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并的主要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2:00:26 314 人看过

涉及企业兼并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1.公司法

在一些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企业兼并一般在公司法中加以规范。公司体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制度的法律形式。这里所讲的公司,与我国目前许多名义上是公司,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甚至是行政性的公司有着严格区别。实际上公司应是按照公司法原则设立和运行的。它具有三方面的要素:其一,企业具有独立于出资人的法人地位。其中包括企业作为民事主体和拥有法人财产所有权,成为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其二,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其三,董事的信托责任。即以股东对董事会的信任为基础,通过委托的方式,由董事经营公司的财产;与此相适应,董事必须以公司利益为唯一的准则。正是在这些原理的基础上,公司可以是法人财产所有权主体,实现真正的自负盈亏。总之,公司法理论强调企业自治,其立足点是经济自由主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减少到最低限度;干预的方式犹如设置路标,让人们在选择方向时进行考虑,而不是代替人们进行选择。

公司法也是企业兼并的直接法律依据,在公司法中一般都规定了公司的成立、合并、变更、终止等有关内容,详述了企业兼并的法律程序,并对企业兼并操作加以规范和限定。

2.企业兼并法

企业兼并的程序、方式、善后处理措施等,都属法律的调整范畴;自愿、平等、有偿等兼并原则,也是企业兼并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些东西固定下来,是规范兼并行为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的企业兼并行为比较混乱,尽管有“暂行办法”等指导,但毕竟很不完备,且缺乏足够的权威性,难以规范复杂多变的兼并行为。企业兼并的新秩序必须建立在法制基础上,必须是开放的,是政府与公众可以监督、检查的。企业兼并必须有统一的法律可依。

企业兼并法应包括如下内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关系;政府行政机构在兼并工作中的宏观职能;财政、税务、劳动人事、审计、工商、司法、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杠杆职能;兼并企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兼并过程中的财务处理规范;工商登记和产品商标问题;土地使用权限;统计标准问题;职工身份及劳动安排问题;被兼并企业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来源及发放问题,等等。

3.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兼并使企业资本集中,生产规模扩大,从而形成规模经济,提高效率。但是,同时也有可能形成不正当竞争和垄断,从而削弱市场竞争给经济运行带来的活力和创新机率。对此,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制定了旨在促进竞争、抑制垄断的反垄断法,亦称“反托拉斯法”。中国形成垄断的潜在因素是客观的,我国目前一些产业领域,生产集中度是很高的,实际上没有什么竞争。如造船、石化、汽车等行业中,都是一个总公司下的生产厂家,如果说有一点竞争,也不过是一种内部竞争,经济效用不大。如果不加以限制,则垄断将成为必然。所以,必须制定出抑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条款,保证企业兼并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4.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中有许多类型,如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等,这些法律将保护持有人合法权利,成为其所拥有的资产之一。没有这些法律,知识产权就不可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我国企业没有无形资产一说,也正是我们没有相应的知识产权的原因。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等,已为企业兼并中无形资产的计价奠定了基础,也为这方面民事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准则。

5.税收法

目前我国企业偷税漏税严重,使国家遭受了很大损失,而且,如何计税也尚不完整,存有漏洞。这对企业兼并来说也有影响。例如,收购被兼并方资产,究竟应在税前开支,还是在税后开支,就是一个问题。制定税收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作出规定,对企业兼并、对税收工作的完善都有好处。

企业兼并的法律环境问题,不仅涉及以上几部主要法律,更重要的是完善与企业兼并相关的一整套法律保障体系。

建立法律保障体系,是一个要求严格、规范的系统工程。它的内容包括:产权交易市场秩序、政策法规明确化、政府行为规范化、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化、金融体制完善化、兼并程序合理等几项内容,其中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化是指要理顺企业兼并中的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的关系,明确界定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使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定国有资产在企业兼并中的评估方式和评估依据,划分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和管理权限,使国有资产在企业兼并中能公正、公平地进入市场。

企业兼并是一项涉及内容多,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对市场经济发展作用很强的企业经济行为。建立企业兼并的法律保障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把企业兼并纳入法律轨道,是企业兼并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基本前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商业银行海外并购法律规定
    第一个法规是《对外投资过别产业指导目录》,是商务部外交部直接发的,这是2004年下半年发布的,总归涵盖了67个国家。这个指导目录规定在以上的67个国家相规定的产业当中,会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有外汇、资金、税收、海关还有一些出入境的政策。第二个法规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是2004年7月16日颁布,颁布之日起生效。这决定,规定3000万美元对外投资,和一千万美元以上的非资源性的对外投资,要经过发改委的批准。第三个法规是《境外投资项目的暂行管理办法》,这是发改委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颁布之日起生效。这个办法是对国务院规定的细化。它还主要细化为资源类的开发类项目,两亿元以上,和用汇恶毒两千元一上的,发改委批准。第四个法规是《境外投资核准事项的规定》及,商务部2004年10月1号规定的,同时也生效。一、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策略选择1、把握规律,谨慎推进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美
    2023-04-03
    200人看过
  •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并购贷款担保规定(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二)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应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原则上应同时将目标企业的资产抵押给我行,以防止股权价值落空。股权价值的确定方法如下:1、目标企业为上市公司或其股权有公开交易市场的,其股权质押价值以评估前一年最低市场交易价格与我行本次股权并购评估价值之间的较低值确定;2、目标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其股权价值按其对应的有效净资产价值与我行本次股权并购评估价值之间的较低值确定。本款所称有效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建设用地使用权除外)-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递延资产-合理预计的可能会形成损失但未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或有负债。(三)以并购方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作为借款人的,应要求并购方或
    2023-06-01
    412人看过
  • 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的主要区别
    (1)并购交易的标的不同。股权并购的交易标的是目标企业股权;资产并购交易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资产。所谓资产,就是组成企业的个别资源,如机器、厂房、土地、知识产权、特许权、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性权利。(2)并购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不同。股权并购的交易双方当事人是外国投资者与目标企业的股东;资产并购的交易双方当事人是外国投资者与目标企业。但是,股权并购中还有外国投资者购买目标企业增资或增发的股份这两种特别的形式。在上述两种股权并购模式中,并购交易的当事人是外国投资者和目标企业,而不是外国投资者与目标企业的股东。(3)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股权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法律地位变为外商投资企业,这是因为外国投资者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的原因;资产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法律地位不会发生变化,外国投资者并不加入目标企业,而是另外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来实际运营所购买的资产。(4)外国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不同。股权并
    2023-06-06
    483人看过
  • 法律合规与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的法律问题有:1、购买股权的法律问题。购买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障碍是,除国有独资和外商独资外,不允许公司为股东;2、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资产收购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收购资产时不收购负债或定时炸弹;3、合并中的法律问题。合并中最重要的法律问题之一可能是保护债权人利益。这些规定对债权人有利,但在实践中有时不执行,债权人的利益会因公司合并而受到损害;4、重组中的法律问题。目前,相关公司重组的法律法规仍相当缺乏。企业并购重组的利空利好企业通过并购可以使企业在保持原有经营领域的同时,向新的领域扩张。对于大的企业集团来说,如果想进人一个新的领域,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瞬息万变的市场面前,用太长的时间通过投资建厂(包括开发或引进新产品技术、招募新员工、开发市场等)是不经济的,因此企业集团在进人新产业或新业务时,更倾向于用并购的方式快速的来实现企业的多元化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2023-07-05
    362人看过
  • 投资并购的主要决定性因素
    外资并购主要是由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的因素来决定的。1、人才、管理效率和行业内的经验等内部软件投资并购本身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由于是一项长期性的投资,不仅做出投资并购的决策要准确和符合市场规律,依赖于人才、管理效率和行业内的经验,而且需要在执行和投资并购后管理上以及推出机制上,依靠人才、管理效率和行业经验来实现并购投资后长期的管理和增值行为,才能使一项投资逐渐显现价值,并购获得预期的收益。2、法律、政策的方向性支持和具体配套措施这是企业的外部投资并购环境问题,一项投资并购行为,本身涉及金额是巨大的,对于企业本身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决定了企业在未来多少年的兴衰成败。因此,在法律和政策方向性支持方面,就需要有明确的态度,才能促成企业实现资本结构的重大调整。尤其是海外并购,本身需要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和外汇管理局的审批,如果没有法律和政策性的支持,很可能遇到投资并购不能获得批准,在投资并购中
    2023-06-09
    306人看过
  • 并案处理是法律规定的重要程序,还是法律的规定?
    并案处理的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并案处理。一、代位权债务人是否应到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离婚案件财产保全可以不让老
    2023-04-06
    77人看过
  • 跨国并购的主要类型
    1.横*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按跨国并购双方的行业关系,跨国并购可以分为横*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横*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扩大世界市场的份额,增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直至获得世界垄断地位,以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在横*跨国并购中,由于并购双方有相同的行业背景和经历,所以比较容易实现并购整合。横*跨国并购是跨国并购中经常采用的形式。纵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生产同一或相似产品但又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通常是为了稳定和扩大原材料的供应来源或产品的销售渠道,从而减少竞争对手的原材料供应或产品的销售。并购双方一般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并购后容易整合。混合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全球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减少单一行
    2023-04-27
    196人看过
  • 海外并购遵守哪国的法律法规
    一、海外并购海外并购是指一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资产收买下来。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国跨国性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他国被并购企业,也称目标企业。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性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二、海外并购遵守哪国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现在目前海外收购的法规是非常的单薄,主要是一些办法和暂行规定,第一个法规是《对外投资过别产业指导目录》,是商务部外交部直接发的,这是2004年下半年发布的,总归涵盖了67个国家。这个指导目录规定在以上的67个国家相规定的产业当中,会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有外汇、资金、税收、海关还有一些出入境的政策。第二个法规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
    2023-06-07
    365人看过
  • 企业并购的主要动因
    企业并购的根本动机是企业逐利的本性和迫于竞争压力而采取的主动行动。寻求扩张的企业面临着依靠内部扩张和通过并购谋求发展的选择。内部扩张往往需要经过一个缓慢而不确定的过程,通过并购发展则可迅速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也会带来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并购交易的支持者通常会以达成某种协同效应(Synergy)作为支持特定并购活动的理由。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概括为经营协同效应(OperatingSynergy)和财务协同效应(FinancialSynergy)两个方面。就具体业务而言,并购的动因可归纳为以下方面:1.扩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费用。通过并购,企业规模得以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规模效应能够带来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降低生产、管理、原材料供应等环节的成本费用。2.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企业规模的扩大,伴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销售网络的完善以及市场份额的提升、从而确立企业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
    2023-06-09
    262人看过
  • 公司法是如何规定并购的
    1.收购人的内部决策过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制约公司及其股东的基本依据。外商投资涉及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规定,授权公司执行本章程。因此,要把握购买者主体权威的合法性,就要重点考察购买者的章程。一是内部决策过程是否合法,是否由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定;第二,外商投资额是否有限制,如果有,是否超过限制2.卖方的内部决策过程和其他股东的意见卖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涉及卖方和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卖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首先,根据卖方的公司章程,应取得卖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二是要提高产品质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程序上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在公司作出内部决定后,出卖人应将其股权转让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审批。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
    2023-05-07
    136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取证方法主要有?
    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4、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5、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
    2023-02-19
    274人看过
  •  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的法律规定概述
    根据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审批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并方需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审批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并方需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2023-09-16
    453人看过
  • 主债权转让质押权一并转让的法律规定
    质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的,质权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一、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转让从法律规定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中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是担保
    2023-02-08
    412人看过
  • 我国并购有相关法律法规吗
    一、我国并购有相关法律法规吗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
    2023-06-05
    10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对公司并购有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9
      一、关于《市值管理监管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实实在在地、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应正确把握市值管理的核心理念,绝不触碰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高压线”。监管部门将依法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坚决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进行
    • 法律对 兼并收购 的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10
      两者的区别在于: 其一,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 其二,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 共同点是: 都是公司进行扩大的手段。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
    • 什么是并购重组并购重组的主要方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0
      并购重组,就是一家公司取得另一家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并购的条件是两个公司一定是依法设立的,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并购重组的方式有: 1、以现金收购资产。 2、以现金收购股权。 3、以股权收购资产。 4、以股权收购股权。 5、以资产收购资产。
    • 兼并收购的含义有没有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2
      兼并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兼并收购简称并购。 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
    • 法律上对公司并购的规定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4
      (1)按并购双方的产业特征划分,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2)按并购的实现方式划分,分为承担债务式、现金购买式和股份交易式并购。 (3)按照目标公司管理层是否合作划分,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4)按照并购的法律形式划分,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 (5)按照企业合并的性质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可以分为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