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需要补偿过期劳动合同的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2:00:29 119 人看过

过期的劳动合同不再有效,无特殊需要时无需补足;如有必要,您可以在自己的档案中申请一份副本。劳动合同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员工已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未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的;(4)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时未按照本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期满无效,因为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选择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离开公司。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劳动合同到期后未提醒员工,员工可以通过小系列的排序,向用人单位申请给予一定的补偿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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