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1)许-可申请事项符合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又符合户外广告设置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广告标牌设施的设置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公路安全;(3)公路建筑控制区不得规划设置广告标牌设施;(4)公路标志100米前后不得规划设置广告标牌设施;(5)隧道口上方、边坡、坡脚护坡上,交通标志、安全设施上不得规划设施广告标牌设施;(6)广告标牌设施应整齐、美观,与公路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公路净化、绿化、美化的要求;(7)设计图案、颜色与公路标志有明显区别,不得混淆和干扰公路标志使用;(8)不得使用对驾驶员产生炫目影响的材料和设备,不得使用可变画面;(9)广告标牌设施的设置、制作和安装,参照执行《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10)许-可事项涉及公路赔(补)偿的,申请人已与养护部门或公路经营企业商定了赔(补)偿数量和路产修复方式,并签定了公路赔(补)偿合同。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由广告公司承担设计的小型非公路标志可提交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包括设置位置平面图、标志立面图、支架结构图、总体设计效果图及有关说明。
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内容。
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应提交公路赔(补)偿协议;涉及公路路产以外的,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容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直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潮阳分厅区交通运输局窗口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或在窗口提交材料。
2.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依法不需要取得路政许-可或申请事项属于法律禁止的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潮阳区交通运输局四楼路政管理大队窗口领取或可要求邮寄办理结果。许-可证件为《路政管理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三年。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超过有效期,需重新申报。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路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路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路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和不予延续的路政许-可设施,被许-可人应当在一个月内无条件拆除。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九条,潮阳区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将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是否违反许-可规定;是否超越许-可范围、期限监督检查。请被许-可人做好监督检查配合。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潮阳区交通运输局四楼路政管理大队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的,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依法不需要取得路政许-可或申请事项属于法律禁止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见附件)。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见附件)。
3.审查配合
受理后,潮阳区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潮阳区交通运输局经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潮阳区交通运输局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通过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在承诺时限作出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审查期限可延长十日,并出具《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见附件)。如有特殊程序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期限法定除外时间通知书》(见附件14)。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潮阳区交通运输局四楼路政管理大队窗口领取或可要求邮寄办理结果。许-可证件为《路政管理许-可证》(证书样本见附件),证件有效期路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路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路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填写《延续路政许-可申请书》(见附件),准予延续的,出具《准予延续路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不予延续的,出具《不予延续路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
5.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十四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查时可以依法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制作《路政许-可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监督检查结束后,由路政执法人员签字后保存备查。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许-可检查时应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公路条例(2009年)
第二十五条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高速公路八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
国道五十米、省道三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
县道二十米、乡道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公路设置广告牌和广告牌的收费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8高速公路办,当地交通局,还有土地所有人 你可以打电话问一下公路办的费用,不过一般公路广告牌都是在高速公路启动之前建的,现在是不是有些晚了,因为位置基本都被预定好了,剩下的不太好 按照公路法如果是在30米内,就必须到高速公路公司办理手续,一般他们按每年多少钱收费。如果你自己设置,签定合同的时候还是需要找家广告公司,毕竟没有哪家公司会和私人签广告发布合同的。从投资的角度来说,出让位置,让广告公司自己建
-
在道路两侧设置广告牌、管线等,有什么要求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充电设施,是否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才可以?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1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充电设施,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本条所称街道,实际上是城市道路。根据
-
高速公路外的广告设施是否可以设置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互通区和服务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广告设施。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互通区和服务区内设置广告设施的,应当经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依法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在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一百米范围内的区域(不含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设置广告设施的,应当符合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并依照户外广告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本条规定的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有效期
-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置应提交什么材料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2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向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证明文件;(三)户外广告设施与载体的正立面图、安全结构图及彩色效果图;(四)利用非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的,应当提交户外广告设置场地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或者与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合同等;(五)利用建筑物、构筑物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