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21:21:44 273 人看过

不一是物权发生变动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一般的动产的物权,法律行为发生的之时物权发生变动,而不动产都是从登记之日起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二是权利推定效力,是指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应当被推定为法律上的权利人。三是善意保护的效力。

关于不动产登记簿证的监管

(一)部全面加强对全国不动产登记簿证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指导。建立全国《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使用情况的汇总统计分析和公示制度。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于2015年6月底将本地区的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发行和使用情况报部,此后按季度定期上报有关情况,并逐步建立网上动态上报机制,部将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建立不动产登记簿证使用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登记簿的制作、保存和管理情况,以及证书和证明的印制、发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簿证使用情况的监管。采取检查、指导等多种方式监督不动产登记簿证在本区域的规范使用。对于伪造、变造证书和证明或者违法制售、使用伪造、变造证书和证明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对于不按照要求使用、保存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证的,应当限令改正。

2015年2月15日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不动产登记有何效力
    不动产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效力表现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一、网签后多久可以拿到房产证网签后拿房产证的期限是如果当事人已经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则一般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当事人的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办结,当事人就能够拿到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
    2023-06-19
    113人看过
  •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有什么效力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从法律效果看,不动产登记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以及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一、物权公示原则是什么呢物权必须公示是原因是什么呢物权公示原则是指,依据法律行为所进行的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废止等各种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这种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进而决定物权变动效力的一项原则。物公示的作用是为了让他人清楚地知道谁是利人,以维护权利人、与交易有版关的权人的合法权益。除有相反证据证明的以外,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二、房产证无法过户公证有法律效力吗?房产无法过户,即使经过公证,也不能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但是经过公证的合同本身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
    2023-03-23
    164人看过
  • 不动产交付未登记的效力
    一、不动产交付未登记的效力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特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是以登记为准的,而不是以合同签字盖章为准的。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后,还需要到不动产的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物权才会发生设立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不动产的交付方式有哪几种1、习惯交付该观点认为,对于房屋的交付,可以领取钥匙、交房通知或者在交房通知上签字为表现形式;对于土地的交付,可以实地踏勘土地,验收用地图红线坐标各拐点,核定土地面积无疑后签字确认或者在土地登记时经四邻指界无异后,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确认为表现形式。2、转移占有交付该观点认为,对于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交付使用。其依据为:《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
    2023-05-06
    312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的效力
    一、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1、不动产抵押登记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如当事人只订立不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2、动产抵押登记具有确定抵押权优先的效力。动产抵押的,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怎样在设立抵押合同后,抵押权即设立。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但对于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在以抵押物的变现受偿时具有优先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
    2023-03-22
    206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效力
    按照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不生效的制度,未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当事人在签订完书面的抵押合同后,抵押人如果不主动去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人就无权要求抵押人去办理登记,而不办理登记合同又不生效,那么合同的生效与否就与双方当事人合意无关,这一合同的是否生效就被设定为由一方当事人意志决定的问题,而成为一方当事人的随意,这既违背了民法典的原则,也难以实现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抵押合同只是在当事人之间设定抵押权的债权债务合同,它成立乃至生效时,抵押权尚未产生。如果把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意味着只要抵押人拒绝登记,当事人既无抵押权,也无设定抵押权的债权债务,债权人无权要求抵押人设定抵押,使抵押合同的目的落空。”“以抵押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这就等于允许当事人在抵押登记前,随时可以任意地否认抵押合同,这是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总之,现行立法的规定只会给恶意当事人提供逃避责
    2023-05-04
    345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怎样,是依据有关的法律来进行规范。一、不动产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不动产合同自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房产合同有效吗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房产合同有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当事人订立有
    2023-03-07
    46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不动产登记指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02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从法律效力来看,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和权利正确性的推定效力。但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房地产登记效力如何?,各国由于基本国情和历史传统差异,房地产登记的效力也不同。关于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学术界也有不同的观点: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要件主义模式之争。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根据登记对抗主义,不动产产权变更
    • 不动产登记的效力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不动产登记效力: 1.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力。 2.不动产登记的形成力,不动产登记的形成力,又称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是指登记具有使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 3.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 4.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
    • 不动产登记有何效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8
      不动产登记效力: 1.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力。 2.不动产登记的形成力,不动产登记的形成力,又称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是指登记具有使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 3.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 4.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
    •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有什么效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7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 从法律效果看,不动产登记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以及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
    • 不动产登记有何效力? (新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4
      依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生效。房地产登记的效力表现为: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生效。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应当自行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效力。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 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簿前记录申请登记事项,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