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人员未在时间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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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失业人员有特殊原因(如疾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应当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领取,原核定的待遇月数顺延。
2、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失业登记,且不能提供逾期进行失业登记相关证明的,视为放弃本失业期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当期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后接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时可将上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与本次核定的待遇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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