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在何种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在以下法定情形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时,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滥用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规定了股东必须对此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若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且其出资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价额,那么在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因为股东的非货币出资未能达到约定的价值,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债务清偿能力。
3.对于一人公司而言,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那么该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为了防止一人公司股东利用公司法人地位来逃避个人债务。
4.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如果发起人未按照章程规定缴足出资,其他发起人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因为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的出资行为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资本充实和债务清偿能力。
5.当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以及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包括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主要义务:
1.股东有缴纳出资的责任。股东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
如果股东未按照约定缴纳出资,除了需要向公司补足出资外,还需要向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应妥善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地位。股东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
3.股东还需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规范文件,股东作为公司的成员,必须遵守其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
三、特定情形下股东责任
在特定情形下,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和诚信原则,因此法律规定股东应对此类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情况。
当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且其价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额时,其他股东可能需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为了维护公司的资本充实和债务清偿能力。
3.对于一人公司而言,如果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那么该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为了防止一人公司股东利用公司法人地位来逃避个人债务。
4.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对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
在哪些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34人看过
-
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应负何种责任?
478人看过
-
在哪种情况下公司债务的责任会由股东承担
471人看过
-
作为股东的你,在这14种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15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股份制公司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79人看过
-
股东连带清偿责任需要如何去承担
400人看过
-
什么是连带责任?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重庆在线咨询 2024-12-15张某与李某是朋友关系。在2003年1月,李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后来,李某因债务缠身,于2004年年底出走,从此下落不明。李某出走后,张某经常到李某家催讨借款。在2006年2月6日,李某的父亲向张某出具还款计划书一份,称“借款2万元在两年内还清”,并在还款计划书下方的还款人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还款计划到期后,李父未归还借款。2008年3月,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李父归还
-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连带责任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呢?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
-
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况是哪些,什么情况下股东承担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2公司是人类现代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公司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了人类财富的增加。公司在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设立、经营、清算公司的股东也面临着巨大的经营风险,那么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况是哪些,什么情况下股东承担责任?
-
债务连带责任哪种情况下需要夫妻共同承担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3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
-
2022年股东具体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21、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