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遵循的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6:00:54 385 人看过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棚户区广大群众的利益为重,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给予政策倾斜和合理照顾,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确保“住有所居”。

(二)公开公正、和谐拆迁。依法保护棚户区各类房屋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到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阳光操作,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

(三)统筹兼顾,合理补偿。结合市情,因地制宜,处理好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既要使拆迁困难家庭得到利益和实惠,又要做到合理控制拆迁成本,使拆迁补偿政策合法性与合理性相兼顾。

(四)统一性和连续性。与国家、省、市拆迁法规和政策相统一,注意新旧政策衔接,保持全市拆迁改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既要有利于推进棚户区改造,又要有利于非棚户区拆迁的顺利实施。

一、旧房改造应该领补助还是领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旧房进行改造的,一般是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所以应该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而不补助。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方案:棚户区改造是否真的有补偿?
    棚户区改造强拆之后有补偿。如果程序合法,双方达不成补偿协议,则区、县政府做出行政裁决,则可以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迁.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棚户区改造政府不同意能强拆吗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的政策,如果有人不同意经过协商还是不同意国家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目前,我国把棚户区分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五大类。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体,很多还是企业老职工,曾为国家建设作出很大贡献。改革开放后,部分城市对棚户区进行过一些改造。2004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省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之后,全国不少地区也陆续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2005年,国家启动了对中央下放东北三省煤矿棚户区的改造。2008年四季度起,党中央、国务院
    2023-07-04
    205人看过
  • 旧城区的改造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律师补充: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2023-05-06
    499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是自愿原则吗
    一、棚户区改造是自愿原则吗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突出重点;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抓紧前期工作,加快实施进度;严格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积极开展工作,落实配套政策;强化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总结反馈;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各地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二、棚户区改造如何补偿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是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的,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具体情况又可以分为三种:纯产权调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另划宅基地,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格补偿,就是根据屋的新旧、装修和结构把房屋折算成价格;纯货币补偿。此外,各地区为了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在国
    2022-04-23
    191人看过
  • 葫芦岛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经2005年4月11日葫芦岛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改造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有关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列入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拆迁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以整体改善居民住宅条件和照顾低保户有房住、住得起房为标准,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招标的原则。第四条全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在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进行。连山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锦北小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第五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及所在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助做好棚户区的房屋拆迁工作。第六条被拆迁人或
    2023-06-10
    490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有哪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它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为期房,临时安置期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以购买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2倍10平方米的建筑,其中:(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如果两倍的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平方米只享受一次;(3)被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2倍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
    2023-08-09
    30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是指危房、旧房改造,拆迁补偿有什么不一样
    棚户区改造是属于旧城改造的一部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与正常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和程序基本是一致的,只是补偿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比正常拆迁要低一些。《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二、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一)城市棚户区改造。2013年至2017年五年改造城市棚户区8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232万户。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市、县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城市棚户区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要加快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在改造中可建设一定数量的租赁型保障房,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
    2023-11-18
    348人看过
  • 如何遵循房屋征收与补偿原则?
    房屋征收和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基本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决策民主的原则,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以适当的形式反馈或公布意见的采纳和理由。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与者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应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程序正当的原则,合法的程序是要求政府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结果公开的原则,在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中,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房屋征收决定、房屋所有权调查结果、补偿决定、家庭补偿、征收补偿管理和使用审计结果。市房屋征收的补偿情况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补偿情况
    2023-07-02
    340人看过
  • 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屋按时拆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并会同建委等有关部门实施本办法。第四条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须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开发建设单位免交每户5万元回迁保证金。第五条被拆迁人应在30日内搬迁,特殊建设项目可适当缩短搬迁期限。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拆迁服务费按《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标准的50%收取。第七条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应直接按房改政策购房,有房产产籍的住宅房屋,原建筑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400元收取购房款,增加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520元收取购房款,产权全部归己;无能力购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解决。第八条拆迁
    2023-06-10
    294人看过
  • 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阅读全文】《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办法》,业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屋按时拆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并会同建委等有关部门实施本办法。第四条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须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开发建设单位免交每户5万元回迁保证金。第五条被拆迁人应在30日内搬迁,特殊建设项目可适当缩短搬迁期限。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拆迁业务费按《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标准的50%收取。第七条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应直接按房改>策购房,有房产产籍的住宅房屋,原建>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400元收取购房款,
    2023-07-02
    434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四个基本原则。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四个基本原则。
    2022-04-25
    33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政策升级,拆迁补偿再提高
    设立40平方米最低保障线为最大限度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被拆迁住宅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尔滨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总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全额交纳上靠建筑面积50平方米标准户型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安置到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房屋,可以按照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交纳上靠建筑面积40平方米保障户型超面积购房款;也可以暂按成本租金标准承租保障户型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待被拆迁人经济条件改善后,补交购房款,变更产权性质。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尔滨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货币补偿金额低于《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的,按照最低补偿标准执行。持低保证者获2万元照顾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给予2万元照顾;对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023-07-05
    444人看过
  • 商品房拆迁的补偿方式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
    一、商品房拆迁的补偿方式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1.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2.程序正当的原则。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3.结果公开的原则。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要求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公告,房屋的权属等调查结果应当公布,补偿决定应当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公布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
    2023-10-09
    483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强拆分期几年补偿
    (1)货币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的转移费用,临时设置费用停止停业损失补偿费用转移补助费用(2)住宅所有权交换1、所有权交换住宅本项目所有权交换住宅位于北辛安住宅区。产权交换房屋为期待房间,临时配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额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转移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其他补助费3、产权交换住宅面积被征收者选择的产权交换住宅面积为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0.2倍为10建筑平方米,其中(1)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0.2倍为10平方米以下的,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妇有2处以上住宅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合并计算,10建筑面积的部分为10平方米以下的,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妇有2处以上住宅建筑面积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
    2023-08-05
    89人看过
  • 城镇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吗?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吗?1、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是拆迁,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概念的,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2、拆迁的话,是需要有很多原因的,一般是直接拆除。而棚户区改造只是原因之一,不可以和拆迁的性质混为一谈,如果棚户区改造的时候需要拆迁,那么也算是棚户区的改造,如果棚户区改造的时候不需要拆迁,那更提不上任何的拆迁行为。二、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在购房的过程当中,一定要选购一些不那么偏僻的房子,而且选购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房地产的质量,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找一些住户问一问当年拿房的时候有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如果问题太多的话,建议不要购买此类的房子。2、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房屋的物业问题,如果这边的房子物业服务态度比较差,那么千
    2023-06-08
    19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房屋拆迁补偿
    相关咨询
    • 城市房屋拆迁应遵循哪些原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1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征收房屋的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用事业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需要;(五)政府根据《城乡规
    • 单位房拆迁棚户区改造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
    • 旧房拆迁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棚改是政府+国企主导,棚改赔偿少。棚改只要90%业主同意,剩下的可以行政拆除。 旧改是市场化的以政府+开发商主导。旧改赔偿多,可以和开发商谈。旧改就必须100%业主同意才可以的。 旧改:是企业行为,房地产企业和业主谈赔偿后又要和政府谈补缴地价,公租房,容积率等等。旧改主要是开发商的商业手段,其形式还是一种商业投资行为,政府不可能直接行政介入。 棚改:棚户区改造房是指棚户区内将要被改造拆迁的住房,是
    • 拆迁改造时原房屋怎么补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般根据当地XX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 享受拆迁补偿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享受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由新《条例》规定。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