互通,打通跨境网购的下单、支付和物流等环节。当消费者下单时,订单信息就会第一时间同步到海关信息系统,系统立即根据商品种类价格计算出税费。当商品到达海关时,海关信息系统自动调出数据进行快速清关,大大提高通关效率。根据国务院督查的要求,海关总署多措并举,确保便利贸易不打折扣。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发展、进
    2023-06-06
    267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对美国出口钢丝绳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近日,外经贸部就对美出口钢丝绳的管理问题致函总署(外经贸贸制函〔2001〕54号,见附后)称: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美国出口钢丝绳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280号)中规定,对美出口钢丝绳实行指定公司经营管理范围仅限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边境贸易方式不在此之内。据此,以一般贸易以外的贸易方式对美出口钢丝绳,不实行指定公司经营,不需委托江苏法尔胜集团公司等8家企业代理出口,企业可自行办理出口手续,海关接受报关并为其办理出口海关手续。以上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贸制函〔2001〕54号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对美国出口钢丝绳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280号)后,各地执行情况总体上说是好的。近日部分省市及有关企业来电查询以加工贸易方式对美出口钢丝绳是否遵照上述文件执行,经
    2023-04-24
    333人看过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棉纱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外经贸委(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第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和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490号,以下简称《目录》)。经研究,现对《目录》中“棉纱”商品税号进行调整,税号52053200、52053300、52054100、52054200、52054400项下的棉纱品种不再列入限制类商品目录,自2001年3月15日起执行。
    2023-04-24
    320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对国产棉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今年2月18日,国家计委、海关总署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国产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计经贸〔2000〕161号),并同时废止了国家计委、海关总署等八部委于1999年3月31日联合下达的《关于新疆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计经贸〔1999〕352号)。为保证国产棉以出顶进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总署行政规章效力的连贯性,今后海关对国产棉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一律适用海关总署令第72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违反<关于新疆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各关在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同时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和《规定》的相应条款。本通知所附公告稿请各关自行对外公布。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通知,对违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海关总署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国产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
    2023-06-06
    467人看过
换一批
#海关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简称“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多>

    #海关总署
    相关咨询
    • 关于合同的滞纳金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3
      我国法律对合同滞纳金没有相关规定,但规定合同有逾期违约金的标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 关于迟延履行责任的起算时间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4
      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被执行人就负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关于2018年补缴滞纳金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补交养老保险,滞纳金按应缴费用0.2%/天来计算的。一、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 标题:关于收取公司款项未履行义务的相关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06
      在员工收取应上交至公司的款项却未能如期交付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与该员工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若经过充分的沟通后,该员工仍然拒绝将所收款项归还给公司,则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此时,公司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员工离职后,同样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这可能涉及到诈骗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
    • 海关税收滞纳金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8
      根据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收滞纳金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