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儿媳妇有没有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4:44:22 324 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儿媳是否有份取决于:

1、若房屋是婆家的私房,动迁安置房儿媳无权获得;

2、但如果动迁中考虑到儿媳人口因素的,儿媳可以获得一定补偿。

若房屋是公房,且儿媳在内居住满一年、别处无房、户口也在房屋内,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那儿媳在婆家是动迁安置对象,可以主张动迁安置中的相关利益。

公婆的遗产老婆有份吗

公婆的遗产媳妇是否有份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有遗嘱指定媳妇继承的,儿媳就有继承权;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

2、另外,如果是丧偶儿媳,且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公婆的遗产媳妇也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变更:权益持有人有望换人!
    宅基地使用人可以变更。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2、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使用权消灭。譬如出现地震、海啸、山洪、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宅基地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然消灭。宅基地可以变更的情形有: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2、房屋坐落变更;3、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农村宅基地变更登记程序:1、申报: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登记应向乡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户籍证明(属于事实分户的,需出具结婚证书复印件);(2)土地登记申请书;(3
    2023-11-27
    384人看过
  • 农村拆迁有儿媳妇赔偿金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儿媳妇户口在拆迁地,那么就会有。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仅供参考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
    2023-08-13
    87人看过
  • 儿媳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公公的宅基地吗
    不可以。1,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适用于继承;2,当事人去世的,在承包期内,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建房等);3,儿媳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
    2023-05-04
    212人看过
  • 宅基地归属:老人和儿媳妇的权利和义务
    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分开,但是只能是共同拥有的人才可以分,如果是其他人介入其中,那么就相当于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并且如果农村的一户人家进行分割宅基地,需要一家人的商量调剂,不能为了一些宅基地就破坏了家庭内部的和谐。而且还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得不偿失。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吗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我国目前在农村房屋征收时,执行的是“房地一体”政策,房子和宅基地是一体的,补偿了房屋不会再补偿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与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土地管
    2023-07-05
    128人看过
  • 农村拆迁补偿中有没有媳妇
    1、农村拆迁补偿中有没有媳妇?不,如果父母去世,赔偿金只能由儿子继承,儿媳不在赔偿金之列。二是各地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不同。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原则和标准:产权确定方法和补偿安置限额:1。经政府批准或者持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应当给予补偿安置。1978年底前建成的房屋,虽未办理相关手续,但权属明确。按历史财产处理,按实际建筑面积补偿安置合法财产。(3)1979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证》补偿安置。4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证》和当地乡(镇)政府的建房手续进行补偿安置。没有这个程序,被拆迁人的房屋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处理。1990年4月1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补偿安置将以
    2023-05-02
    244人看过
  • 宅基地是否可以由儿媳妇继承?
    儿媳妇不可以继承宅基地。有以下的3个原因:1、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适用继承;2、当事人去世的,在承包期内,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例如:建房等;3、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农村宅基地可以由孙子继承吗农村宅基地孙子不可以继承。因为任何人都没有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农村宅基地属于国家和村集体的财产,不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更不是遗产。任何人都没有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所以孙子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需要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023-07-08
    153人看过
  • 宅基地拆迁儿媳妇孙子怎么分
    一、宅基地拆迁儿媳妇孙子怎么分在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分配中,儿媳妇和孙子的权益往往取决于家庭内部的财产分配协议以及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1.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的拆迁补偿通常是基于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因此儿媳妇和孙子是否享有分配权,首先要看他们是否在这些权益上有所持有。2.如果儿媳妇和孙子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或土地上拥有部分权益,那么他们当然有权利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3.由于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其权益的分配往往受到家庭关系、传统习俗等多种因素的影响。4.在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上,可能需要家庭内部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5.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儿媳妇和孙子在拆迁前并未在宅基地上居住或拥有任何权益,那么他们可能无法直接获得拆迁补偿款。6.如果他们在拆迁后需要安置,那么他们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或优惠政策。二、子女对拆迁补偿的处理在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中,子女的处理方式往往取决于他们
    2024-07-07
    407人看过
  • 有没有农村房屋拆迁的宅基地
    农村房屋拆迁有宅基地吗?房屋拆迁不仅是对房屋的补偿,也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一般来说:(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损失的,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3)奖励补偿是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宅基地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
    2023-05-31
    215人看过
  •  离婚后农村宅基地的权益划分
    夫妻共同拥有的宅基地补偿款在离婚时可以事先达成协议并分割,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子女权益、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进行判决。如果宅基地补偿款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财产所有权人个人所有。离婚时宅基地补偿款的分割:夫妻共同拥有的宅基地补偿款,在解除婚姻关系时,两人可以事先达成协议并分割,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子女权益、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进行判决。如果宅基地补偿款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财产所有权人个人所有。 离 婚 时 宅 基 地 补 偿 款 怎 么 分 ?在离婚时,拆迁补偿款是一种重要的财产分割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
    2023-10-08
    238人看过
  • 儿子死亡儿媳妇有没有继承权
    一、儿子死亡儿媳妇有没有继承权儿子死亡后,儿媳妇作为其配偶,可获得继承权。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在儿子死亡后,如果其父母或配偶健在,他们将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儿媳妇并不直接包含在这一顺序之中。3.《民法典》中也规定了特定情况下丧偶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形。4.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家庭关系中实际付出与贡献的认可,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5.在儿子死亡后,儿媳妇是否享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她可以享有继承权;否则,她可能无法直接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二、法定与遗嘱继承分析在探讨儿子死亡后儿媳妇的继承权问题时,我们还需要考虑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1.根
    2024-07-30
    5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女儿是不是有权盖房子
    一、农村宅基地女儿是不是有权盖房子女儿户口在本村的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前提条件是具有村民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二、农村宅基地盖房子需不需要审批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需要审批报建,只有申请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规划许可证,才可以在农村建房。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023-11-07
    41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一)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二)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三)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四)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五)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
    2022-02-08
    41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的权益保障
    不能继承。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只要宅基地上有房子,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继承房子达到的效果也近乎相同。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一旦灭失,也不能对宅基地再继承使用。女儿有权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吗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
    2023-07-03
    140人看过
  • 村委有没有批宅基地的权力
    没有,在基地使用权是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一、两兄弟怎样继承宅基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申报—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审批——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1、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交给经济社
    2023-02-25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宅基地确权后, 儿媳没有子女, 儿媳妇有权继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3
      农村宅基地是按每户人口进行分配的,具体分配政策要看当地文件。 因此,如果主张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前提是政府已经分配给你宅基地了。有的分配是明确的,即土地档案已经有你的名字份额,但也有一户人家人口变动的情况,比如没了一个人,那么本来多余的宅基地是要交还给村集体的(如果宅基地上已建房的则暂不返还,只有空宅基地才能返还),但后来又因为添了一个人,那么宅基地就自动调剂给这个人了。 但也存在虽然部分家人没有宅
    • 农村宅基地上的土地可以过户给儿媳妇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9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交易转让的,它是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可以在直系血亲之内继承和继续使用,也可以与他人交换,但是不可以转让。如果受让人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转让也是违法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
    • 男方父母宅基地, 女儿儿媳妇有权出资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9
      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女方户口不在这个宅基地上,或者该宅基地是在男方婚前取得,应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而女方无权处分,因此双方约定将宅基地归儿子,应属于一种赠与行为,在转移财产权利(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另外如果他儿子成家立业,单立户后还可以再次申请宅基地。所以你们之间的转让协议应属于有效的。 另外要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最好在违约责任方面约定详细些,以及该房屋在允许过户之时,如果
    • 继承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有没有继承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都归集体所有,农民朋友只对土地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规定还指出了一户一宅的政策,其宅基地面积总和不能超过所在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所以宅基地不可以继承,我们只有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我们口中所谓的宅基地继承,只是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我们对房屋拥有所有权。 对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也是有条件的,首先要是本村集体的成员,很多人因为其他原
    • 农村的儿媳妇和媳妇的子女有何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3
      般来说是没有区别的。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女儿与儿子都应当对其父母承担同等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