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在不同情况下可以提起,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包括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监禁的人。
对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提起;对于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也可以提起;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提起;对于被监禁的人,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也可以提起。上述四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哪些情况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法院也可以管辖案件。这些情况包括:
1. 双方当事人均为公民,且诉讼标的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案件;
2. 双方当事人均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诉讼标的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案件;
3. 双方当事人均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且诉讼标的额不超过人民币二万元的案件;
4. 双方当事人均死亡,共同留下遗产或者其他共同利益,诉讼标的额不超过五百万元的案件。
在这些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法院可以管辖案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案件有特殊规定,则可能会对这些情况产生影响。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
总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住所地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管辖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被监禁的当事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但需遵循法律规定,具体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需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被告或原告在法院起诉,展开民事诉讼
383人看过
-
住所地法院:原告起诉被告
419人看过
-
原告在被告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吗?
361人看过
-
原告或被告承担诉讼费?
4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被告就原告
234人看过
-
被告地法院或原告地法院的诉讼程序
401人看过
-
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5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民事诉讼法原告住所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由哪个法院提起诉讼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7起诉状由原告向法院递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
-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在线咨询 2021-01-24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
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涉及以下民事诉讼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
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