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8:11:28 306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技术监督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使用电梯的场所越来越多,对电梯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但是目前电梯管理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暴露出来不少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映。为了切实加强电梯行业的管理,提高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质量,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国家经贸委为此会同有关部门对电梯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在总结《关于提高电梯质量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并参照国际上许多国家对电梯管理的经验,制定了《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适应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切实提高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修质量,加强使用管理,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实行电梯生产企业全面负责的一条龙管理制度。

二、建设部是国家电梯行业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电梯的制造、安装与维修进行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梯行业的管理工作。

三、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并鼓励电梯生产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内控标准。

四、电梯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发证工作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建设部负责实施。

对于无生产许可证从事电梯生产的企业及未按核准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的企业,由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品种、型号,不准继续生产、销售、安装。违者按伪劣产品查处。

六、电梯质量实行生产企业全面负责制。电梯销售、安装、维修实行由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制。使用单位订购电梯应同时签订电梯安装调试与维修合同(协议)。被电梯生产企业认可的安装、维修企业,对其安装、维修质量向电梯生产企业负责。

凡未取得电梯生产企业认可的单位,不准承担该企业所产电梯的销售、安装、维修工作。本规定颁发前在用电梯的维修工作,原则上参照本规定办理。

七、电梯安装调试结束后,由电梯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自检,并出具电梯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由使用单位向工程报建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报建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施工、安全监察等单位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认可交付使用。其他部门不再重复检测发证。

验收中的质量争议问题,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电梯生产企业提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直至国家技术监督局仲裁。

电梯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电梯生产企业保修一年,但不超过交货后18个月。保修期满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处理。

八、电梯投入运行时,使用单位必须制订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应配备合格的电梯司机,持证上岗。司机离岗半年以上,应重新培训后继续上岗。

使用单位和承担维修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该型号电梯的使用、维修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并逐台认真做好记录,建档备查。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

九、电梯维修用备品配件,由电梯生产企业负责提供,或向电梯生产企业推荐(指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订购。

进口电梯的维修用备品配件原则上谁引进谁负责。

十、电梯改造、大修后,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运行。承担改造、大修的单位负责保修12个月。

十一、电梯产品因改型或淘汰停止生产后,原电梯生产企业仍应继续提供在用电梯所需的维修用备品配件,或为用户提供代用件。

十二、电梯在运行中出现的严重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进口电梯的安装和维修,由电梯引进单位参照本规定办理。

十四、本规定由建设部组织实施。

十五、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居装修第三章现场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各区县建委、规划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附件:北京市住宅工程装修部位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条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00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居民住用安全,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以下简称家居装修)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据各自职责,对全市家居装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各区、县建委、规划局、房
    2023-06-10
    425人看过
  • 关于印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
    附件: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五章附则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现将《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告总行房地产信贷部。附件: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88]11号)的精神,为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办好房改金融业务,加强对房地产信贷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设银行各分行、地(市)支行、县支行、受当地政府委托承办房改金融业务的,经人民银行批准后设立房地产信贷部,办理房改金融业务。第三条房地产信贷部的任务是贯彻国家腾方针政策,筹集和融通住房资金,促进住房资金的良性循环。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房地产信贷部实行单独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单独缴税的管
    2023-06-10
    399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8]第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l997]15号)的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了《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集团的登记管理,规范企业集团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
    2023-06-09
    124人看过
  • 关于印发自治州生鲜牛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昌州政办发039号关于印发自治州生鲜牛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现将《自治州生鲜牛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自治州生鲜牛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鲜牛奶的生产、经营管理,保障生鲜牛奶质量,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鲜牛奶,是指未经加工的生鲜牛乳,也称原料奶。生鲜牛奶的生产和经营,是指饲养奶牛、生鲜牛奶挤取和生鲜牛奶的收购和销售。第三条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生鲜牛奶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州畜牧局是自治州奶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奶业办公室具体负责生鲜牛奶生产
    2023-06-07
    316人看过
  • 关于加强海砂开采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为实现对海砂(砾)开采的科学管理,完善海砂(砾)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深化矿业权市场改革,保护海域生态环境,依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的管理规定,针对海砂(砾)资源储量具有动态补给性、开采方式特殊性的特点,现就海砂(砾)开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规定指的海砂(砾)为不含其他金属矿产的普通天然石英砂(建筑、砖瓦用)。任何企业不得以开采建筑、砖瓦用类型海砂(砾)为名获取其他砂矿资源。二、对海砂(砾)实行采矿权固定年限出让制度。海砂采矿权有效期每次最长为两年,到期后按本通知规定的方式重新设置采矿权。三、对海砂(砾)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制度。海砂采矿许可证上注明年度开采总量和采矿许可证两年有效期内的开采总量,严禁超总量开采。企业海砂(砾)开采量达到核定的总量时,采矿权
    2023-06-10
    446人看过
  • 关于加强印花税代售、代扣汇缴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地税局发布文号:大地税二[1997]第92号市地税各直属分局、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区地税局、市地税局票证管理所: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印花税票的代售工作和印花税款的代扣汇缴及手续费管理等问题特做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一、印花税票实行两级代售方式我市市内四区印花税票实行两级代售的管理方式。一级代售单位为市地税局指定的市地税局票证管理所,市地税局与其签订印花税票代售合同;二级代售单位为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及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区地税局(以下简称市内区局)指定的并与之签订印花税票代售合同的各源泉控管单位。二、印花税票的代售范围市地税局票证管理所受市地税局委托,负责市内四区范围内印花税票的代售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代售点,负责办理二级代售单位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印花税票业务。各二级代售单位不得向非代售、代扣对象销售印花税票或办理其他完税手续
    2023-05-03
    305人看过
  •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精神,现将财政部制定的《港口建设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征管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财政部有关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应征不漏。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减免港口建设费。二、各征管单位应加强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所收费款必须按规定及时存入专户,并于每月5日、15日和2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分三次全额解缴我部港口建设费收入专户(收款单位:交通部财务会计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帐号:044043-01),不得坐支、截留。对以前年度的欠款应抓紧清缴。三、港口建设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后,有关征收管理体制、征收办法、征收标准、范围及缴拨款关系等仍维持现行办法不变。收入由我部在北京集中缴入中央金库,支出由我
    2023-06-08
    83人看过
  • 关于印发《福建省易地开发耕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经2001年9月3日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易地开发耕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问题请迳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福建省人民政府二00一年九月二十日福建省易地开发耕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耕地开发,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易地开发耕地,是指个别县(市、区)因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较大,耕地后备资源缺乏等原因,无法实现年度非农业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而采用经济补偿的方式,委托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丰富,实现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有节余的其他县(市、区)代为履行耕地补充义务的行为。第三条易地开发耕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开发耕地专项规划,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土地水化、盐渍化和水
    2023-06-10
    113人看过
  •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水利电力部【发布文号】电政法[1993]391号【发布日期】1993-09-22【生效日期】1993-09-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的通知(1993年9月22日电政法〔1993〕391号)为积极稳妥地进行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经征得国家体改委同意,现将《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向部反映。附件: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根据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印发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的管理,促进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健康发展,现制定本规定。一、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目的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进一步理顺生产关系和产权、投贷、
    2023-06-07
    123人看过
  •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金穗卡风险责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发布文号:农银发〔1994〕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为加强金穗卡风险防范工作,减少业务纠纷,督促各行严格执行信用卡业务操作规程,特制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风险管理暂行规定》,请各行遵照执行。附:金穗卡风险责任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金穗卡风险防范,划清风险责任,处理和解决好各种业务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损失,根据《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精神及有关业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各级行应加强信用卡风险防范工作,本着“尊重事实,相互合作,顾全大局”的原则,尽可能避免风险责任引发的业务纠纷。各行要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信用卡业务操作规程,防患于未然。第三条各级行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并根据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明确特约商户与持卡人的责任。第二章风险责任管理的原则第四
    2023-06-07
    198人看过
  • 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拍卖师执业行为,强化拍卖师管理,提高拍卖师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拍卖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三条拍卖师资格考试,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经考试合格者,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是拍卖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机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接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对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二、注册管理第四条拍卖师必须注册于拍卖企业方能执业,但不得同时注册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拍卖师注册的拍卖企业停业或破产的,拍卖师必须变更注册到其他拍卖企业。未
    2023-06-08
    425人看过
  • 关于改善和加强公路运输管理的暂行规定
    公路运输是我国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必须积极调整,认真整顿,有计划地发展,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提供安全、优质、高产、低耗的运输力。各省、市、自治区要重视公路运输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有利生产、节约能源、经济合理、统筹安排的原则,逐步改革汽车运输管理体制,调整运输分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公路运输管好搞活,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一、调整公路运输分工为了改善和加强公路运输管理,将公路运输车辆划分为营业运输和非营业运输两种,并规定不同标志,以资区别。非营业运输车辆系指为本单位内部的生产和职工生活服务,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各种方式运费结算的自备车辆,其余均为营业运输车辆。营业运输车辆,按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区域范围或线路承担运输任务。交通部门的营业运输车辆,为各行各业服务,特别要保重点、大宗、港口、车站等集散物资的运输。非交通部门的营业运输车辆,主要是为本部
    2023-06-08
    352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指定辩护案件法律援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提高办理指定辩护案件法律援助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市办理指定辩护案件法律援助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提供辩护:(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律师提供辩护:(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五)具有外国国籍的;(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
    2023-06-11
    73人看过
  • 关于印发《劳务派遣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及有关单位:现将《劳务派遣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劳务派遣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2、无锡市劳务派遣型企业认定申请表3、无锡市劳务派遣型资质证书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无锡国家税务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二00二年五月十日关于劳务派遣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探索以就业派遣形式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规范用人单位间劳务输入输出行为,促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劳务型企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意见》(苏劳社[2000]72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意见》(锡政发[2002]10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
    2023-06-10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关于印发网约出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4
      为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理暂行办法》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促进出租车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规范网上预约出租车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于2016年7月27日联合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 关于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6
      时,项目法人应对投标施工单位的以下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审查、分析判断,以确保施工单位的能力满足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1、施工单位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2、施工单位以往的相关工程业绩;3、施工单位以往的施工质量情况;4、施工单位对本工程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措施,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人选、主要技术力量及设备的情况。
    •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什么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1
      电梯使用单位是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安全使用条件,确保电梯安全使用。电梯使用单位按下列规定确定:(一)自行管理的电梯,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二)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三)新安装电梯未移交所有权人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四)的电梯,所有权人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电梯使用单位;(五)出租含有电梯的场所
    •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2
      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关于印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条例。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