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6 10:20:07 116 人看过

保险代位权的要求包括四个方面:特定原因、保险事故范围、代位权范围和代位权金额限制。投保人需向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且被保险人赔偿请求权原因在保险事故范围内;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代位权以保险人名义行使,但代位权范围受法律限制;代位权金额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已获得的赔偿。

享有保险代位权的要求包括:

1.投保人因特定原因需向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是保险人代位权的前提;

2、被保险人赔偿请求权的原因必须在保险事故范围内。保险人承担保险支付义务的原因与第三人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相同;

3、保险人已履行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的义务;

4、保险人的代位权是以保险人自己的名义行使第三人;

5、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权利性质上没有人身专属性;

6、代位权应当行使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人,但其范围受法律限制,其行使不能损害被保险人因支付保险而获得的赔偿;

7、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

保险代位权范围有哪些?

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的一种方式。保险代位权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险人将代位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将转让事项通知被保险人,否则,被保险人可以随时撤销同意转让。

2. 保险人不得向第三人支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同意的除外。

3. 保险人将代位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不影响保险人继续承担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4. 保险人行使代位权时,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相关事宜,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提供必要的协助等。

5. 保险人行使代位权所得的保险金,应当归被保险人所有,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总之,保险代位权是一种常见的保险条款,用于保障双方的权益。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需要明确约定代位权范围,以避免发生纠纷。同时,被保险人也应当了解代位权的概念和相关规定,以便在需要时能够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险代位权是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的一种方式。享有保险代位权的要求包括:1.投保人因特定原因需向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2.被保险人赔偿请求权的原因必须在保险事故范围内;3.保险人已履行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的义务;4.保险人的代位权是以保险人自己的名义行使第三人;5.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权利性质上没有人身专属性;6.代位权应当行使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人,但其范围受法律限制,其行使不能损害被保险人因支付保险而获得的赔偿;7.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代位权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人将代位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将转让事项通知被保险人,否则,被保险人可以随时撤销同意转让;2.保险人不得向第三人支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同意的除外;3.保险人将代位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不影响保险人继续承担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4.保险人行使代位权时,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相关事宜,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提供必要的协助等;5.保险人行使代位权所得的保险金,应当归被保险人所有,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总之,保险代位权是一种常见的保险条款,用于保障双方的权益。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需要明确约定代位权范围,以避免发生纠纷。同时,被保险人也应当了解代位权的概念和相关规定,以便在需要时能够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当债务人为债权人所持有债权的主体,但在其本身应当享有或享受有关其相对方权益及附随权益的过程中,未能积极地行使相关权利时,从而导致债权人无法顺利行使其已到期的债权,此时债权人有权采取代位权诉讼的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所谓的代位权诉讼,指的是由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相对方进行权利主张并据此实现相应债权的法律手段。此类诉讼程序的启动必须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首先,作为首要前提,债权的有效性及真实性不容置疑;其次,须证实债务人确实存在消极履行或放弃执行其应享有的相关权益之行为现象,且此种行为已经给债权人带来了实际的损害或是可预见的潜在侵害。《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2024-07-24
    88人看过
  • 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应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应满足哪些法律条件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2.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到期;3.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受到影响。代位求偿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
    2023-10-18
    202人看过
  • 如何满足车险代位求偿条件
    一、如何满足车险代位求偿条件如下满足车险代位求偿条件: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2.第三者拒绝、逃避或没有能力承担损失赔偿。3.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公司负有赔偿义务。二、车险代位追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代位追偿时效规定一般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申请车险代位赔偿的材料1.被保险人面签的《代位求偿索赔申请及权益转让书》;2.有效事故证明原件或者加盖了第三方公章的事故责任书
    2023-06-19
    345人看过
  • 民法典发生代位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主体适格。即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时间法定,即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3、范围限定,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4-08-11
    55人看过
  • 车险可以退保吗,车险退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商业险可以退保,交强险不可以退保。退保要满足下列条件:1.保单须在有效期内;2.车主重复投保了车险;3.被保险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等等。一、车险生效后可以退保吗车险生效后是否可以退保,要看车险是否符合条件。商业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车险,只要是未到期的,未向保险公司出过险的都属于可退保的范围。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如果要退保需要符合下列这些情况: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要退交强险,首先要看保单上交强险的生效日期,如果保单尚未生效,可办理退保。二、强制保险能退吗?交强险是不能退保的,除非是保险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交强险可以退保的情况如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2023-02-19
    423人看过
  • 哪些要求需要满足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一、哪些要求需要满足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需要满足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要求如下: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2.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到期;3.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受到影响。代位求偿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务人的代位权诉讼时效有多久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的,所以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2023-10-04
    475人看过
  • 代位继承要满足什么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说,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长辈亲属、旁系血亲均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亲属。(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因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取得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人于遗嘱生效前已死亡
    2023-05-31
    41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条件需要满足
    一、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条件需要满足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3.有明确的被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而已。二、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是:1.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起诉;2.股东可
    2023-05-22
    81人看过
  • 代位继承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的条件有:1、代位继承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死亡;2、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代位继承人,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代位继承人;3、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以代位继承;4、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而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姻亲不得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被继承人留有子女的情况下,已亡的继承人的配偶不能代替继承死亡配偶父母的遗产。2、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进行的继承。被继承人立遗嘱的目的,在于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或法定继承人的份额。遗嘱所指定继承人或者是与
    2023-07-11
    456人看过
  • 哪些条件能获得再保险人代位权
    再保险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为:被保险人对第三人须有赔偿请求权;保险人已对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代位权范围以保险补偿金额为限;损害赔偿的标的须一致。范围为再保险人依照再保险合同应当向原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金额,原保险人只能在其支付保险金的范围内取得代位求偿权。一、代位求偿权释义是什么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代位求偿权的设立是因为当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引起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取得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又作
    2023-03-29
    334人看过
  • 哪些条件是代位继承必须满足的?
    代位继承要满足以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的被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无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6、无论代位继承人数量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遗产代位继承条件有哪些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
    2023-07-04
    351人看过
  • 抗辩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有哪些担保方法?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即合同义务,而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时,权利人则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义务,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2023-07-15
    359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呢?
    保险代位权的条件有以下内容:(1)前提条件,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实质条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3)额度条件,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一、父母可以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人身保险吗?父母给未成年子女购买人身保险不需要经未成年子女同意,一般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但是,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这个限制,无需经未成年子女同意。二、保险人如何取得第三人的权益?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实际赔付以后,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可以向对被保险人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代位求偿权既然是法定权利,其适用必然应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为法律所认可。这些条件包括:(1)保险人所代位的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物损坏的第三人,依法具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了保险赔偿;(3)保险人行
    2023-03-28
    91人看过
  •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
    2024-04-25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代位权有哪些特点,代位权诉讼要满足哪些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债权人代位权有哪些特点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点: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此点与债权人撤销权不同; (3)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因此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行使代位权,此点不同于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二、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满足哪些条件
    • 2022年代位权诉讼反担保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5
      在银行可否对反担保人行使代位权的问题中,比对代位权涉及的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的关系,银行是债权人,保证人充当债务人的角色,反担保人则相当于次债务人。根据上述对代位权行使的规定,若银行欲对反担保人行使代位权,则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即, 第一,作为债务人的保证人须对次债务人即反担保人享有债权,且该债权已到期; 第二,保证人怠于行使对反担保人的债权。因此,欲明确银行是否对反担保人享有代位权,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条件是什么,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满足什么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条件: (一)保险人对第三人须有赔偿权只有当第三人依法应承担责任,被保险人有索赔请求权,才存在向保险人转让赔偿请求权的可能,即“无请求权,无代位权”。但是,如果第三人的致害行为不在承保范围之内,或者未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或者其行为可以免责,则代位求偿均不得适用。 (二)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赔偿根据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当保险标的的损失由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
    •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行使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28
      一、债务人陷入履行迟延 如果债务人已经陷入履行迟延状态,且不积极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且自身客观上无清偿债务的能力,此时债权人的债权将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因此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二、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代位权的基础是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因此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例如,甲是乙的债权人,乙的债权于2020年到期,而丙是乙的债权人,丙的债权也于2020年到期。如果乙到期不能偿还
    • 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