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免责条款在合同中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2 06:59:02 74 人看过

一、哪些免责条款在合同中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

2.限制责任条款。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当前医疗合同中常有此类条款。

3.限制请求期限的条款。即事先约定将来的受害人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逾期不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此种免责条款不以直接免除责任为表象,而以限制请求期限约束当事人的请求权,借此逃避法律的规制。

4.设立固定赔偿金额或模式。即事先约定在发生人身伤害责任时,应承担责任方以一笔金额固定的款项作赔偿,不足部分则予以免除或以一种固定的模式进行赔偿,而不按相关法律规定据实赔偿。

三、合同里面的免责条款一般怎么写

1.免责的原因;

2.免责的对象;

3.免责的具体情形;

4.免责条款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5.免责条款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6.并且采用特别的标识对与他人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提请当事人特别注意或者加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n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n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n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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