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如何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12 00:14:16 162 人看过

一、离婚一方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如何办?

对于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是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相关的个人以及单位也要协助执行。但是如果离婚以后,子女已经年满8岁,那么他们对于是否进行探望,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了,所以人民法院会征求子女的意见,在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探望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该如何办

夫妻双方中,一方不愿离婚,则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审理离婚案件,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时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夫妻一方有重婚情况或与第三人同居的;

2、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现象或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

3、夫妻双方因感情关系不和已分居两年以上的;

4、夫妻一方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且影响恶劣的;

5、一方已宣告死亡,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如何办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法律规定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包括四种:

第一种,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里强调是同居,而不是偶然发生两性关系。

第二种,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种,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种情况需要强调是屡教不改,而非偶然行为。

第四种,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里的分居要明确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两地分居。但是如果一方第一次起诉时证明不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另一方坚持不离婚的,法官一般也不会支持离婚请求,因此坚持离婚的一方可能需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一次,第二次一般都会得到法官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子女探望权的探望权如何行使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探视权中的一天是否包括过夜探视权中的一天不包括过夜。只有探视权没有监护权,不能单独带孩子回家过夜。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二、离婚女方不给探望孩子怎么办离婚女方不给探望孩子的,男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三、探望权法院如何判探望权法
    2023-03-29
    213人看过
  • 如何起诉对方离婚后不探望孩子
    对方离婚后不探望孩子的起诉方法:受到侵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书写一份诉讼状,要求法院支持其探视孩子的主张。如果对方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孩子的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孩子的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二、民法典关于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关于探视权有如下规定:1、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且对方有协助义务。2、探视权如何行使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3、如果探视孩子的一方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三、探望权被中止或终止如何起诉?探望权受到侵害后,应向人民
    2023-03-06
    474人看过
  •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子女探望权能强制执行吗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一、离婚后女方是否能带孩子去外地离婚后,女方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以带子女到外地,但不得妨碍男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有监护权的一方带走孩子。如果一方不允许探望孩子,带走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带走了孩子。抚养子女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子女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
    2023-03-24
    149人看过
  • 离婚后对方不让自己行使探视权怎么维权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自己行使探视权怎么维权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到孩子的,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已经判决了如何行使探视权的,则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法院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不过如果探视的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另一方可以中止其探视权不让看孩子,直至中止事由消失:(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
    2024-02-03
    428人看过
  • 离婚不给女方探望权
    法律综合知识
    一、离婚不给女方探望权离婚不给女方探望权是不可以的,探视权是法律认可的父母离婚后可依法行使的权力,除非是特殊情况,对孩子会造成不利影响才可中止,但也并非就此终止,在影响消失后依然可以使用探视权。不给探望孩子的起诉流程如下: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2.法院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立案;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二、终止探望权利的条件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侵犯或者犯罪,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
    2023-06-15
    461人看过
  • 一方拒绝探望如何办?
    法律综合知识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认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实践中,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1.父母对子女具有侵害或者犯罪倾向行为;2.父母有可能劫持、胁迫子女;3.父母有恶习或者有不良道德倾向;4.父母有严重传染病;5.父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此外,探望权和抚养费支付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论父母是否享有探望权,其均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论父母是否支付抚养费,其均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不享有探望权。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
    2024-01-30
    430人看过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如何行使子女的探望权?
    离婚律师说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和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改变子女的姓氏吗不能。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父或母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2023-08-12
    126人看过
  • 如何应对离婚后一方无权探望孩子的情况
    一、如何应对离婚后一方无权探望孩子的情况应对离婚后一方无权探望孩子的情况的方法:1.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2.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但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二、无探望权的情况有哪些无探望权的情况有:1.父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很大,手段特别恶劣,没有明显的悔改表现,可能损害未成年子女的身心;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对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3.遗弃,歧视未成年子女;4.有严重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的;5.有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恶习屡教不改,而且鼓励孩子犯罪,可能对孩子的成长有不良影响;6.十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2023-08-16
    187人看过
  • 离婚后探望权归哪一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离婚后探望权的亲属规定具体有哪些离婚后探望权的相关规定有: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2.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探望,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3.另一方不协助探望的,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3-07-29
    251人看过
  • 如何终止一方的探望权
    在司法实践中,有可能有人会存在不适合拥有探望权的情况,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需要给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孩子不能够得到探望,如果法庭认为有必要终止行使探望权的话就会判决中止探望。一、探视权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探视起诉需要的证据有: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1)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权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2)如果是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3)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证据。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者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者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二、民法典起诉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
    2023-03-08
    61人看过
  • 探望权对方不执行怎么办,法律上如何认定
    探望权对方不执行,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5-12
    218人看过
  • 如何不让对方有探视权
    一、如何不让对方有探视权探望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权利可以抛弃,而义务必须履行。作为享有探望权的父母是不能抛弃探望权的,探望权性质与监护权相同,既为权利又为义务。因此未与未成年子女生活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阻碍探望就构成侵权;若不去履行探望之责,同样违法。探望权的存在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得以健康发展,从而有利于其成长,并解决离婚后父或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的融洽发展,这是我国《民法典》中明确探望权的立法本意。二、探视权有时间限制吗?没有时间限制。《民法典》第38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
    2023-06-04
    477人看过
  • 2024父母行使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一方不让探视子女怎么办
    父母行使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关于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与子女保持有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母。由此可见,父母行使探望权是有条件的:1、必须是已离婚,未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2、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着父母子女关系的父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推知,行使探望权的父母包括: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生父母(婚生子女的父母、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人工生育子女的父母)、养父母、已与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并在离婚后愿继续提供抚养费的继父母。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同时对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时间、方式等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是否对探望子女达成了协议,即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是通过诉讼离婚,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应有探望子女的条款,其内容必须合法;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做出具体的判决。总之,
    2024-03-31
    473人看过
  • 离婚后,是不是能够不让对方探望孩子
    一、离婚后,是不是能够不让对方探望孩子离婚协议书是否能够变更,这需要区分两种情况:(一)办理离婚登记前。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能够变更的。(二)办理离婚登记后。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允许夫妻随意变更,那么会造成离婚协议书变成一张废纸的后果,不能对夫妻产生有效约束。因此,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一般是不能变更的。但是,万事都有例外,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是能够变更的。如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工同财产的清形等等
    2024-02-01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或者另一方有探望权吗?如何行使探望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陈先生作为女儿的父亲,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父女情感不能因离婚而发生变化。离婚后,虽不直接抚养女儿,但仍享有探望权,通过行使该权利,不仅能维系父女感情,令子女感受到父爱,亦能通过与子女交流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虽双方可以就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协议,但探望协议应当遵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探望权行使方式,分为看望式探望和逗
    • 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行使探望权的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6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
    • 怎么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时间,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怎么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时间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是以法律形式对亲情交流和维系的保障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亲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主要有逗留式探望和看望式探望。逗留式探望:是在约定或判定的时间内,由探望人把孩子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的方式。看望式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但不利于探
    • 离婚后探望权如何行使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8
      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如下: 1、父母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受到损害的; 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对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 3、遗弃、歧视未成年子女的; 4、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的; 5、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而且怂恿子女犯罪,可能对
    • 父母不让看孩子对方可以行使探望权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