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邮丢顾客电视法院:“免责条款”不能免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2:32:38 473 人看过

托运人托运货物时未选择保价,快递公司能否依据合同约定只需在快递费的5倍范围内赔偿,其他损失可以免责?近日,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快递丢失引发的纠纷,最后法院认定快递服务合同的免责条款无效,判决快递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

2013年4月王小姐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款三星液晶电视,价值12000元。王小姐收货后发现该三星液晶电视存在质量问题,遂与卖方协商将该电视退还给卖方,卖方收货后返还12000元货款。2013年5月20日,王小姐委托快递公司,将三星液晶电视快递至卖方处,并支付了运费50元。然而一直到6月20日,卖方仍表示未收到快递件。王小姐询问快递公司后得知快递件已经丢失。之后王小姐找到快递公司要求赔偿。然而快递公司表示,由于王小姐在签快递服务合同时未选择保价服务,因此只能在快递费的5倍范围内赔偿,给王小姐造成的其他损失属于免责范围。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王小姐将该快递公司起诉至法院。

分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条款,王小姐托运时未选择保价,快递公司只需在快递费的5倍范围内赔偿,其他损失可以免责。但该条款是快递公司单方制定的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快递公司没有尽到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的义务,应当认定为该免责条款为无效条款。遂法院判决快递公司应当赔偿王小姐损失120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2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被狗咬伤顾客能享受免责吗
    顾客被狗咬伤如果商场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是可以免责的。但如果商场未对进入商场内部,对于顾客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犬只予以驱离或控制等妥善措施,最终造成顾客被咬伤,商场对此应负有过错,理应承担一定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女子被狗咬伤后死亡医院有过错赔1.6万元女子被狗咬伤,到一医院门诊打了狂犬病疫苗,但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女子的丈夫随即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6.7万余元。昨日,记者从万盛区法院获悉,经法官近日调解:万盛某医院赔偿了死者家属16000元。据了解,2008年6月5日,原告周某的妻子魏某被一条狗咬伤左手,随即到万盛某医院门诊治疗,至2008年7月3日,医生先后给魏某注射狂犬病疫苗5针。2008年7月6日,魏某病情恶化,转入重庆一家医院继续治疗,7月9日因狂犬病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事发后,魏某丈夫以万盛某医院未给妻子注射人源性免疫球蛋白,治疗行为有过错为由,状告医院索赔67906
    2023-07-27
    460人看过
  • 顾客被狗咬伤商场能免责吗
    通常情况下不能。1、如果商场未对进入商场内部,对于顾客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犬只予以驱离或控制等妥善措施,最终造成顾客被咬伤,商场对此应负有过错,理应承担一定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2、如果因犬只的管理者对犬只管理不善,导致其脱离控制,进入商场内部,商场相关工作人员因疏漏,未对犬只予以驱离或控制,鉴于最终的损害结果系犬只管理者与商场共同过错行为所导致,应当由犬只的管理者与商场对此共同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犬只没有所有权人或管理者,鉴于商场未及时发现并驱离犬只,那么只能由商场单方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如果客观事实证明,顾客对于自身损害发生存在过错的,商场或犬只管理者可以依法主张减轻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024-04-16
    448人看过
  • 免责条款并不绝对免责
    2007年8月21日,李某驾驶汽车途经杭金衢高速公路往杭州车道147公里处,撞上了因驾驶货车发生故障而下车在慢车道内活动的吴某,造成吴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吴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花去医药费3万多元。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事故责任。另外查明,李某是丁某雇用的驾驶员,而该车辆挂靠在安徽省阜阳市一汽车运输公司名下,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及赔偿限额为50万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并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该合同约定对精神损害赔偿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法院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单中对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有特别提示,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是清楚的,同时投保人汽车运输公司在投保人声明栏中已盖章、签名认可。丁某认为,自己并不清楚保险条款相关内容,在该保险单中也非自己签名。因此,保险公司能否适用其提交的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中的拒赔或免赔条款问题成为本
    2023-06-08
    202人看过
  • 哪些违法事项免责条款不能主张免责
    向投保人交付作为保险合同组成部分的保险条款并说明条款内容,是保险人应当主动履行的基本义务,保险人对该义务的履行负举证责任。对于将违法事项作为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的,保险人仍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对投保人进行提示,否则相关免责条款不发生效力。案情陈某驾驶机动车与徐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徐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直接驾车逃离现场。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徐某某无责任。因涉事车辆在中国甲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常州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者险,故徐某某起诉要求人保常州公司在交强险和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人保常州公司辩称,驾车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是其三者险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之一,因陈某有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情节,故三者险拒赔。审理过程中,投保人称人保常州公司仅向其交付了三者险保险单,未交付过保险条款,更未就保险条款中“驾车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2023-11-28
    94人看过
  • 快递公司能否合法地扣押顾客的押金?
    是不合法的,企业不能以任何形式向求职者要求任何入职前的押金、保证金、定金等等。快递公司扣押金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伍佰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快递公司罚款合法吗1、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该制度已经民主程序制定,并且为劳动者知悉,则用人单位可以对符合处罚条件的劳动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否则,处罚劳动者没有依据2、遇到不合理投诉,可以将当时的事实情况及时向用人单位申诉说明,对于投诉中与事不符的内容,可以反驳并请用人单位澄清3、管理模式的多样化和管理机制的非标准化,会对企业发展带来影响,但这不是决定性因素4、对于事件中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改正,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劳动者
    2023-07-07
    187人看过
  • 什么样的免责条款不能要求免责
    保险人的基本义务是将保险条款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交付给投保人,并说明条款的内容。保险人对履行保险责任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违法事件被视为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仍应以适当方式提示投保人,否则相关免责条款将不生效。案件事实陈某驾驶机动车与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直接驾车离开现场。交警部门认定陈某对事故负全责后,徐某不负责任。因涉案车辆在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常州公司)投保了交通强制保险和第三者保险,徐某起诉,要求人保常州公司赔偿交通强制保险和第三人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伤残赔偿等各项损失。人保常州公司认为,驾驶员驾车离开事故现场是其三方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的免责理由之一。由于陈某有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情节,三方保险拒绝赔偿。庭审中,申请人称人保常州公司仅向申请人交付了第三方保险单,但未交付保险条款。此外,投保人对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驾驶人驶离
    2023-05-31
    229人看过
  • 格式条款免责不一定就能够免责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021-12-09
    205人看过
  • 快递公司制定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是否具有效力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法律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所以说,快递公司制定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是无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024-05-15
    442人看过
  • 部分免责是否可以被视为免责条款?
    部分免责内容是否属于免责条款,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免责条款的内容会有所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分。法律对免责条款有严格限制。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对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无论是否全部免除责任,只要一方未来有限制或免除责任,都是免责条款。什么是合同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
    2023-07-10
    397人看过
  • 快递丢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还是卖家
    一、快递丢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还是卖家关于快递遗失问题,责任主要在于哪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是由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方面的失误或是不可抗力所引发的状况,那么快递公司则无需对此负责。在消费者网购过程中,若因快递公司的疏忽导致商品丢失,消费者应当首先寻求卖家的帮助进行维权,因为在此情况下,卖家尚未完成货物的交付,即存在违约行为,因此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卖家承担了责任之后,他们有权向快递公司追偿。1.若快递企业对于快递的丢失或损毁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2.快递企业未能明确告知消费者有关保价规定。若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寄件人便可向快递公司提出按照物品原始价值进行赔偿(即违约责任)的要求。例如,若快递员在派送快递时未能核实收件人的身份,从而导致快递被他人冒领,法院通常会判定快递公司未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须承担违约责任。《邮政法》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
    2024-07-17
    279人看过
  • 快递丢了快递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快递丢了快递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快递丢了快递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二、快递服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第二十二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二)收件人姓名(
    2023-06-19
    178人看过
  • 快递邮丢了,快递费理赔吗
    一、快递邮丢了,快递费理赔吗快递邮丢了,快递理赔,如果是保价的快递丢失的,按保价额赔偿;如果是未保价的快递丢失的,按照其实际损失赔偿,这时候一般为全赔。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二、快递纠纷向哪里投诉因快递产生纠纷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
    2022-11-14
    387人看过
  • 物品丢失,快递公司是否担责?
    快递放店里不见了谁赔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快递放置于店里,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如果快递员在签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快递放置于店里,丢失后由签收人负责,快递员及快递公司是不需要负责的。别人欠钱可以在店里闹吗?不可以,欠钱不还属于借款合同出现的民事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靠法院维护合法权益。闹事涉嫌寻衅滋事,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
    2023-07-18
    168人看过
  • 快递公司关于责任免除的规定是否有效?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法律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所以说,快递公司制定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是无效的。民事责任的免除情形民事责任的免除情形有:1.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祸等。2.正当防卫。即为了保护国家、集体、他人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的侵害,对侵害人进行必要限度的反击行为。3.紧急避险。即在发生了某种紧急危险时,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而
    2023-07-15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快递公司快递丢失可以免责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9
      快递丢失货物快递公司能否免责,要看情况。如果有免责事由或者符合依法成立的免责条款的,能够免责;如果没有上述免责事由或条款的,快递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专业快递丢失公司免责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01
      快递丢失如果具有不可抗力因素的,快递公司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寄件人与快递公司之间成立合同关系,快递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是快递公司单方制定的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在签订合同时,需尽到告知义务。
    • 快递丢失货物,快递公司是否可以免责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1
      1.快递丢失货物的,如果是在送达到收货人之前丢失的,快递公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要依据寄件人是否保价确定怎么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邮政法》第四十五条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3.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
    • 快递公司签订合同,在背面标明免责条款,这样的免责条款效力如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5
      这是一份格式合同,里面的免责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即快递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其中提请注意义务是格式合同使用人的一项重要义务,使用人提请注意时必须达到相当的程度以致于足以使相对人注意到免责条款的存在。本案中,中通公司未明确告知背面有免责条款,在背面也
    • 免责条款免不了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7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安全生产法》第44条第2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免责条款违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