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和共同债务人:你需要知道的差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3:50:21 261 人看过

主贷款人和共同债务人的区别如下:主贷款人是申请借款的人,共同借款人则是帮助通过贷款审批的次借款人;贷款记录只会显示在主贷款人的征信中,共同借款人的征信中并不会显示借款记录;贷款时,银行会让贷款资质好的用户当主贷款人,另一人则作为共同借款人。

共同债务人的连带清偿责任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由,提出抗辩。只要债务没有全部清偿完毕,每个连带债务人不论他是否应债权人请求清偿过债务,对没有清偿的债务部分,都有清偿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共同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之间的区别
    连带保证债务不是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也不是债务人的全部债务。连带保证责任的,从属于债务人的主债务。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保证合同债务只能由管理人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包括合同的预期利益补偿时,因合同终止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补偿;连带债务是一种完全的连带债务。共同债务人等于债务。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管理人解除合同时,其他共同债务人仍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共同债务人违约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经济损失也包括债权人的预期利益。因此,在正常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责任较连带债务人轻。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很常见,最典型的是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共同购房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相关个人贷款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房屋的共同所有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自然人。实践中,房屋共有人作为共借人,由于共有人与共借人的趋同,有了更好的理解和把握
    2023-05-31
    459人看过
  • 共同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之间的区别
    连带保证债务不是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也不是债务人的全部债务。连带保证责任的,从属于债务人的主债务。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保证合同债务只能由管理人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包括合同的预期利益补偿时,因合同终止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补偿;连带债务是一种完全的连带债务。共同债务人等于债务。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管理人解除合同时,其他共同债务人仍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共同债务人违约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经济损失也包括债权人的预期利益。因此,在正常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责任较连带债务人轻。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很常见,最典型的是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共同购房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相关个人贷款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房屋的共同所有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自然人。实践中,房屋共有人作为共借人,由于共有人与共借人的趋同,有了更好的理解和把握
    2023-05-31
    488人看过
  • 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在债的关系成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产生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按照双方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的义务,而同时债务人具有及时还债、足额还债的义务。一、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有什么效力第三人代为履行行为在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人之间将发生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后果:(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后果。如果第三人履行了部分债务或者全部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第三人已履行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再次清偿该部分的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利未实现,债务人的义务仍未履行,债务人将要因此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因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后果。当第
    2023-03-15
    132人看过
  • 借条上写共同借款人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吗
    1、借条上写共同借款人债务不一定就属于共同债务,例如借条上有两个以上的借款人,但仅有一个在落款处签字的,该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在借条上签字一定要谨慎,避免因为草率签字而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其实除了签字以外,无论是借钱还是担保,都需要谨慎,以避免自己的权利受损。2、如果贷款存在主次借款人之分,那就说明是共同贷款。不管是主借款人还是共同借款人,对贷款都是需要承担应有的还款责任的。3、当主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足以还款时,次借还人应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一、共同借款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1、共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
    2023-03-20
    254人看过
  • 共同债务人与借款人的区别
    担保人与共同借款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这种贷款类型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和把握。但对其他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社会和法律关系复杂,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此要加强防范该类共同借款人所产生的风险。而担保人有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两种: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
    2023-03-09
    297人看过
  • 不知借款人离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异后,男方又带前妻找熟人借款,事后双方以已离婚为由拒绝还钱。昨天,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按照日常经验法则,认定该笔借款属于借款人的共同债务,两名借款人连带偿还借款3000元。2004年11月16日,杨先生与郭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同年11月28日,杨先生带着郭女士找到71岁的杨老汉借款3000元,之后郭女士再次向杨老汉借款2000元。杨先生与杨老汉之前相互认识,借款时没告诉杨老汉两人已经离婚。事后,杨先生与郭女士以两人已经离婚,没有用过该笔借款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杨老汉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决杨先生与郭女士共同赔偿杨老汉5000元。一审宣判后,杨先生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杨先生与郭女士离婚不久一起到杨老汉家借款3000元,杨老汉有理由相信该借款是双方共同借款,根据日常经验法则,应认定该借款属于共同债务。杨老汉起诉另一笔借款未提交相应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2023-06-09
    348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知道债务人妻子借钱属不属于共同债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
    • 共同借款人是债务人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4
      共同借款人是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
    • 共同借款人是债务人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1
      共同借款人是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
    • 不知借款人离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7
      对于不知借款人离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合同范本首先要知道债务的认定是如何的: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
    • 不知借款人离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夫妻离异后,男方又带前妻找熟人借款,事后双方以已离婚为由拒绝还钱。昨天,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按照日常经验法则,认定该笔借款属于借款人的共同债务,两名借款人连带偿还借款3000元。2004年11月16日,杨先生与郭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同年11月28日,杨先生带着郭女士找到71岁的A借款3000元,之后郭女士再次向A借款2000元。杨先生与A之前相互认识,借款时没告诉A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