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慈善捐款失信案”日前在宁波江东区法院一审宣判:浙江三江拍卖公司胜诉,被告宁波世纪汽车城服务有限公司须履行承诺,将慈善拍卖所得1%即27310元捐给宁波市慈善总会。昨天,世纪汽车城代理人、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谢俊鸣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诉书已起草完毕,今天将提交法院。“慈善拍卖”后不见善款据三江公司副总经理胡剑波介绍,2005年8月,世纪汽车城找到该公司,商量在“宁波首届汽车文化节”期间进行新车慈善拍卖,并承诺将1%拍得款无偿捐赠给市慈善总会,“因为是以慈善为目的,公司答应无偿接下这笔业务。”2005年9月,三江公司与世纪汽车城签署《全新现车慈善拍卖合作协议》,约定活动结束后,世纪汽车城以世纪汽车城、三江公司的共同名义,将拍卖成交价的1%捐给市慈善总会,并将收据复印件备存三江公司。据了解,协议签署后,世纪汽车城在当地媒体刊登拍卖公告,明确将拍卖所得的1%无偿捐赠。胡剑波透露,在商量拍卖定价时,世纪汽车城原想以日常售价为起拍价,“但我提出,拍卖价应低于日常售价,否则会失去吸引力。”最后,世纪汽车城将拍卖价格降低,但降幅有限,比日常售价低1000—2000元左右。“调整后,拍卖价的吸引力也并不显著,不少消费者是冲着‘慈善’来的。”从去年9月3日起,三江拍卖公司与世纪汽车城连续3个周六举办慈善汽车拍卖,到活动结束,共拍出16辆,成交额273.1万元,3次拍卖均由区公证处公证。按约定,世纪汽车城应及时将捐款交宁波慈善总会,并将收据复印件给三江公司,但后者直至当年12月才从市慈善总会了解到,世纪汽车城并未捐款,多次询问也被以种种理由搪塞。今年2月,三江拍卖公司将世纪汽车城告上法庭。拍卖盈利少愿打折捐赠据世纪汽车城代理人、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谢俊鸣律师介绍,该公司预计拍出30辆整车,但实际上3场拍卖只拍出16辆,其中10辆还是为“撑场面”,让员工等人买的,成交的6辆都是低价位、小排量车。因此,世纪汽车城只需捐赠6辆车拍卖所得款的1%。世纪汽车城代理律师谢俊鸣说:“我们的拍卖目的没有达到,因此希望根据实现的利润情况确定捐款数目,但协商未成,所以没有及时捐款。不过,公司现在愿意捐出16辆车拍卖所得的0.5%了结此事。”他说,不是不愿捐款,但拍卖赢利很少,再拿钱捐赠就要亏本,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对法院的判决,我们已起草好上诉书。”谢俊鸣认为,此前与三江公司签署的是委托合同,而非一审法院认定的一般民事合同。三江公司无权要求世纪汽车城履行捐赠义务,只有慈善总会才可提出诉讼请求。“由于法院对合同定性的错误,导致法律适用存在偏差,判决存在错误。”据三江拍卖公司副总经理胡剑波估算,3次汽车慈善拍卖,光是在媒体登公告、筹备等的费用就在10万元左右,远远超过世纪汽车城应捐赠的2.7万余元。“前期筹备费用是企业必须支付的,不然无法拍卖,而捐款却是相对软性的—————拍卖没达到商业目的,企业就舍弃了原本广为宣传的‘慈善捐赠’。”欺骗行为触及道德底线“这件事,我们是在三江公司来询问世纪汽车城是否捐款后才知道的。世纪汽车城之前对于这件事情没和我们有过任何联系。”宁波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童明学介绍。据了解,获悉此事后,慈善总会曾与世纪汽车城联系,后者答应尽快捐款,但却不见行动;该会再次询问,对方就不理了。按一般情况,受赠单位明确为慈善总会的,有关活动都应有慈善总会的人员参与,但因之前的那份协议不是与慈善总会签的,总会也无可奈何。“对慈善事业的欺骗触及了道德底线,会使慈善拍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大大降低。”童明学说。法院警告“空头慈善”“我们是第一次接到这样完全利他的案子,又涉及慈善捐赠。在对原告主体判定上,我们进行过探讨,最后同意将三江拍卖公司定为原告。”该案审判员、江东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杨柳艳告诉早报记者,“本案涉及的合同属民事合同。在原告、被告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慈善条款明确两者是共同捐赠人,在共同赠与者一方不同意撤消赠与的情况下,另一方不能单独行使撤消权利。同时,如果三江公司不起诉,市慈善总会作为受赠方而非合同当事人,是无权要求世纪汽车城履行捐赠义务的。”她说,如果是一般民事案件,可考虑调解金额,但这是慈善捐款,因此法庭断然拒绝。考虑到世纪汽车城完全有能力捐赠该笔款项,所以判定其将16辆汽车拍卖所得的1%———27310元,以其和三江公司双方的名义捐赠给市慈善总会。本案关注点宁波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童明学此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作为继市场、税收之后社会财富的第3次分配手段,慈善事业对社会关系的平衡作用正越来越受重视,但也有个别商家将其作为谋取利益的手段。该案审判员杨柳艳法律绝不允许爱心、社会道德‘打折’,从法律角度而言,这是企业诚信行为的表现;从深层次说,是企业对社会道德、爱心行为评判标准的一种取向、一次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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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拍卖资质才可以举行慈善拍卖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1慈善拍卖是慈善组织常用的筹款方式,尤其是大型慈善晚会中通过慈善拍卖往往能够一次性募集大量捐款。《慈善法》中并没有明确对慈善拍卖进行表述,但《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方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人必须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设立拍卖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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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机构能举办其他慈善活动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慈善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慈善组织以外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动。由此可知,对于未经依法登记成立而长期或者临时从事慈善活动的公益慈善性组织和其他组织提供了法律依据。虽然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可以开展慈善活动,但是不能公开募捐、不具有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的资格等,也没有履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如在与志愿者或者受益人等发生纠纷时,应当按照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此,此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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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慈善组织与公司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3《慈善法》第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慈善组织与公司具有显著区别。首先,慈善组织须是依法成立,成立慈善组织应当向相应的登记机关(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登记部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后准予登记。公司则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其次,慈善组织是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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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对慈善组织发起人有哪些要求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1首先,发起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参与关联交易的决策。《慈善法》第十四条规定,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与慈善组织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参与慈善组织有关该交易行为的决策,有关交易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其次,发起人是定向募捐的对象。《慈善法》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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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与公司有什么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3《慈善法》第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慈善组织与公司具有显著区别。首先,慈善组织须是依法成立,成立慈善组织应当向相应的登记机关(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登记部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后准予登记。公司则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其次,慈善组织是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