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划拨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5:00:11 312 人看过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里所所说的补偿、安置费用是用地单位在征用集体土地或者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其他单位已经使用的划拨土地的基础上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给农民或原用地单位的,不是付给国家的。

一、什么情况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二、买房证件齐全是哪几个

买房证件齐全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一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的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合法凭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证据;4、另外两个许可证是:《建筑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5、两书分别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用户手册》。

三、高铁占地补偿标准与标准高铁占地补偿标准的具体方法

(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永久征地按照公布的区片价补偿,临时占地协商执行。青苗按照年产值1500——2500一亩补偿。菜地按照5000——13000一亩。鱼塘7000一亩。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2.原以出让或作价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3.原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按照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三)临时占地(不包括取土用地)临时占用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费参照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临时占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具体金额见附表1),自第二季起每年补2000元/亩。临时占地依法经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后,占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如工程到期没有结束,可依法申请续期一次。占地期满,依据复垦方案由占用方负责复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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