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可以后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09:53:07 437 人看过

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如果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的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过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1)重大误解;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是乘人之危,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害方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枣庄市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要签订吗

一般是要签订的,但是不是必备的要件。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增加了征地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通过征地公告,可以使农民了解征用土地的范围、目的、征用土地的批准机关及征地补偿的标准等,取得农民对国家征用土地的支持和谅解,并反映农民的合理意见,保护他们合法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同意该怎么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补偿安置问题应怎样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解决:(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
    2023-06-22
    230人看过
  • 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能否进行反悔处理
    一、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能否进行反悔处理签了补偿赔偿安置协议后不可以随意反悔,反悔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等情形的除外。依法成立的补偿赔偿安置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补偿赔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征地补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
    2023-08-25
    214人看过
  • 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能否拆房?
    就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说,拆除房屋的目的也是为了将土地收回。如果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拒绝交出土地,拆迁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时是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来执行的。即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被拆迁人拒不交出土地则需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
    2023-07-04
    251人看过
  • 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多久生效
    一、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多久生效安置协议有效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安置协议生效后即一直具有法律效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效期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在时效期的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
    2023-07-17
    386人看过
  • 是否有必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根据《森林法》或者《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个人所有的树木和使用过的林地,并进行登记,颁发证书。第二,是否有必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赔偿总额和各种赔偿内容的具体细节。如果出现厂房出租的情况,各种补偿内容的具体细节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未来分割拆迁补偿份额的确定。支付时间和补偿方式。安置房和土地的面积、具体位置和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而土地的性质是住宅、工业或商业,这也直接决定了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很容易在实际履行中引起纠纷。第三,一般的征地程序是什么?1。下发征地通知书(县、市国土资源局)2。咨询村民(县或市国土资源局将与乡政府合作)3。地籍测量和地面附着物登记(县或市国土资源局)4。编制“一书四图”报批(县、市国土资源局)征地
    2023-05-31
    58人看过
  •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多久打款,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多久打款要看协议当中是否约定,有约定的会在约定时间内打款,没有约定的一般三个月左右会打款,征地补偿协议是和当地拆迁部门签订的。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多久打款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多久打款要看协议是否约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补偿协议会约定补偿支付的期限,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和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2022-06-15
    298人看过
  • 亲属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亲属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是否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补偿协议应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但由被征收人的亲属签订,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支付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应当签订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被剥夺权利的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补偿方案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
    2023-05-31
    280人看过
  • 补偿不合理,我可以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征收补偿不合理的,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征收补偿协议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
    2023-04-30
    250人看过
  • 被迫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怎么办?
    大家要认识到强迫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强迫他人违背自己意愿签约,无疑违反了这个原则。要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撤销、变更协议或确认协议无效。凡通过胁迫手段订立的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协议;若虽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但由于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请求撤销、变更该协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撤销权应当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现实生活当中,土地在面临征收的情况之下是有补偿的,所以关于被征收者和相关的政府需要签订相关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并且只要是不违反法律当中的规定,而且切实的保护到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是属于协议有效。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能否提起行政诉讼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征收、征用决定
    2023-08-17
    305人看过
  • 可以与拆迁公司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吗?
    一、可以与拆迁公司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吗?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所以拆迁公司是不能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
    2023-06-02
    443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用时,应与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应当与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安置补偿协议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宅基地、私有地、私有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集体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本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村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农村集体经营管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公告不规范的发布是土地征收的必要程序。征地公告分为两种,一种是征地公告,另一种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土地征收计划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土
    2023-05-08
    259人看过
  • 征地是不是和农民签订补偿协议就可以
    需要签订补偿协议。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一、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怎么算的征地补偿的标准,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征地补偿款要多久内发放?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当在征地补偿
    2023-06-28
    66人看过
  • 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是否违法
    一、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是否违法1、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一般仍属于违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在未交房前,对于被拆迁人仍然具有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如有纠纷可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政府机关无权直接行使国家强制力拆除房屋。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如何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在房屋拆迁安置需确定好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付款的方式、付款的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层次、搬迁过渡、过渡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的应该签订的其他款项。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货币补偿的
    2023-06-14
    274人看过
  •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和进行征地补偿
    一、案件基本情况:1997年6月,B县卢集乡卢集村民委员会与B县卢集农机服务站签订用地协议,由该站使用卢集乡卢集村民委员会南圩组2亩土地,并对土地使用进行了土地补偿和青苗损失补偿。2005年8月8日,该省国土资源厅以[2005]101号函《关于批准B县200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告知B县卢集镇卢集村民委员会等村计28.281公顷集体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并被征收为国有。2005年9月12日,经群众上访,B县国土局出具了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和对该组该组部分群众的说明,认定该份用地协议无效,土地仍归卢集村南圩组小组使用。2006年12月7日,原卢集农机站出资与他人在原址成立新合伙企业威武农机站,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2006年12月9日第三人威武农机站提出土地登记申请。12月20日,B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根据第三人威武农机站的申请,对该宗土地进行了地籍调查,卢集村民委员会与第三人威
    2022-04-17
    53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征地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签了拆迁安置协议后悔了可以有补偿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6
      签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不能随意反悔。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全面履行义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
    • 签了补偿赔偿安置协议后能否进行反悔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6
      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还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而维权的途径一般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
    • 签了征地协议后可否反悔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31
      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民法典》(
    •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是否可以反悔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拆迁协议签字后可以反悔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依照法律规定,就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而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和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安置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一、理论上可以反悔,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但需向履约方承担违约金。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如果你所签订的补偿协议中评估事务所的委托未经双方协商,而房
    • 补偿不合理,我可以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4
      拆迁补偿协议不合理的情况下当然可以拒绝在协议书上面签字,但不合理的判定标准,不能是拆迁补偿协议书当中的拆迁补偿金不符合拆迁户自己心里面想的数值,最终的拆迁补偿款只要符合上级政府单位制定的补偿方案,那这份安置补偿协议就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