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孩子可不可以去拍房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6:40:21 393 人看过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被执行人的孩子不能作为竞买人拍卖房屋,只要被执行人的孩子符合规定的,可以参与竞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

法院拍卖房竞买人注意事项

1、需要了解该法院是否是第一查封法院,如果是,就没有问题,如果是轮候查封法院,就要弄清楚第一查封法院是否处理完毕,这个房产是否是第一查封法院处理剩下的资产,如果不是,就有问题。也就是说你说的这个法院是否具有委托人这个资格。

2、需要了解该房产的相关产权权属情况是否清晰,能否顺利过户,这个关系到你购买后是否还要面临一场官司的问题,虽然你多半胜诉。

3、需要了解拍卖成交后过户过程中的税、费承担问题,这个关系到你的购买成本。

4、需要了解你要竞买的房产目前现状是什么样子,有什么瑕疵,拍卖公司是否告知,这个关系到你买的房产是否有其他潜在风险。

5、当你拍卖成交且交清所有价款费用后你须取得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切记!

作为竞买人,需要的手续有本人身份证即可,如果你是作为公司购买需要的手续相对多些:公司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撤销司法拍卖的条件

一是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机构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因为我们司法拍卖目的是通过司法拍卖实现执行标的物的价值的最大化,从而既满足债权人对债权的受偿的要求,又能把债务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的限度,所以司法拍卖需要经过充分竞价。而恶意串通实际上是内部人交易,是关联交易,这就违反了司法拍卖的竞价充分的原则。比如有的拍卖,职业竞买人之间事先约定好一定的价格,不允许其他人进行竞价。还有的情况比如夫妻之间、父子之间以约定的固定价格进行竞买。这些情形都违反了司法拍卖竞价充分的原则,损害了当事人和其他竞买人的利益。

二是买受人不具备法律的竞买资格。有的法律基于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需要,对特定的财产权属的变动规定了特殊的竞买资格。比如商业银行法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5%以上的股权必须经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际上就是为了我们国家金融安全设置的一道防火墙。无疑,人民法院的司法拍卖也要遵守法律对竞买人竞买资格的要求。如果竞买人不具备这样资格,即便拍定标的物,这样的拍卖也应当撤销。

三是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不同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的竞买条件的。作为司法拍卖,总是希望尽可能多的竞买人来参加竞买,以便使价格达到最优。所以,除非法律的明确禁止,原则上不允许法院设置无法律依据的竞买条件。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一些拍卖机构未经人民法院允许擅自设置一些违规、不合法的拍卖条件,这是违法的,这样的拍卖即便拍定,也没有实现价值最大化,亦应当撤销。

四是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司法拍卖另外一个原则,就是信息披露一定要充分。因为只有信息披露充分,才可能吸引潜在的竞买人来参加竞买,从而为实现竞价充分创造有利的条件。所以,我们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拍卖的公告设定了一定的期限和条件,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规定,对于动产和不动产都设置了公告期限。有的司法解释对拍卖的信息披露的媒体有规定。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国有法人股司相关法解释中,必须在中国证券时报进行公告。因为拍卖标的物比较特殊,只有在专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才会吸引潜在的买受人。如果不按照规定进行公告,那么从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角度,应当撤销。

五是对司法解释没有列举的其他情形,严重违反拍卖程序,是不是严重违反拍卖程序就一定撤销,也不一定。而是必须符合严重违反拍卖程序并对当事人和竞买人的利益造成损害,造成内部人竞买或者造成价格过于低于周边市场价格,损害当事人的价格,这样的拍卖才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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