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辩护词】为贩卖毒品罪的于某辩护的辩护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6:21:08 277 人看过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受上诉人于某的委托和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上诉人于某的二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诉讼活动。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一审判决[2007]某刑初字第120号认定事实不清。

1、一审判决认定于某自2005年春节后开始向管某、张某、史某等人多次贩卖毒品,但一审判决并没有查明于某贩卖毒品的数量。

2、一审判决认定于某持有99.07克甲基苯丙胺是为了贩卖。认定的理由是:

(1)于某持有99.07克甲基苯丙胺数量明显超出了于某个人吸食所需数量;

(2)从行为连贯性看,于某购买毒品也是为了向他人贩卖(见一审判决书第8页第10行至第13行)。

那么,于某作为吸毒者,在99.07克毒品中,于某留给自己吸多少?准备向他人贩卖多少?一审法院均没有查清。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贩卖毒品罪是严格根据贩卖毒品的数量量刑处罚的。本案中,由于没有查清于某究竟贩卖毒品数量多少,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以依法不能对其定罪和量刑处罚,故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三、于某究竟是应定贩卖毒品罪还是非法持有毒品

罪?

前面已述,对于于某贩卖毒品的数量没有查清。因为于某本人是吸毒者,他准备留给自己吸食多少,贩卖多少,没有查清。一审判决称于某持有99.07克甲基苯丙胺数量明显超出了于某个人吸食所需数量,那么,于某个人吸食是多少?根据什么来认定?

而且,于某持有99.07克甲基苯丙胺没有具体的贩卖对象,也没有和他人约定贩卖数量,怎能定为贩卖毒品罪?

综上,一审认定于某贩卖99.07克甲基苯丙胺毒品的证据不足。纵观本案,对于某持有甲基苯丙胺99.07克宜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按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于某应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于某其本身吸毒也是毒品的受害者,毒品未扩散,未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于某无前科,是初犯。故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宽严相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议二审法院给予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对于某处以七年以上九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黄某某贩毒案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所接受········,指派我担任被告人黄某某的辩护人。接受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黄某某,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为履行辩护人的职责,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某犯罪事实认定不很客观。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922克是不客观的。事实上真正缴获被告人黄某某正在贩卖的毒品海洛因只有50克;在同案犯周文波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20克;以及缴获正欲交易的同案犯皮某国身上克毒品海洛因20克。在深圳市罗湖区高嘉花园高美楼5A室查获毒品海洛因769克,在深圳市罗湖区木头龙翠华花园14栋5C室查获毒品海洛因63克。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分类非常详细,刑法第六章第七节罪名多达十多个,根据罪刑事相适应原则,每种毒品犯罪行为应当确定恰当的罪名,每种毒品犯罪其情节不同因而量刑标准也不一样。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2023-04-22
    190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怎么做无罪辩护
    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了嫌疑人刑罚,事实和法律的情节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判处无罪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外,一般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会起到较大作用,而如果被判处刑罚则法定的情节对于量刑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2、其次看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在侦查阶段就介入的律师来说可能全面地掌握案情比较困难,因为在侦查阶段案件是不好了解案情的,律师接触不到实质的物证及口供、证言,这样律师无法看清楚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但这是的律师应该通过多方收集信息,以补充信息的不对衬,但律师一定要注意在我国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有侦查取证权的。待到律师可以看到案卷后,可以从事实与证据的关系上来做文章,以求达到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辩护目的。注意
    2023-04-16
    303人看过
  • 上诉人田某运输、贩卖毒品一案二审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上诉人田某委托的辩护律师,我对本案上诉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上诉人田某没有运输毒品的行为,故不能认定其利用他人运输毒品而认为其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上诉人到九江购买毒品的原始目的是为了自己吸食,而去九江购买时仅仅是租用被告人钟周的汽车送上诉人与周平华两人往返九江、武宁之间,而不是利用被告人钟周的车专门运输毒品。上诉人将毒品携带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再坐被告人钟周的车回到武宁,这显然不是利用钟周为其运输毒品。运输毒品行为的本质在于运送,而上诉人租车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其到九江购买毒品吸食,其行为的本质是为了自己取得毒品吸食,而不是在于将毒品从九江运送到武宁。更何况为贩卖毒品而运输的,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能认定贩卖毒品而不再分割出一个运输毒品行为。所以说上诉人没有运输毒品的行为发生,故原审认为其利用他人运输毒品是错误的。二、上诉人贩卖毒品的数量不能以其在九江所
    2023-06-11
    103人看过
  •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二、贩卖毒品的方式有哪些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赊销毒品的;(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三、处罚量刑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
    2023-06-03
    63人看过
  • 贩卖毒品怎样进行辩护
    1、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数量是否成立?包括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书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2、被告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应主张从轻处罚。3、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是被人利用?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4、如果被告人被指控为运输毒品,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如果并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则不构成犯罪。5、审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偶犯初犯还是累犯?6、审查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所用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来源、取得方式是否合法?7、审查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在超期羁押期间所取得的口供不得作为有效证据。8、审查是否存在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侦查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一、贩卖毒品不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2023-03-31
    220人看过
  • 你们可以给我一份贩卖毒品罪未遂辩护词吗?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接受被告人xxx哥哥的委托,指派xxx律师作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经查阅案卷材料、庭前会见及参与今天的庭审活动,辩护人对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日检公刑诉【2013】1号起诉书指控xxx涉嫌贩卖毒品罪及其犯罪事实和全部证据没有异议。现结合本案中xxx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xxx贩卖毒品行为是在侦查人员安排下进行的,属于特情介入下的犯意引诱型犯罪,依法应当从轻量刑。被告人xxx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诱惑和促成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08〕324号,《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六条“特情介入案件的处理问题”的规定“对因‘犯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依法从轻处罚”。二、被告人xxx在本案中具有立功行为。根据本案起诉书认定
    2023-08-09
    84人看过
  • 如何为涉嫌贩卖毒品罪进行辩护?
    1、走私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贩毒品种、数量、主从犯等方面辩护。贩卖毒品罪怎么处罚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为:1.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2023-07-16
    275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的未成年人辩护策略
    本文将为未成年贩卖毒品罪的辩护意见提供100字的摘要。辩护人认为,被告并非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辩护人进行了具体的工作,收集了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有罪。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提出了这一建议。在结尾处,辩护人注明了自己的姓名和具体日期。对于未成年贩卖毒品罪的辩护意见,需要说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以及其事前进行的具体工作。同时,需要写明辩护人的理由,并且将这些理由归结为一点。另外,还需要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并在结尾处注明辩护人的姓名和具体日期。 未 成 年 贩 卖 毒 品 犯 罪 辩 护 : 理 由 及 建 议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罪是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件,在认定贩卖毒品罪时,应当根据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状况等
    2023-09-05
    267人看过
  •  贩毒罪辩护词写作技巧分享
    被告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被告具有坦白情节和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他呼吁法庭从轻或减轻对被告的刑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毒品犯罪属于严重罪行,但同时也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贩毒案件辩护词应当表明指派谁担任被告的辩护律师,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基于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其次,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理由。最后,由辩护人签字并写明时间。贩毒罪辩护词贩毒罪辩护词示例如下: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审团、检察官:我代表被告,对其贩毒罪辩护。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我并非犯罪分子,也不支持任何形式的毒品犯罪。我供认我所犯的错误,但我并不认为我应该承担贩毒罪的责任。我认为,贩毒罪应该仅限于那些故意非法生产、运输、销售或购买毒品的人。我并不属于这一类人。我承认我曾经购买了一些毒品,但是这仅仅是我为了个人消费而进行的购买,我并没有为了赚
    2023-10-28
    89人看过
  • 贩毒处罚是怎样的,贩卖毒品罪的辩护技巧是怎样的
    一、贩毒处罚是怎样的(一)三年以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3、其他少量毒品的。(二)三年至七年: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七年至十五年: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
    2023-03-30
    462人看过
  • 贩毒罪辩护,湖北利川特大贩毒案怎么辩护?
    案情简介2014年,利川特大贩毒团伙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告破,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审开庭审理,本案涉嫌8个被告人,一审判处主犯汪某某死刑缓期执行。汪某某不服一审判决,遂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后我作为被告人汪某某的指定辩护人,进行了该案的二审庭审辩护。办案思路及心得1、对汪某某所犯的部分行为性质进行辩护;2、对汪某某的部分毒品没有流入社会,没有贩卖给社会不特定的吸毒人员,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请求法院减轻、从轻处罚;3、对于汪某某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所犯罪行,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裁判结果综上,请求审判庭撤销一审判决,从轻处罚。贩毒罪辩护律师如何进行辩护贩毒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之后,会到检察院进行阅卷,然后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辩护。贩毒罪构成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
    2023-08-17
    483人看过
  • 制造、贩卖毒品罪辩护(李某某制造、贩卖毒品25公斤,命悬一线,二审保命成功)
    案情简述李某某因涉嫌贩毒逾25公斤、制造毒品25公斤,被公安机关在制毒窝点所在大楼的停车场抓获。本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李某某制造和贩卖毒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处李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办案思路及心得丁一元和张承方律师在二审介入本案,经多次会见李某某,研究全案材料,精心准备辩护思路,全力以赴当庭劲辩,最终本案得以上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经讨论后认可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李某某参与制造、贩卖毒品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案二审辩护取得重大成功。裁判结果在发回重审后,丁一元律师继续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重审法庭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后,认为被告人与同案犯苏某的贩卖毒品25公斤的事实证据不足,判决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成功得以保命。
    2023-06-03
    127人看过
  • 怎么写制造毒品罪辩护词
    制造毒品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欧阳XX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欧阳XX同意,指派吴X律师担任欧阳XX被控制造毒品罪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先后数次会见了被告人,查阅、复制了本案的案卷材料,经过认真分析案件,现结合庭审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望法庭能予以采纳:一、被告人欧阳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1、从犯罪起因上看,欧阳XX不是犯意的提起者。根据陈X供述,其本身无正当职业,无收入来源,遂萌生制造毒品的念头,并将制造毒品的念头告诉欧阳XX,可见,欧阳XX不是犯意的提起者。2、从犯罪实行过程上看,制毒技术的学习,制毒原料的购买,毒品的研发,毒品制作均由陈X一人完成,陈X在毒品的制造过程中起到主导和支配作用。被告人欧阳XX应陈X要求打扫房屋以及制毒器皿的行为,对陈X的制毒行为客观上只是起到了辅助作用,其行为对毒品研发制作进
    2023-04-23
    130人看过
  •  如何撰写贩毒案件辩护词?
    贩毒案件控方提出了三点辩护策略:首先,确认指定辩护律师;其次,提出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最后,请求法院和辩护人签字注明提交时间等细节。贩毒案件控诉方的辩护策略:1.确认指派谁担任被告的辩护律师,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并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2.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等理由,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3.请法院、辩护人签字,并注明提交时间等细节。贩毒案件辩护策略贩毒案件辩护策略的法律分析如下:贩毒案件是指涉及毒品贩卖和流通的案件,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对个人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辩护策略至关重要。在贩毒案件的辩护中,律师需要提供以下策略:1. 法律研究:律师需要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以便在辩护过程中能够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2. 证据分析:律师需要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仔细分析,包括证人证言
    2023-11-14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贩毒罪辩护人的辩护词怎么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5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及最高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只有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之规定,即便被告人何某在侦查阶段所作供述不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
    • 贩卖毒品案无罪辩护词是如何拟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贩卖毒品罪如何做无罪辩护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了嫌疑人刑罚,事实和法律的情节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判处无罪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外,一般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会起到较大作用,而如果被判处刑罚则法定的情节对于量刑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比如贩卖毒品
    •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4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 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辩护词怎样写,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对于毒品犯罪,我国一贯采取的态度都是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具体对某个毒品犯罪量刑处罚之前,我们要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要冤枉的任何一个无辜的人,同时也不能放跑任何一个犯罪的人。
    • 贩卖毒品罪要怎样进行辩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1、毒品犯罪主要包括《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第三百五十条规定的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引诱、教唆、欺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