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慈善拍卖后未交善款被判败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43:59 169 人看过

浙江首例“慈善捐款失信案”日前在宁波江东区法院一审宣判:浙江三江拍卖公司胜诉,被告宁波世纪汽车城服务有限公司须履行承诺,将慈善拍卖所得1%即27310元捐给宁波市慈善总会。昨天,世纪汽车城代理人、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谢俊鸣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诉书已起草完毕,今天将提交法院。“慈善拍卖”后不见善款据三江公司副总经理胡剑波介绍,2005年8月,世纪汽车城找到该公司,商量在“宁波首届汽车文化节”期间进行新车慈善拍卖,并承诺将1%拍得款无偿捐赠给市慈善总会,“因为是以慈善为目的,公司答应无偿接下这笔业务。”2005年9月,三江公司与世纪汽车城签署《全新现车慈善拍卖合作协议》,约定活动结束后,世纪汽车城以世纪汽车城、三江公司的共同名义,将拍卖成交价的1%捐给市慈善总会,并将收据复印件备存三江公司。据了解,协议签署后,世纪汽车城在当地媒体刊登拍卖公告,明确将拍卖所得的1%无偿捐赠。胡剑波透露,在商量拍卖定价时,世纪汽车城原想以日常售价为起拍价,“但我提出,拍卖价应低于日常售价,否则会失去吸引力。”最后,世纪汽车城将拍卖价格降低,但降幅有限,比日常售价低1000—2000元左右。“调整后,拍卖价的吸引力也并不显著,不少消费者是冲着‘慈善’来的。”从去年9月3日起,三江拍卖公司与世纪汽车城连续3个周六举办慈善汽车拍卖,到活动结束,共拍出16辆,成交额273.1万元,3次拍卖均由区公证处公证。按约定,世纪汽车城应及时将捐款交宁波慈善总会,并将收据复印件给三江公司,但后者直至当年12月才从市慈善总会了解到,世纪汽车城并未捐款,多次询问也被以种种理由搪塞。今年2月,三江拍卖公司将世纪汽车城告上法庭。拍卖盈利少愿打折捐赠据世纪汽车城代理人、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谢俊鸣律师介绍,该公司预计拍出30辆整车,但实际上3场拍卖只拍出16辆,其中10辆还是为“撑场面”,让员工等人买的,成交的6辆都是低价位、小排量车。因此,世纪汽车城只需捐赠6辆车拍卖所得款的1%。世纪汽车城代理律师谢俊鸣说:“我们的拍卖目的没有达到,因此希望根据实现的利润情况确定捐款数目,但协商未成,所以没有及时捐款。不过,公司现在愿意捐出16辆车拍卖所得的0.5%了结此事。”他说,不是不愿捐款,但拍卖赢利很少,再拿钱捐赠就要亏本,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对法院的判决,我们已起草好上诉书。”谢俊鸣认为,此前与三江公司签署的是委托合同,而非一审法院认定的一般民事合同。三江公司无权要求世纪汽车城履行捐赠义务,只有慈善总会才可提出诉讼请求。“由于法院对合同定性的错误,导致法律适用存在偏差,判决存在错误。”据三江拍卖公司副总经理胡剑波估算,3次汽车慈善拍卖,光是在媒体登公告、筹备等的费用就在10万元左右,远远超过世纪汽车城应捐赠的2.7万余元。“前期筹备费用是企业必须支付的,不然无法拍卖,而捐款却是相对软性的—————拍卖没达到商业目的,企业就舍弃了原本广为宣传的‘慈善捐赠’。”欺骗行为触及道德底线“这件事,我们是在三江公司来询问世纪汽车城是否捐款后才知道的。世纪汽车城之前对于这件事情没和我们有过任何联系。”宁波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童明学介绍。据了解,获悉此事后,慈善总会曾与世纪汽车城联系,后者答应尽快捐款,但却不见行动;该会再次询问,对方就不理了。按一般情况,受赠单位明确为慈善总会的,有关活动都应有慈善总会的人员参与,但因之前的那份协议不是与慈善总会签的,总会也无可奈何。“对慈善事业的欺骗触及了道德底线,会使慈善拍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大大降低。”童明学说。法院警告“空头慈善”“我们是第一次接到这样完全利他的案子,又涉及慈善捐赠。在对原告主体判定上,我们进行过探讨,最后同意将三江拍卖公司定为原告。”该案审判员、江东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杨柳艳告诉早报记者,“本案涉及的合同属民事合同。在原告、被告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慈善条款明确两者是共同捐赠人,在共同赠与者一方不同意撤消赠与的情况下,另一方不能单独行使撤消权利。同时,如果三江公司不起诉,市慈善总会作为受赠方而非合同当事人,是无权要求世纪汽车城履行捐赠义务的。”她说,如果是一般民事案件,可考虑调解金额,但这是慈善捐款,因此法庭断然拒绝。考虑到世纪汽车城完全有能力捐赠该笔款项,所以判定其将16辆汽车拍卖所得的1%———27310元,以其和三江公司双方的名义捐赠给市慈善总会。本案关注点宁波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童明学此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作为继市场、税收之后社会财富的第3次分配手段,慈善事业对社会关系的平衡作用正越来越受重视,但也有个别商家将其作为谋取利益的手段。该案审判员杨柳艳法律绝不允许爱心、社会道德‘打折’,从法律角度而言,这是企业诚信行为的表现;从深层次说,是企业对社会道德、爱心行为评判标准的一种取向、一次考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未得成交款起诉拍卖公司
    拍卖公司将委拍的艺术品拍卖后,不是将成交款及时交付委拍人,而是用作偿还公司三角债。两年来未讨到拍卖成交款的委拍人,最终将拍卖公司告上法院。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上海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7日内支付委拍人拍卖款人民币389500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2005年3月12日,刘氏二姊妹将祖传古画钱贡的《孙简隶公子同胞雅会图》设色绢本(尺寸146×30cm)一卷委托上海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双方签订了《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约定拍卖的保留价为人民币30万元。2006年6月25日,拍卖公司将该幅古画以41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事后,拍卖公司一直未将拍卖成交的事实告知刘氏姊妹,直到2007年11月才将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复印件交给刘氏姊妹,当刘氏姊妹向拍卖公司索要拍卖款时,拍卖公司却以资金紧缺为由拒绝给付。经多次摧讨,2008年3月28日,拍卖公司给出立据一张,立据写明:刘氏
    2023-04-24
    332人看过
  • 慈善法草案公布,拟将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
    《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已经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慈善法(草案)》二审稿修改稿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共分十二章、一百零七条。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规范募捐行为明确监管责任慈善组织的募捐是慈善活动的重要内容,在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慈善法(草案)》二审稿修改稿中,对募捐的方式、监管部门的责任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慈善法(草案)》二审稿修改稿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或者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方式进
    2023-04-27
    62人看过
  • 中华慈善总会
    人民币
    【导读】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于1994年,是经中国政府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目前在全国拥有近300个会员单位。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中华慈善总会第一任会长是崔乃夫先生,第二任会长是阎明复先生,现任会长为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范宝俊先生。中华慈善总会自成立至今,始终坚持恪守总会宗旨,积极倡导慈善意识,努力开拓慈善工作的服务领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措慈善资金,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在紧急救援、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医疗救助、助学支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几年来,中华慈善总会特别注意发挥其本身所特有的涵盖面较为宽泛的特点,开展了救灾、扶贫、安老、助孤、支教、助学、扶残、助医等八大方面几十
    2023-06-07
    80人看过
  • 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有何不同?方式有哪些?
    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捐赠是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群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定向对象的定向募捐;慈善捐赠是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第三章慈善募捐第二十一条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第二十三条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
    2023-04-28
    133人看过
  • 慈善法什么时候通过?慈善法什么时候实施?
    2016年3月16日是“两会”的最后一天,人大会议顺利通过了《慈善法。就此,从2005年民政部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出起草《慈善法的立法建议开始算起,筹备时间超过10年的《慈善法最终落地。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慈善法,将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奉行开门立法原则,在实际上的确做到了开门立法原则的一类大法,其最终表决的版本将会对中国社会产生非凡的意义。《慈善法纳入本次大会审议议程时,曾有人认为这只是一部规范“捐款”的法律,无关经济发展的大局。这一观念的持有者并不在少数,毕竟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态势保持了近40年,比照政治、经济这样的传统板块,以及生态这样的新锐板块,慈善公益的比重小,给人感觉更多是社会运转中的补充角色。然而,从《慈善法定义的慈善公益活动内容来看,包括扶贫、养老、救灾、助残、救弱、促进科教文卫体事业、防污环保等等方面,全部被纳入慈善公益领域。细究可知,这些领域常常是
    2023-05-10
    459人看过
  • 2023慈善法全文解读,慈善法管理费上限是多少
    2021慈善法全文解读,慈善法管理费上限是多少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慈善法全文解读该法分为12章、112条,对慈善活动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在规范慈善组织设立运营、慈善财产来源和使用、开展慈善服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依据该法,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该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盈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在慈善组织的行为准则和内部治理方面,该法规定,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等。慈善法同时突出强化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如该法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
    2023-05-03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必须有拍卖资质才能举行慈善拍卖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3
      慈善拍卖是慈善组织常用的筹款方式,尤其是大型慈善晚会中通过慈善拍卖往往能够一次性募集大量捐款。《慈善法》中并没有明确对慈善拍卖进行表述,但《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方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人必须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设立拍卖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
    • 必须有拍卖资质才可以举行慈善拍卖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1
      慈善拍卖是慈善组织常用的筹款方式,尤其是大型慈善晚会中通过慈善拍卖往往能够一次性募集大量捐款。《慈善法》中并没有明确对慈善拍卖进行表述,但《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方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人必须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设立拍卖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
    • 慈善机构能举办其他慈善活动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
      《慈善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慈善组织以外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动。由此可知,对于未经依法登记成立而长期或者临时从事慈善活动的公益慈善性组织和其他组织提供了法律依据。虽然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可以开展慈善活动,但是不能公开募捐、不具有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的资格等,也没有履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如在与志愿者或者受益人等发生纠纷时,应当按照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此,此类组
    • 慈善组织与公司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1
      《慈善法》第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慈善组织与公司具有显著区别。首先,慈善组织须是依法成立,成立慈善组织应当向相应的登记机关(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登记部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后准予登记。公司则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其次,慈善组织是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开展
    • 挪用慈善机构善款律师收费多少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1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