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撤销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1:10:23 283 人看过

一、厦门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二、厦门撤销婚姻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给当事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2、审查与决定,经审查符合撤销条件的,作出《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

3、制证与送达,将《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三、厦门撤销婚姻登记办理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

2、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申请书

4、本人结婚证

5、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撤销婚姻登记是离婚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撤销婚姻登记是离婚吗?撤销就是婚姻至始无效,简单点就是你还是未婚,下次的婚姻属于第一次结婚。离婚你的婚姻信息上明确写着离婚,下次的婚姻就是二婚。二、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1、去哪里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亲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撤销婚姻登记有时效限制吗?当事人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并且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3、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受胁迫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4、撤销婚姻登记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022-07-18
    311人看过
  •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是: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2024-05-07
    323人看过
  • 撤销婚姻登记法定期限
    婚姻登记机关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作出撤销婚姻的决定,宣告结婚证作废,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读完全文后,相信大家都对撤销婚姻登记解释有所了解。总结起来就是撤销婚姻登记在政府部门的民政局办理,需满足无效婚姻登记条件和受理条件,需要办理该事务的人应当准备好受理材料,民政局会在法定期限内对该申请做出决定。若该申请通过,则经审查后会告知申请人;若该申请没有通过,则会将证件和证明材料返还给当事人。一、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在哪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以下五点区别:(1)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无效婚姻有四种情形:A、重婚的;B、有禁止结婚的
    2023-03-14
    442人看过
  • 厦门就业援助服务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厦门就业援助服务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第十七条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二、厦门就业援助服务依据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持《残疾人证》的居民;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性年满4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随军家属。以上人员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就业、培训、创业等方面的帮扶。三、厦门就业援助服务的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
    2023-05-24
    249人看过
  • 厦门出生日期更正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厦门出生日期更正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二、厦门出生日期更正的条件(一)出生日期不得更改。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向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2023-05-24
    386人看过
  • 婚姻家庭撤销的影响及法律依据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所以撤销原因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的合同的类型(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错误而订立了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所谓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以上就是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的具体内容。总而言之,文章介绍了可撤销合同即不真实性这一特点,以及可撤销合同的类型。强调了其与不真实合同的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
    2023-08-06
    327人看过
  • 厦门社保卡补换卡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厦门社保卡补换卡法律依据是什么(节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第五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二)《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有如下情形的,持卡人可以向市市民服务信息中心及其网点申请换领新卡……,属于持卡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持卡人自行承担换领费用。第二十一条社会保障卡发生丢失的,……持卡人已办理补卡手续的不再办理解挂手续。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障卡发生丢失,并在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社会保障卡的,持卡人可以向市市民服务信息中心或其网点申请
    2023-05-24
    424人看过
  • 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厦门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二)填写申请表;(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
    2023-05-13
    149人看过
  • 厦门公证员免职初审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厦门公证员免职初审法律依据是什么《公证法》(2017年9月1日修正)第二十四条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自确定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提请司法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提请司法部予以免职。提请免职,应当提交公证员免职报审表和符合法定免职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司法部应当自收到提请免职材料
    2023-05-24
    140人看过
  • 结婚登记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
    2023-03-12
    369人看过
  • 厦门居民身份证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厦门居民身份证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2、《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78号)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二、厦门居民身份证签发申请条件(一)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的本市公民应当申办;未满16周岁的本市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监护人同时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二)换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姓名变更、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登记项目错误的中国公民。(三)补领:《居民身份证》丢失的中国公民。(四)申领临时证: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本市公民,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三、厦门居民身份证签发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5:00-18:00---夏令工作时
    2023-05-19
    404人看过
  • 厦门低收入家庭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厦门低收入家庭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厦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7〕198号);区民政部门是审批低收入家庭的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受理、审核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的责任主体,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的审核、管理、服务、建档工作。居(村)民委员会协助居民提出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配备必需的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具体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采取调配、招考等方式,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人手确有不足的情况下,可将部分相关辅助性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接。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
    2023-05-24
    415人看过
  •  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及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目前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只有两种。第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受到胁迫而结婚,受到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目前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只有两种。第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受到胁迫而结婚,受到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婚 姻 撤 销 的 五 种 方 式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项关系之一,而婚姻的撤销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某种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终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婚姻撤销的五种方式分别为:1. 重婚的;2. 与他人同居的;3.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4. 有重大理由不履行主要债务的;5. 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不有利
    2023-09-06
    280人看过
  • 探讨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法律依据
    一、联系:1无效的或者被撒销的婚烟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费的权利和义务。2.婚姻无效或者破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区别:1.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可撤销婚姻:(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概述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也叫婚姻无效,指男女两性以确立婚姻关系为目的行为后果,因违反婚姻成立的要件而不具有婚姻效力的情形。不具有婚姻效力的情形,本身并不是婚姻。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一种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是婚姻立法和民法典学研究中用来说明当事人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的概念而已。婚姻的可撤销也叫婚姻的撤销或得撤销,指婚姻效力存在某种缺陷,导致婚姻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
    2023-07-18
    193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婚姻登记可以撤销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07
      结婚登记之后,如果有可撤销的理由,是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一方被胁迫结婚的,可以在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不在婚前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在知道该病情的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
    • 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撤销撤销婚姻登记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18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撤销请求进行受理,在受理之后会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果核查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批准撤销,并且公告社会。
    • 撤销婚姻登记与离婚区别是什么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撤销就是婚姻至始无效,简单点就是你还是未婚,下次的婚姻属于第一次结婚。离婚你的婚姻信息上明确写着离婚,下次的婚姻就是二婚。但是胁迫的认定要求较高,实践中也很难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还是离婚,除非很恶劣的情形,例如非法拘禁。
    • 婚姻登记部门能撤销离婚证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
      不能,但是可以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 婚姻登记管辖中的法律依据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1
      我国的婚姻登记管辖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