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流程
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申请条件
1、已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三、尘肺病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工伤医疗待遇
1、医疗费: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评残后继续治疗的伙食费由工伤保险条例基金按上述标准支付。
3、食宿交通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用人单位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尘肺病人进行医疗康复,按工伤康复医疗项目和服务标准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康复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住院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5、停工留薪:尘肺病人在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尘肺没有医疗终结期,工伤医疗期间超过最长24个月的,要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医疗期间,在批准延长的工伤医疗期内,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申请终生享受工伤医疗期。
6、生活护理费:尘肺病人生活不能自理,在工伤医疗期间内(24个月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按护理人实际工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无工作的,按当医院一般护理人员工资标准计算。评定伤残后,因生活不能自理,评定1~4级护理等级的,按护理等级从社保基金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的计发生活护理费。
(二)、工伤伤残待遇
尘肺病人医疗期满,评定为1-10级伤残等级的,从社保基金支付24-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尘肺是终身疾病,《劳动合同法》42条第2款及第4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尘肺病人的劳动合同。如果尘肺病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按照相关工伤法规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本人伤残等级规定的月数结合本人工资标准。尘肺病人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以后的治疗费用和尘肺晋级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尘肺病职工。合并、分立的,要求合并和分立后的单位承担责任。单位破产、解散的尘肺病人在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金的基础上,可要求支付后期医疗费和尘肺晋级的伤残补偿金。
-
尘肺病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
279人看过
-
尘肺病患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415人看过
-
山西退休职工患尘肺仍可享工伤保险待遇
392人看过
-
尘肺病矿工遇维权困境
257人看过
-
尘肺病商业保险有用吗
209人看过
-
尘肺病患者死亡后,工伤保险能给予哪些补助?
282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
尘肺病有什麽待遇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6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说明。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决定。2.伤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3.确定为工伤和具体的伤残等级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
什么情况下获得尘肺病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2尘肺病首先要进行,其次,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认后才能确认赔偿数额。不同级别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因此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标准要结合职工本人工资及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另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
二期尘肺病退休工资待遇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3二期尘肺应评定为四级伤残,退休后因病死亡的,可以选择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或者工伤保险死亡待遇。基本养老金的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工伤保险死亡待遇按下列标准支付:一、丧葬补助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
-
-
职业病医院二级尘肺职工病能享受哪些待遇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2职业病鉴定是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工伤鉴定是确定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程度。职业病鉴定与工伤鉴定存在巨大差别。职业病鉴定是由职业病鉴定机构,对职工患病是否属于职业病以及病情程度定性,适用《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分类目录》等规定。工伤鉴定分为劳动能力鉴定、生活自理障碍鉴定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初次鉴定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有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