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9:31:05 249 人看过

1、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权

原《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只有董事们来召集、主持,而董事怠于行使权利如何救济却没有规定。这极大的损害了众多中小股东的权利。新《公司法》出台后,对此情况做出了相应的救济规定:

根据《公司法》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股东提案制度

根据新规定: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这一规定让小股东也有了提案权,保障了小股东的权益,有效防止一些大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现象。

3、累积投票制度

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一种投票制度,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因为股东会决议是资本多数决,累积投票制度到目的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监事的选举,纠正了一股一票表决制度顿在的弊端。

4、加强股东知情权

新《公司法》加强了股东的知情权,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5、公司股东退出机制

现实生活中,有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允许中小股东查阅公司财务状况,权益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严重受到侵害,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退出做出了明确规定,退出情形有: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法定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法定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公司解散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途径是什么?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的方法如下: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等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
    2023-07-20
    281人看过
  • 股东会转让股权有哪些途径
    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股权转让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股权转让并不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公司法中股权转让的
    2023-03-30
    127人看过
  • 企业股东可以通过什么途径退出公司
    股东的退出的途径有:1、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4、解散公司。5、破产清算退出。怎样强制退出企业股东不能强制退出企业股东。如果公司需要退出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和解散公司的方式来退出。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达到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
    2023-08-14
    432人看过
  •  公司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成立?
    本文介绍了设立公司的发起方式和募集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来设立公司的方式,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募集设立则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募集,以这种方式设立的公司称为募集设立的公司。发起设立程序比较简便,但筹资渠道较窄;而募集设立则适宜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筹资渠道广泛,设立程序比较复杂。设立公司的发起方式指的是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来设立公司的方式。(二)募集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募集,以这种方式设立的公司称为募集设立的公司。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宜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 股
    2023-09-03
    1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起诉?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途径:可以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代理人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应当向法院递交诉状及副本,提起交通诉讼民事赔偿诉讼的,应当将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一、私人借贷纠纷怎样写起诉状私人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的,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法院依法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一方隐匿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吗一方隐匿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2023-06-23
    130人看过
  • 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得到宅基地
    1、交换宅基地使用权交换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即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之间以交换意思表示为特征,将相互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交换,双方之间互找差价或者不找差价的合同行为。2、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3、租赁宅基地使用权租赁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4、入股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以入股的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并获得股息的行为。5、赠与赠与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业方式转让给他人,他人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行为。一、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条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
    2023-03-30
    134人看过
  • 股东有哪些出资途径?
    股东的出资形式如下: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财产出资;3、未依法评估的,投资者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定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认定投资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定价,评估确定的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投资者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4、事后贬值的,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造成出资财产贬值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出资人承担补充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土地使用权,投资者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023-07-05
    297人看过
  • 股东有哪些途径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公司股东可以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有一定的限制诉讼的股东条件有一定的限制,只有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和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是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股东利益将遭受重大损失;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是公司,其他股东被列为第三人。公司股东可以做董事吗公司法并没有对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只是规定了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且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也就是说,无论是公司股东,还是非公司股东,只要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都可以担任公司董事。《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
    2023-07-09
    434人看过
  • 限制股东表决权的途径有哪些
    限制股东表决权的方式包括如下:1、直接限制,即立法明确规定,持有一定比例以上股东的超部分股份的表决能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这部分股份不再是一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表决权;2、间接限制,即通过规定不同公司提案所需的最低出席人数和最低表决权,增加大股东滥用表决权的难度,间接达到限制效果;3、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股东表决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
    2023-07-05
    153人看过
  • 股东权益清算救济途径有哪些
    1、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2、在申请审查阶段,受案法院应当召开听证会,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其在自行清算中不存在故意拖延清算,或者不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和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3、最高法院对公司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了因违规清算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可以涉诉。显然,股东对清算行为的效力异议之诉是一种新的诉权类型。4、一般来讲,股东对公司清算的异议之诉中的被诉主体应当根据公司是否被注销而有所不同。一、公司申请强制清算都需要哪些手续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一、公司解散。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三、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四、公司未提出异议。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条是什么意思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有以下几点:
    2023-03-27
    234人看过
  • 通过哪些途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一)通过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这种情况需满足的条件是: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当事人自接到公证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如果不符合协议解
    2023-05-01
    109人看过
  • 欠条过期后,还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护欠款?
    欠条过期了可以打官司。只要不超过三年,也可以起诉,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将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有欠条打官司能赢吗只有欠条打官司不一定能赢。欠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起诉最有力的证据。但是不是有了欠条就一定会打赢官司。欠条之所以是有力的证据,主要是因为能直观有效的证明对方确实有借钱未还这一事实,但是如果欠条写得不规范,让对方有空可钻,失去了证明力,就不一定能胜诉了。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11
    270人看过
  • 小股东分红权受侵犯的救济途径
    2004年,A、B、C、D四人共同投资1亿元设立甲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A、B、C、D四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8%、27%、25%、10%,甲公司成立后,先后开发了某小区,甲公司累计盈利5000万元,2008年,B、D两人希望收回投资,多次要求甲公司分红,但A、C总以投资新项目为由多次在股东会上否决B、D的分红议案。B、D两人很郁闷,前来咨询,他们问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权?股权律师专业解答一、关于股东的分红权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4条和第35条规定,其中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即分红)等权利;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二、股东分红条件和行权程序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然而,公司分红不仅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可资分配的利润,更关键的是分红方案
    2023-06-09
    261人看过
  • 公司拒绝小股东查帐小股东的救济途径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首先,股东应当提出书面的请求,并说明目的;其次,公司应当在股东提出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再次,若公司拒绝查询或者逾期不作出答复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纠纷诉讼,要求公司提供会计账簿的查阅。最终由法院判断查阅账簿的合理性并作出判决。
    2023-06-09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旅游过程中被侵权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哪些途径可以维权遭遇侵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7
      旅游者在旅游的时候,由于人生地不熟,容易遭遇人身或者财产侵权。自己的权利受到侵权的,是可以用法律来维权的,那么,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被侵权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今天,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被侵权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旅游消费遭遇侵权时,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
    • 小股东维权有什么途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7
      小股东维权有以下途径: 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小股东遇到阻挠,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 2、股东派生诉讼。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
    • 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农民工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是最底层的群体,经常会遇到告状无门的情况。那么,农民工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农民工维权的途径如下: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 公司增资未告知小股东小股东的维权途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4
      导读:公司增资未告知小股东小股东的维权途径公司增资小股东不知情也没参加表决怎么办公司这样的做法不仅侵犯了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还会导致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属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增资时,应当召开股东会 公司增资未告知小股东小股东的维权途径公司增资小股东不知情也没参加表决怎么办公司这样的做法不仅侵犯了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还会导致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属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增资时,应当召开股
    • 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途径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2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和救济途径如下: 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