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2:30:22 419 人看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一、劳务公司拖欠工资怎么举报劳务公司电话是多少?

劳务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条文
    (一)《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给工资怎么办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投诉时一定要找准与其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按法定程序投诉,不要采取堵路、堵门等违法形式维权。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
    2023-03-21
    343人看过
  • 关于工资支付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支付时间:我国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每月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按月支付,即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按周发放。完成一次性临时工或特定工作的工人,用人单位在完成劳动任务后,应当按照有关协议或者合同立即支付工资有关知识:工资支付制度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延劳动者的工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劳动者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三)赡养费和法院判决、裁定应当代扣的赡养费;(四)其他可以扣除的费用根据法律法规从工人工资中扣除此外,以下减薪不属于“扣除”:(1)国家
    2023-05-07
    183人看过
  • 工资支付方式:关于流产产假工资发放的规定
    流产假是算在产假范围内的,所以发放的工资标准也应按照产假期间的标准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法流产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
    2023-07-14
    428人看过
  • 关于支付工资、扣除工资和拖欠工资的法律规定
    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是工资的具体支付方式。它包括如何计算和支付员工在系统工作时间内完成一定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在特殊情况下如何支付工资。主要包括:工资发放项目、工资发放水平、工资发放形式、工资发放对象、工资发放时间、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发放等,工资发放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但职工的下列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一)单位支付给职工的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费等社会保险和福利费;(二)劳动保护费,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冷饮等费用(3)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按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汉语技能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减除工资和拖欠工资的法律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1)用人单
    2023-05-07
    368人看过
  • 我国关于设备付款担保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与分期付款的区别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虽然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但是租赁物作为承租人资产纳入其资产负债表
    2023-02-15
    156人看过
  • 有哪些抚养费相关给付规定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一)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二)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三)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四)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
    2023-08-17
    333人看过
  • 关于贯彻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意见
    《关于贯彻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意见(山东)〉(一)工资构成的范围〈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有必要,按现行规定)劳动合同尚未签订),包括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各种形式的奖金和国家、工资按省规定发放的各种补贴(补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食宿补助的非货币性收入,不作为工资的一部分(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工资报酬的内容,在工资报酬方面,应明确以下内容:1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3在职工有权休假期间增加职工工资的途径探亲假,婚假、丧假,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由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和各项生活补贴;(4)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在计算和支付工资的150%、200%和300%时,至少应以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为基数,管理与处罚一、用人单位执行
    2023-05-07
    474人看过
  •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工资薪金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3、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
    2023-05-03
    177人看过
  •  有关支付令的规定
    基层法院管辖
    如果债权人想要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可以送达债务人。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如果债权人想要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2)支付令可以送达债务人。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基 层 法 院 管 辖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标的额不是很大的民事案件,而中级人民法院则管辖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而中级人民法院则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对于涉外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而基层人民法院则管辖一般的涉外案件。不同地区的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也有所不同。例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
    2023-10-06
    326人看过
  • 关于申请支付令有何规定
    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支付令的内容:1.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地址等。2.债务人应当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3.清偿债务或者提出异议的期限。具体来讲,要写明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4.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律师补充: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
    2023-05-06
    223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和病假工资的支付规定
    一般来说,请病假是不会扣工资的。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请病假按基本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一、1天病假扣多少工资请病假一天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计算。病假期间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如下:1、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法定过错,不得辞退;2、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3、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还须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2023-06-22
    381人看过
  • 关于二倍工资的支付期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虽然该条没有明确规定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对此作了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据此规定,有学者认为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已经很明确,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月的次日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为止,其计算期间没有上限。但在司法实
    2023-04-02
    479人看过
  • 经济困难企业有关工资支付有哪些政策性规定?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四条规定,经济困难的企业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确有困难的,应根据以下规定执行:(1)《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76号)的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关于国有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紧急通知》(银传〔1994〕34号)的规定:“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企业主管部门有可能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银行要拿出一部分贷款,共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3)《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1993年发布)的规定:“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
    2023-06-20
    361人看过
  • 对于新员工工资支付有哪些具体规定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领取工资时,可以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领取。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金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工资支付台账至少保存两年。工资支付台账应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应付工资项目及金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及金额、实际工资金额、银行工资凭证或劳动者签名等。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自己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出相应的工资;未列出且无法证明已支付的,视为未支付相应的工资。双倍工资支付依据有哪些劳动者在医疗期或三期
    2023-08-05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法律有哪些关于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1
      根据《民法典》有关劳动关系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工程进度款支付规定,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9
      工程进度款支付规定如下: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 支付双倍工资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28
      支付双倍工资的条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只支付十一个月。
    • 工伤申报期间谁来支付工资,有哪些相关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9
      在工伤申报期间,如果劳动者处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来用人单位来支付工资。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因此用人单位每月需要照常向其支付工资。
    • 关于给付加班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