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法院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涉外票据公示催告期间可以延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票据追索权行使后,到期权利消灭吗
票据权利是一种特定的、重要的财产权利,与商事活动紧密联系,其产生和终止都依据法律的规定。为此,时效的规定对票据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票据法从票据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并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对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做了规定,具体是:
(1)关于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为了尽快地支付票据金额,解除票据债务人的责任,票据法对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作出了规定。第一,对于远期汇票,从票据到期日开始,如果在二年之内,持票人持续没有向汇票的出票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的,则该票据权利丧失,票据债务人可以不再承担票据责任。第二,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从出票日起计算,持票人超过二年一直未向出票人或付款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则丧失该票据权利。第三,对于支票,持票人的权利从出票日起六个月内持续不行使的,则该张支票的权利即丧失。
(2)关于票据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为了防止追索权人在行使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过程中拖延时间,造成票据债务长期得不到了结,票据法对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也作出了规定。第一,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从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内不行使,则丧失该追索权。第二,被追索人清偿票据债务后,从清偿日起或发生清偿纠纷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其前手行使再追索权,则该再追索权因此而丧失。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
不得少于多少天的票据公示催告通知?
339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的期间
392人看过
-
挂失止付后多少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44人看过
-
清算公告多少日期
447人看过
-
招标公示期一般几天,招标公示期不得少于几天
222人看过
-
法律规定法院公示催告费用多少
270人看过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当事人因违反票据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必须履行票据所载的义务,包括支付票款和承担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如果票据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票据义务,就会产生相应的票据责任。 票据责任的形式包括追索权、偿还... 更多>
-
法院公示催告费用多少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5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公示催告,是指失票人在票据丧失后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发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公告期限届满,依然无人向法院申报权利,则法院将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相分离的一种法律程序。失票人在收到除权判决书后,就可以凭借除权判决要求付款。 公示催告的结果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后,最后的结果只有两种可能:第一
-
公示催告要交多少保证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0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投标保证金交多少的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取消了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80万的规定。随着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项
-
公示催告后多久会受理受理催告的期间是多久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4人民法院收到失票人的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经过审查后,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予以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并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
-
-
公示催告有效期是多久?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14法院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