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进行房产登记的目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0:41:27 298 人看过

国家实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部门履职能力。

1、这是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的工作,是全国土地“二调”工作中一部分,目的是保护农村居民房产的合法权利;

2、房产登记取得相应产权后,为今后贷款等提供凭据等。

等了5年,我的土地补偿费为什么还留在村上,没发到我手里

有农户反映,征地补偿谈好了,土地补偿费也支付给村一级了,但被征地农民等这笔补偿款等了将近5年也没拿到手。如果土地补偿费被村里截留或者一直不发放到农民手里,村委会承担责任吗农民朋友又有哪些救济途径可以走呢爱土拆迁律师团今天为大家讲一讲土地补偿费的问题。

土地征用近5年,村民至今没领到补偿款

福建某村村民陈女士日前反映,2013年因修建水库需要,他们村几十户的集体土地被征用。如今水库已建成,但补偿款至今未发放到村民手里。

该村村主任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水库征地共涉及23户村民,征地补偿款将近100万元,征地补偿款也早已下拨。那么为什么补偿款还没发到农户手里呢村主任表示,由于生产队内就如何分配补偿款意见无法统一,镇里也调解了多次,目前村里仍在研究方案。

5年时间,农户的100万土地补偿费在无形中贬值了不少

看来,这笔补偿款要到农户手里还需要耐心等待。

假设2013年土地补偿款已经发放到村里,那么迄今已经有近5年时间了,这笔钱已经发生比较大的价值变化。

毕竟经济发展快速,物价水平一年一个样,5年前的物价和5年后的物价天差地别。5年前的100万和5年后的100万,其实际购买力也发生了巨大改变,一句话总结,已经贬值了。

举个例子,2013年3月福州房价12425元/平,但是2018年3月福州房价已经是26899元/平。房价已经翻了一番。无形中,本应早点发放到农户手里的土地补偿费已经贬值了。

《不动产暂行条例》第七条(一)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二)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

(三)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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