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13:00:16 284 人看过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一是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是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是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是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出资与瑕疵出资的区别是什么

抽逃出资与瑕疵出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不同

瑕疵出资股东自始至终没有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而抽逃出资股东先是对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然后又将其出资抽回。

2、发生的时间不同

瑕疵出资行为既可能发生在股东成立之前,也可能发生成立之后,而抽逃出资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

3、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

(1)瑕疵出资的责任。

发起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交付货币或非货币财产的出资义务,由瑕疵出资的股东来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和对外债权人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对内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对外,债权人可以主张要求瑕疵出资者本人在瑕疵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抽逃出资的责任。

抽逃的股东在抽逃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根据《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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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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