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哪些情况下需要逮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8:13:53 78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那么就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程序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公安机关,在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如果发现有符合批准逮捕的情况,那么就可以提出申请。然后就是由检察机关作出最终的决定,当然了公安机关是需要提交书面的提起批准逮捕意见书。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判定有罪但不必逮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犯罪嫌疑但未被批捕的行为被称为“定罪不捕”。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有犯罪嫌疑,但并未达到被批捕的必要程度,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无需批捕。对于定罪不捕的情况,首先是由我国检察院进行裁决,决定不批捕之后便会反映给公安机关,则相关机构会根据检察院的决定作出不批捕的行为。但若是必要情况,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提起公诉。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有犯罪嫌疑但未被批捕的行为被称为“定罪不捕”。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有犯罪嫌疑,但并未达到被批捕的必要程度,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无需批捕。对于定罪不捕的情况,首先是由我国检察院进行裁决,决定不批捕之后便会反映给公安机关,则相关机构会根据检察院的决定作出不批捕的行为。但若是必要情况,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提起公诉。 定罪不捕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定罪不捕的条件包括: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传唤到庭受审,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法
    2023-08-23
    64人看过
  • 逮捕令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被撤销或改变
    一、逮捕令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被撤销或改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撤销或变更逮捕:1.被逮捕人患有严重疾病的;2.被逮捕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3.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4.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他判处的刑期的。二、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期限检察院批捕时间是七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2023-09-11
    48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法不予逮捕
    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的。一、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需要讯问嫌疑人吗?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需要讯问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的时候,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一,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第二,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第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二、走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
    2023-04-11
    202人看过
  • 一帮情况下会在多少天逮捕
    一、一帮情况下会在多少天逮捕和多少天没有关系,需要符合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二、批捕需要哪些程序1、批捕需要的程序是:写
    2024-01-28
    226人看过
  •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逮捕2024
    一、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逮捕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
    2024-01-16
    29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刑事案件不再起诉?
    刑事案件不再起诉的情形如下:1、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期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满十年的,经十年;3、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20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起诉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经过诉讼期限不再追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刑事案件中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
    2023-07-02
    12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
    一、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二、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02
    236人看过
  • 在刑事案件中什么叫逮捕
    一、在刑事案件中什么叫逮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
    2024-01-08
    36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刑事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倒查20年腐败案如果过了追诉期怎么处理倒查20年腐败案如果过了追诉期,是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
    2023-06-25
    167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哪些情况下不予逮捕
    不是存在非法行医的行为,就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只有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非法行医罪。比如,非法行医造成了病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相当于三级医疗事故),这就构成非法行医罪。如果非法行医没有造成这个结果,就不构成法律上的非法行医罪,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就会不予逮捕。一般来说,还有以下非法行医情形,检察院会不予逮捕:(一)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不超过两次。(二)没有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三)没有使用假药、劣药。(四)没有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五)与受害人达成和解。一、非法行医罪去哪里举报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时,注意说明医疗机构的名称、详尽的地址以及可能存在的违法事实。若
    2023-04-02
    20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应当采用逮捕的方式?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
    2023-08-17
    151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需要逮捕涉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会予以逮捕
    2024-01-27
    32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逮捕和拘留哪个在前
    一、刑事案件中逮捕和拘留哪个在前?拘留在前,拘留嫌疑人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才能提请批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二、刑事案件中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条件不同。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
    2023-06-17
    138人看过
  • 哪些情况适用于逮捕
    应当逮捕的情形包括:(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会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一、聚众斗殴罪从犯会被批捕吗根据法律规定,实施聚众斗殴行为的,若情节不严重,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被逮捕,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逮捕的前提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实施逮捕的法定条件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二、诈骗罪犯需要什么证据才会批捕对有证据证明有
    2023-03-12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要被逮捕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7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
    • 刑事拘留37天不符合逮捕条件哪些情况下要被逮捕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5
      刑拘37天了,还没有检察院批捕,可能不符合逮捕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在刑事案件公安在什么情况下马上逮捕当事人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7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1、可能继续实
    • 逮捕适用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4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 逮捕前要先刑事拘留吗?逮捕需要哪些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4
      逮捕前一般要刑拘,因为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即使要逮捕也需要时间,在报批过程前先刑事拘留。 《刑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