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8:43:20 381 人看过

一、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条件有哪些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地址

抚州市文昌大道2677号业务大厅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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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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