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企业改制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12:22 366 人看过

一、在我国企业改制的原则是什么?

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要合法,

二是设计企业改制方案的程序要合法。第一层意义上的合法可以称为实体合法,第二层意义上的合法可以称为程序合法。

稳定性原则:

设计改制方案要保持企业改制前后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避免由于企业制度的变动而导致生产经营中断或停止。要实现企业改制前后的稳定过渡,必须妥善安置改制企业的员工,员工安置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企业难以成功改制。

科学性原则:

企业改制的目的之一是建立先进的产权制度、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设计企业改制方案要遵循赞赏性原则,坚持企业组织制度的科学改造。

二、企业改制后企业属于谁

一般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关于工人如何安置的问题应该在政府的改制文件中有所阐述,因各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改制的方案也不相同。如果未得到妥当安置应该找谁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有问题当然应该找企业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无法解决,直接找政府解决。

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本级政府批准。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非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报道称,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已经基本完成,除了部分带有政府职能性质或占据垄断资源的机构还保留全资国有的产权结构外,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均已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并建立起以董事会为主要标志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那么,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已经完成了吗?非也,只能说改制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在新的历史阶段,国有企业的改革面临新的课题。

有学者指出,中国大陆的国有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是“改制”而未“变制”,企业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分配机制仍带有较多原体制下的痕迹。公司化改革仅仅达到了企业改制的基本要求。改制的实质目的是机制的转变,并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带来一系列根本性的变化。

根本性的变化之一是让市场决定企业的生死。企业是以盈利为第一目的的,没有利润(或盈利前景)的企业应坚决关闭,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决定企业的优胜劣汰。

国有企业的改制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增强自己的竞争力,从而更好的为国家服务,但是改制的过程以及后续的处理是较为麻烦的,因为涉及的利益集团较多,今后的归属问题,会一直困扰有关的部门,所以自己有效的处理就显得至关重要。

三、企业改制所需文件有哪些

(一)改制方案

就企业改制行为,需要按照遵循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改制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指定改制方案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改制方案或相关协议是否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或政策,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因素。相应的,需审查会议决议、转让协议、安置协议等改制过程中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件。

(二)政府批文

对国有资产进行重大处置的改制方案或相关合同是否得到有审批权限的政府机关或政府的审批(一般情况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特殊情况下还需要经过特定行业主管机关的前置审批)。没有经过审批的,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就集体企业改制而言,需审查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资产评估报告

是否经过严格的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程序,清查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得到有关政府机关(一般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核准或备案。

(四)银行债权的保全文件(如有)

负有金融债务的企业进行改制是否依照国家的有关强制性规定,进行了金融债权保全(即负债的企业对所负的金融债务的偿还作出切实可行的安排并得到债权人的认可由其出具有关书面文件)。没有进行保全的,一般不得进行改制。

同时,监管部门关注企业在改制的过程中是否公告或书面通知债权人,是否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或采取了其他清理措施,是否存在遗漏或隐瞒债务的情形以及隐形债务(如担保债务)。

(五)国有、集体产权变更登记

改制涉及到对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时,应到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的国有、集体资产产权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没有登记的,一般不发生(产权变动)改制的效力。

(六)职工安置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对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稳进行,避免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监管部门非常关注职工安置方案是否充分地保护了企业原有职工的利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有关改制方案是否同意,是否在安置补偿、医疗和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与保险等方面存在后遗症。

(七)后续变更手续

企业在改制后,应依法进行相关的企业法人变更、注销登记,若没有登记的,应督促其登记;需要重点关注是否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企业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进行权利变更登记。公司股权变更的,需要取得报送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的整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申请、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0日 0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国企改制后的企业是什么性质?
    一、国企改制后的企业是什么性质?国企改革前,原国有企业的国家所有的性质改制后变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其股东由国资管理部门和其他非国有股东组成,一般为国有控股企业,其性质已不再是纯国有企业,也不是纯私有制企业。改制后,其主人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行使最高权力。股东以持有股权数进行投票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2023-03-27
    141人看过
  • 企业改制对我国的影响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随着企业上市的需求增大,很多企业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改制目标。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国有非企业改制的程序主要是国有非企业改制程序为:1、成立重组工作组;2、企业向发改委申请重组;3、选择重组方式,制定重组计划;4、企业将重组方案报审批;5、清产核资及产权定义,进行资产评估;6、按批准方案组织实施;7、办理新公司注册相关手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
    2023-07-19
    468人看过
  • 企业改制安置职工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由于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一般都是用企业国有资产支付职工安置成本,因此,职工安置费用的高低不单与职工本人有关,还直接影响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为确保各方利益不受损害,国家和我省对职工安置的范围、项目、标准、操作程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企业要按规定制订专门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还要经过职工大会决议和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因此,企业在制订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时,必须首先考虑合法性原则,在政策规定的框架下核定职工安置的范围、项目和标准,按程序规范操作,避免给企业的改制、关闭、破产工作留下后遗症。2、职工利益最大化原则因应国家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布局、实行国企产权改革的需要,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普通国企职工也要转变身份,彻底打破铁饭碗,成为市场人,相当一部份职工将可能因此而失业。因此,企业在制订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时,应充分了解职工的各种要求和想法,并在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多为职工的
    2023-06-28
    264人看过
  • 什么是国有股份制企业改制?
    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程序(一)尽职调查对于改制项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股本形成过程的合法性从有限公司设立开始,需要关注设立时出资方式(系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除以现金出资外,实物资产出资的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手续;无形资产出资的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如技术认定、评估,以土地出资的需要经过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并需要经国土管理部门的确认(现阶段拟上市公司已不允许以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出资)在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每一次股权变动时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是否齐备,行为是否合法。2、资产形成过程的合法性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经营性资产的形成过程。3、经营状况1)经营业绩的真实性2)关联交易情况3)财务制度状况4)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有限公司情况下,由于
    2023-05-02
    151人看过
  • 我国企业改制的时间应从什么时间算
    随着我国20世纪80时代以来,我国步入了改革开放新时代,90年代后,更是向着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断努力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上升,我国的许多企业也开始了企业改制以适应时代潮流发展,那么,我国企业改制的时间应从什么时间算?工商营业执照上面变更的时间,不以企业公司章程的时间为准。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有多个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可能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
    2023-05-02
    162人看过
  • 企业改制合法原则都有哪些?
    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和科学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要合法,二是设计企业改制方案的程序要合法。第一层意义上的合法可以称为实体合法,第二层意义上的合法可以称为程序合法。国有企业改制后,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保障、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等需完全适用劳动法。《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
    2023-04-01
    230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革存在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造成国有企业重组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在资产清查或资产评估过程中,往往对相关人员施加影响和压力,造成虚假资产评估或虚假国有资产评估偏高,有时甚至出现虚假资产或债务隐瞒(2)国有企业原经营者原因:改革前,国有企业原经营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或不负责任,往往以企业财产担保,形成各种无形债务,这在书中常常没有反映出来。此外,由于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以及其他原因,在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过程中,经常虚报资产或者隐匿债务。此外,一些管理者利用重组契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匿或私分国有资产(3)新股东或资产受让人原因:部分新股东或资产受让人资产规模和信用状况较差,有时通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与原国有投资者代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参与拍卖,但根本无力支付对价,导致转让、注销后国有资产流失,国家无法得到相应的考虑(4)来自国家的政治和法律风险(政治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
    2023-05-07
    427人看过
  • 我国确定工作时间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确定工作时间制度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当家作主人。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全体劳动者的劳动都是为了自已和自己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劳动者的全部工作时间,也是保障劳动者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积极生产的时间。在保证劳动者能有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参加劳动和工作的前提下确定我国工作时间制度。(2)保障公民的劳动权,发展生产力。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权,公民实现劳动权,为了保证生产不断发展,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要求每个劳动者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国家要确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制度。有利于国家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利于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发展社会生产的基础上再不断缩短工作时间。(3)作为按
    2023-04-22
    422人看过
  • 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的基本原则
    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应侧重于以下两个方面:1.在适合竞争的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最富效率的经济形式,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以往的反垄断理论认为,我国公用企业是自然垄断,以效率价值观之,不宜将其列为反垄断规制的对象。所谓自然垄断,是指在规模报酬递增的行业,其产品长期成本曲线下降,那么在这种行业内,由大企业独占市场比导入竞争机制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公用企业如邮电通讯、电力、煤气(天然气)、自来水等行业,即为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譬如,电力公司的产品是输送电力,由此必然要铺设输送网络,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但一旦铺设完毕,通过网络输送更多的电力则不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至于边际成本趋向于零。如果在这些行业允许竞争,新的竞争者必然要对原有企业的设施进行重复投资,而这种投资一旦进入市场,便无法退出,由此必然引发新竞争者与原有企业
    2023-06-07
    264人看过
  • 在我国征地补偿原则主要是什么
    一、在我国征地补偿原则主要是什么?第一、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国家征收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便丧失了进行农业生产建设活动的物质基础,农村村民也丧失了生活的主要来源。尽管土地征收人已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进行了直接补偿,但是,这种直接的补偿只能解决眼前的温饱问题,无法解决他们的长远利益问题,更无法解决他们的再生产能力问题。所以在土地征收补偿中,国家一定要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并用直接补偿措施和间接补偿措施,使失地农民眼前能够生存,长远能够发展。对于间接补偿来讲,其主要措施是支持和帮助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从事形式多样的经济开发活动。对于这一间接补偿措施,我国土地管理法做了充分的肯定,并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第二、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原则第三
    2023-06-18
    300人看过
  • 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阶段及其特点
    改制,国有企业,阶段,企业,我国,解决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阶段及其特点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国有企业改制主要经过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80_2000年经历了放权让利、以承包为主要方式的两权分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过程,始终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着力解决了企业经营方式市场化的问题,属于更名式改制,只大体解决了一些浅层次的矛盾。第二阶段:2000年以后国家着力解决国有企业体制市场化的问题,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主体的独立地位得到确定,使国企改制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主要表现在:1、企业分类依据发生变化_企业形态法律化;(企业组织形式)2、明确了企业改制的方向_产权制度的改革;(独立法人资格)3、明确了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_职工身份置换和经济补偿;(契约关系)4、明确了改制成本的支付_预留改制费用;(民法等价有偿和公平原则)5、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过去的下岗分流)6、国资委成立_确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2023-06-09
    334人看过
  • 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
    一、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根据《证券法》总则的规定,许多学者将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三公原则、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守法和禁止不正当交易原则、分业经营与管理原则、集中统一监管原则、国家监管和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等(每条一原则)。我们认为,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证券法各项制度,反映证券法宗旨的最一般规则,它体现了证券法的基本精神,对于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各项具体规则应具有指导意义和法律解释意义。依此原理,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应包括以下几项: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现代证券法的基础,而这一原则中的公平与公正要求则具有从属性意义。自从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首创这一原则以来,它在各国证券法中一再被强调。根据我国的证券法制度,任何类型的证券发行与交易都必须遵循公开性原则进行,以使得投资公众对于其拟购买的权利财产具有充分、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受误导的了解。中国证券
    2023-04-17
    429人看过
  • 现代容隐权制度在我国的架构原则
    作为证人义务的例外,现代容隐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它首先是作为一种思想或主义登上历史舞台的。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为维护礼治,首先提出亲属相隐的主张,即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但也有例外,根据《左传昭公十四年》记载,孔子针对叔向断狱不隐于亲的做法大加赞赏: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是叔向的弟弟)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在这里孔子提出了一个重要原则,即小罪当隐,隐小罪以重亲亲;大罪不可隐,刑大罪以行国法。这样,亲亲相隐的基本内容便被固定下来,后世代代相因,并基于此加以增益发展。至唐代,在《唐律疏议》中,亲亲相隐已上升为一项重要的刑法原则,而且在范围上超过了前代亲亲相匿的限定。将其扩张至同财而居者之间。在相为容隐的内容上,不仅在互相之间隐瞒其犯罪,而不予追究,就是为犯罪者通风报信,令其隐蔽逃亡时,亦不负刑事责任。相反,依法该相隐而控告不隐的,则处罚非
    2023-08-11
    54人看过
  • 我国规定国营企业改制怎样陪偿?
    近代经济的发展其实从某种程度上也直接否定了国家在国营企业经营过程当中的很多战略部署的,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早就已经把一多半的国营企业给淘汰掉了。国营企业是用国家资本在维持着,如果再不改制将给国家财政带来更大的损失。可是国营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是我国规定国营企业改制怎样陪偿?我国规定国营企业改制怎样陪偿?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
    2023-05-02
    74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位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更多>

    #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企业改制的定义在我国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8
      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随着企业上市的需求增大,很多企业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改制目标。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原则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原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一强制性原则,这是社会保险的一项基本属性。首先失业保险的强制性是通过高层次立法来实现这是保障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首要条件。在参加人员范围、享受条件、缴费比例等方面有严格规定。二公平与效率兼顾,突出效率的原则公平原则是社会保险的通用原则,而效率原则对失业保险具有独特的意义。三适时调整原则。所谓适时调整就是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失业保险金支出结构和救济水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变动。四适度水平原则。一强制
    • 企业改制司法解释原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3
      你的这个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问题,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企业在客观发展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社会需要的过程。企业改制可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有企业改制的一些主要形式。企业改制可以是改变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等。可以是由线下产品销售改为线上产品销售。
    •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方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国有企业改制,最新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程序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 国有企业改制,如果原企业不存在,原企业应支付补偿金中原企业与改制前企业怎么区分怎么区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2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本级政府批准。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