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如下:
1、经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各个条款,进行协商讨论,达成意向性的一个文本框架性的协议;
2、由一方起草文本,起草文本交于对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然后交由对方进行审查修改;
3、由一方签字盖章,送交另一方,进行最后的签字盖章。盖好了章,然后就是互换文本。
需要按照以下的流程订立劳动合同: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2、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基本情况以及新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发放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1、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为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用人单位应当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3、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法规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无故解除合同,而在劳动者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之下,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这是赔偿,不是补偿,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原本应该得到的一个月补偿工资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也就是二倍的工资,作为基础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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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可以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9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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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劳动者补偿?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客观情况”包括企业迁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金额,应按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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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3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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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吗,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4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