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7年9月15日和10月1日,晋某在王某的帮助下,到安徽省临泉县王某的岳父家,以每克400元的价格购买他人的毒品海洛因共计100克,并约定王某从晋某处每克毒品提成10元钱。晋某带着毒品在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先后3次以每克700元的价格贩卖给李某,共计9克。10月2日,晋某继续与李某交易时,被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尚未卖出的海洛因29克。
另查明,晋某吸食毒品。
分歧
对于本案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他只是牵线搭桥,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显著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晋某的行为只能构成贩卖毒品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一、对王某居间行为的定性
贩卖毒品一般是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但也有一些案件的买卖双方是通过居间人进行的,由居间人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牵线搭桥,促成毒品交易。对于吸毒者来说,居间人的作用是帮助寻找毒品货源,选购毒品;对于贩毒者来说,居间人帮助贩毒者寻找下家,销售毒品,有时居间人同时发挥这两种作用。
本案中,王某明知晋某为贩毒者,仍然积极为其介绍毒源信息,其行为是一种帮助贩卖毒品的行为。因为贩卖毒品的行为是由购买、卖出等若干个环节组成的,只要实施了其中一个环节,就构成贩卖毒品罪。所以,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二、对晋某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
本案中,晋某既有贩卖毒品行为,又有吸食毒品行为,即以贩养吸。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贩卖毒品的数量与吸食毒品的数量搅在一起无法准确认定,从而影响正确的定罪量刑。200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对于吸食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确定罪名上一定要慎重。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储存过程中被抓获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定罪处罚,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毒品数量未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数量最低标准的,不定罪处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在认定以贩养吸者贩卖毒品后留有一定数量毒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数量最低标准,并有证据证明确实为自己吸食毒品而留下,不会再将该部分毒品贩卖的,对该部分毒品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与贩卖毒品罪实行并罚。因本案被告人王某、晋某虽购买海洛因100克,但查实其贩卖的数量只有38克,另外62克无法查清,因而既不能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毒品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宜以贩卖毒品海洛因100克追究其刑事责任。
-
贩卖毒品罪相关问题:如何定性贩卖毒品罪?
307人看过
-
毒品运输与贩卖的定罪问题
429人看过
-
贩卖毒品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
228人看过
-
拐卖妇女罪认定的两个问题
361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认定怎么认定2024
244人看过
-
毒品数量认定的标准:贩卖毒品罪的界定
142人看过
-
想问贩卖毒品罪未遂认定的问题有什么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贩卖毒品罪未遂认定,它已经把贩卖毒品罪认定为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作为贩卖毒品罪既遂的标准; 2、交易理论说把进入交易环节当做贩卖毒品罪的既、未遂的认定标准; 3、出手及控制说认为转移毒品是此罪的既遂标志,其实质就是从贩卖毒品罪的行为特征来分析。 4、实际行为说,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需要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相一致来认定。即认为: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在主观上要具备贩卖毒品的意图,也就是主观犯意构成,
-
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犯罪量刑标准, 以及贩卖毒品罪的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一、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即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
-
最高法院贩卖假毒品这个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甘检研(1990)第12号《关于贩卖假毒品案件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贩卖假毒品的犯罪案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明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其所贩卖的是假毒品的事实,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在处理时予以考虑。
-
-
贩卖毒品罪的认定定义和范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6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