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08:02:16 322 人看过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3条还规定:“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上述条款是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登记备案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的立法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预购人的优先购买权,从而保护预购人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后如何撤销

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和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根据实际需要,一些城市实施了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注销(以下简称合同注销)的认识尚不够深入和统一,以致各地的具体操作程序差异较大。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手续。

买卖双亲自房管局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包括签署许文件(例申请书、身份证证件、撤销协议书、原合同等)。

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网签合同,房东带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申请撤销网签。

3、如果办理过程涉及到手续费应由买方承担。

4、办理这种手续时需要本人要到场,本人不到场,需要有委托书才能够办理。

二、登记备案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有哪些影响

如果预售合同以登记备案为生效要件,则预售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如果不以登记备案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则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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