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属于什么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0:20:59 223 人看过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属于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善意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

首先,原始取得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所取得相应的法律效果。

其次,原始取得对应的取得方式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有效的意思表示的取得,

再次,善意取得人虽是基于原权利对所归属的财产的移转,但是原权利人的意思表示并非是要将其财产归属于善意第三人,不符合基于他人有效的意思表示的取得的继受取得

最后,善意取得是基于法定的条件之下取得的所有权的归属,因此符合原始取得的定义

二、为何说合同是善意取得的

善意取得合同效力是有效,但原所有权人可以请求无处分权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善意取得需要受让人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并依法办理了登记或实际交付的手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三、不进行工商变更的股权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依法受让了股权或者履行了出资义务,就可以确认股东身份,工商变更登记不具有创设股东资格的效力。但工商变更登记属于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仍以工商登记的信息认可股东,如果原股东因诉讼,其股权被查封的,可能导致受让方无法取得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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