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和行纪合同有哪些不同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20:43:12 265 人看过

居间人只是收取居间费用而行纪合同是委托人支付报酬。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居间合同(就是我们常说的中介合同)中,居间人(中介方)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促成合同成立工作,最终合同需要委托人和相对人签订,所有权利义务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只是收取居间费用;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居间合同管辖权是哪里,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一、居间合同管辖权是哪里?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关于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法律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二)合同的标的不同。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
    2023-04-13
    416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哪些义务
    一、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行纪合同有如下特征: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3.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哪些义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如下义务: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2.直接履行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3.妥善保管委托物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负担行纪费用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
    2023-06-19
    358人看过
  • 行纪合同居间行为是一种合同吗?
    不是同一种。(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进行调整。(二)合同的标的不同。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实施是委托人与行纪人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所在,故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即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所办理的事务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
    2023-06-16
    350人看过
  • 居间合同不履行有哪些条件
    居民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一、承诺书违约的后果会是什么承诺书违约的后果: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可能造成的损失;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支付违约条款怎么写?需要写清以下几点: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2023-03-11
    55人看过
  • 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点以及居间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点居间合同的法律特点有: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居间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居间合同生效要件一般分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居间人与委托人首先要订立书面的居间合同,这是形式要件;其次,居间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且居间事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第三,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款。三、居间合同可以代理一方签字吗居间合同可以代理一方签字。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委托合同是委托人
    2023-06-26
    272人看过
  • 什么是指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
    一、什么是指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如某配件厂(甲方)委托某销售公司(乙方)代销产品,乙接受甲的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甲销售,代销价款归甲方,乙方收取代销费。在这个关系中,甲为委托人,乙为行纪人。我国改革开放前受计划经济的限制,行纪业很不发达,只有一些国营和集体的信托商店、旧货寄售商店和贸易货栈等,主要是公民的寄售业务。改革开放后,全国各地相继恢复和新建许多贸易信托、行纪等机构,包括房地产中介机构独家销售公司等。由于行纪人往往是在一定领域内从事专门性行纪活动,比较了解行情,熟悉业务和供求关系,且手段简便、灵活,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服务,对扩大商品流通,促进贸易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二、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3-04-02
    373人看过
  • 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委托合同是否一样?
    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委托合同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属于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而后者的话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来进行合同的成立,委托合同范围比较广。具体如下。(l)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
    2023-06-29
    314人看过
  •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比较分析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联系和区别具体有哪些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三者的相同点都是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它们的不同点在于:(l)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023-07-06
    231人看过
  • 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定义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定义是怎样的1、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2、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居间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2023-04-18
    268人看过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不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经纪合同是经纪人在承办经纪和代理业务时,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经纪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一、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
    2023-02-26
    280人看过
  •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
    合同变更和解除与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是为调整合同关系和当事人利益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1)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人变更了原合同关系;(2)合同变更由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也是合同终止的方式之一;(3)合同变更和合同终止基于有效合同的存在;(4)合同变更和合同终止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然而,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首先,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的非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而不是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更不用说消除原合同关系。仅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合同的终止应消除原有的合同关系,终止合同的履行其次,合同变更的方式主要是双方协商产生的,而合同的解除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谈判只是解除合同的一种方式。合同变更必须协商,而合同终止则不必协商。第三,合同终止是违约后的补救措施。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一方可
    2023-05-07
    131人看过
  • 居间协议与行纪合同区别
    (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法律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二)合同的标的不同。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实施是委托人与行纪人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所在,故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即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所办理的事务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
    2023-06-29
    92人看过
  • 区分行纪合同和间接委托合同的不同之处
    首先,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其次,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然后,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最后,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有哪些?(l)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委托
    2023-07-06
    311人看过
  • 什么样的合同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样的合同是行纪合同只要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可以认定行纪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常见的有证券交易、委托拍卖等,根据上述行纪合同的概念,一般符合此概念的都属于行纪合同的范围。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行纪人具有主体的限定性行纪人应当是经过批准可以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3、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4、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法律行为5、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5、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2023-04-18
    22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有哪些不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并向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的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它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和居间合同有什么样的不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4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并向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的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它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有哪些不同,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6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相同点是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二者的不同点如下: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
    • 行纪法律法规有哪些?行纪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1
      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 居间行纪合同可以行纪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0
      1、居间合同不是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是委托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是一方(行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实施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同时收取报酬所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