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的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4:20:07 490 人看过

[案情]

一、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佛山市东*冷气机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东*冷气)成立于1985年8月1日,是一家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主要经营空调制冷管道安装等。由于市场的急剧变化和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无法支付到期债务。经审计,截止至2004年12月31日,东*冷气的资产总额为252763.09元,负债总额为822527.42元,净资产总额为-569764.33元。经其上级主管部门佛山市中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于2005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破产还债。

二、案件审理情况

本院于2005年6月6日受理该案件,并于同日裁定宣告东*冷气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同年6月21日,指定成立及指定留守人员。9月20日,本院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只有一个普通债权人佛山市文化事业基金会参加会议,故未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10月19日,清算组以不足支付破产费用为由向本院申请提前终结破产程序。

三、清算组的主要工作

1、2005年6月21日,经本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后,清算组接收了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印章及财务帐册,接管了破产企业财产。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理。

2、2005年7月21日,清算组通过用邮寄挂号信的方式,将《申报债权通知书》邮寄给已知债权人。期限届满,只有一家债权人佛山市文化事业基金会申报债权10万元。

3、依法委托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佛山分所、佛山市鸿正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至裁定日(2005年6月6日)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审计,以及对该司截止2005年9月30日的破产财产可变现情况及清算费用开支情况进行审计。

四、破产财产的界定和变现情况

经清算组清理,东*冷气没有银行存款,没有对外投资,账面上的少量存货和固定资产,实际上已不存在,没有任何资产处置。

五、债权审查确认情况

截止2005年9月15日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只有一家债权人佛山市文化事业基金会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金额10万元。清算组经审查,认为其申报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不予确认。

六、对外债权追收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费用相关文章
  • 律师费如何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支付
    一、律师费如何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支付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二、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
    2023-06-06
    167人看过
  • 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这是第一优先顺序请求权。因为,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维护劳动者的生计及其应当享有的待遇,是国家政府的责任,也是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需要。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这是第二优先顺序请求权。税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故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在破产分配时应先于破产债权受偿。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清偿优先顺序请求权后,仍有剩余时,即可用于清偿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还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
    2023-06-18
    487人看过
  • 破产费用可以在破产程序进行中随时支付吗
    法律咨询:破产费用可以在破产程序进行中随时支付吗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第九十七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第九十八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第九十九条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
    2023-06-06
    11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注销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
    一、企业破产注销产生的费用怎样进行支付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时产生的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应该由破产企业的资产承担,而且这些费用是优先受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满足哪些要求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
    2023-05-04
    286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是否可以终结破产程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破产财产分配程序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2、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3、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次啊次和未变现的财产。(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
    2023-04-29
    101人看过
  • 破产案件中的破产程序终结
    (一)终结的事由1.破产程序终结的概念。破产程序的终结,是指破产程序不可逆转地归于结束。破产程序的终结,可能意味着破产程序预期目标的实现,也可能意味着预期目标的不能实现。根据破产法的直接规定或条文本意,破产程序的终结事由有:(1)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第94条);(2)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第98条);(3)债务人有不予宣告破产的法定事由(第108条);(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第43条);(5)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第120条第1款);(6)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第120条第2款)。2.破产程序终结的种类。以上六种事由中,前三种发生于破产宣告前,第四种可以发生在破产程序期间的任何时候,最后两种发生于破产宣告后。其中,依前三种事由终结破产程序的,除和解协议规定企业自愿解散的外,债务人的法律人格不消灭,因而无须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依后三种事由终结破产程序的,债务人的法律人格消灭,因而必须
    2023-08-17
    198人看过
  • 破产财产里什么不能作为破产财产
    一、破产财产里什么不能作为破产财产对于有些财产虽然破产企业对其进行管理,但由于法律上的性质或自身性质的局限,这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这就是破产财产的例外,在破产法上破产财产的例外有以下几种:1、国家专有的财产和土地资源或法律上不能流通的财产。国家专有的财产包括只有国家才可以享有的资源和物质,如矿藏、河流、铁路、军事设施、武器、弹药等。这些财产的共同特点是,国家是这些财产的唯一所有权主体,只有国家才能享有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除国家以外的任何其他民事主体只能享有这些财产的合法使用权,而非处分权,与国家专有财产相似,国有土地资源也不能作为破产财产;2、担保债权。担保债权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用于抵押的财产,二是用于质押的财产,三是被留置的财产。对于担保财产,必须具有破产宣告一年前签订的有效担保合同协议。另外,但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3、企业兴办的公益性、福利性设施
    2023-04-15
    136人看过
  • 破产清算可以不支付税费吗
    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12]9号)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对于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理。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84号)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精神,《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税收优先权执行时包括税款及其滞纳金。
    2023-06-14
    296人看过
  • 破产审查案件与破产案件区别
    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形式审查。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形式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申请人是否具备破产申请资格(即是否为债权人或债务人);(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本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4)债务人是否属于破产法适用范围内的民事主体。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一、破产清算需要多久?破产清算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的时间都比较长。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
    2023-03-01
    253人看过
  • 破产清算费用在哪个环节支付?
    一、破产清算费用的支付时间在清算时及清算完成后支付,不同的清算费用支付时间不一。二、清算费用的内容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1、清算费用,具体包括:(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3)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4)清算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5)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催收债务差旅费;(6)其他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2、清算债务,具体包括:(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包括经济补偿金);(2)国家税款;(3)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4)其他一般债务(包括不履行或者不再履行清算开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3、各项罚款:(1)如公司有应交未交的税款,则会发生因拖欠税款(如印花税)
    2023-04-17
    395人看过
  • 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作何处理
    但最有价值的还是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债权的司法理念。一种意见认为,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由人民法院直接将其上交国库。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破产申请;(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
    2023-06-14
    165人看过
  • 破产案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担保债权属于破产财产,当担保债权已经到期破产人取得了担保财产之后,该担保财产就属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可以用于清偿其债务。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的财产以及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一、公司财产清算组的职责是什么?(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
    2023-02-04
    253人看过
  • 破产程序结束,破产财产处理方案
    破产程序终结一年后又查出的破产财产的应当予以追回。破产终结后发现破产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行为,有关财产应予以追回。破产财产的范围(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1、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2、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3、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三)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这是指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清算组尚未收回的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请求权而获得的财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是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物质保证,
    2023-08-11
    77人看过
  • 企业破产的破产费用范围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申请:(一)破产费用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案件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若干问题意见》第八十八条破产费用包括:(一)债务人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三)破产财产人会议费用;(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债权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2023-06-06
    33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费用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费用,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处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破产费用清偿顺序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 更多>

    #破产费用
    相关咨询
    • 的破产费用如何支付,破产后还要还债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债务人的破产费用如何支付破产费用包括:(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三)、债权人会议费用;(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宣告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支出,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如系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由债权人支付。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
    • 申请破产前的费用由谁支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股东一定是排在最后,股东实现权
    • 债务人的破产费用如何支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债务人的破产费用如何支付破产费用包括:(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三)、债权人会议费用;(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宣告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支出,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如系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由债权人支付。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
    • 债务人财产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4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选ACD。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财产足以清偿破产费用 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
    • 破产清算费用的支付主体是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2
      在我国企业破产之后,履行破产程序时所需要产生的各种费用属于破产清算费用,一般公司在履行破产程序时都需要详细了解如何计算破产清算费用和相关规定。关于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一般是申请人支付。一、破产清算费用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破产费用包括:(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三)债权人会议费用;(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