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会低于市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10:34:05 492 人看过

1、拆迁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拆迁赔偿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一般而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房屋拆迁的流程是: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证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实施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标准
    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拆迁房屋的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计算。一、搬家补助费标准住宅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50元,需要周转过渡的,应计算2次搬家补助费。非住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二、经营性补助费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用途(如办公、公益、生产、商贸等)和区位的不同,经营性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每月30-50元/平方米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当事人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无合同约定和实行货币补偿的按10个月计算给予一次性补助。三、委托拆迁费标准政府投资及公益性拆迁项目,委托拆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取;商业开发拆迁项目,由拆迁人与委托拆迁单位协商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2023-03-16
    465人看过
  • 本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2006)详解
    本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单位:元/m2建筑面积区域等级区域范围最低补偿单价价格补贴系数黄浦区2005年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3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A淮海东路-人民路-新开河路以北、至苏州河本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单位:元/m2建筑面积区域等级区域范围最低补偿单价价格补贴系数黄浦区2005年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3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A淮海东路-人民路-新开河路以北、至苏州河南岸地区10500元/m220%B陆家浜路以北至区域A以南地区8010元/m220%C区域B以南地区8450元/m220%卢湾区本规定自2004年3月23日起施行(2004年3月23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一徐家汇路、肇家浜路以北7550元/m2/二
    2023-07-02
    476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意见稿规定被征房屋补偿不得低于市价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补偿的部分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意见稿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还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的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2023-06-08
    393人看过
  • 无证房屋拆迁补偿金远低于有证房屋
    1、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远低于有证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不予赔偿。如果是没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物,如果当事人对赔偿不服,就不能签订赔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可以看出:“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因此,根据法律,无证建房是违法的。拆迁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对拆迁范围内涉及的房屋进行调查,综合考虑房屋建设年限、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规定、是否有遗漏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应的安置补偿方案部门。因为历史原因很常见,房屋开工建设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虽然没有合法的权属证明,但应该符合安置补偿标准,不应该区别对待。无证建筑不一定是违法建筑,拆迁方要分析具体情况,即使认定
    2023-05-31
    153人看过
  • 拆迁赔偿低于周边房价合理吗?
    一、拆迁赔偿低于周边房价合理吗?1、拆迁赔偿低于周边房价不一定合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二、拆迁房都没有房产证吗?1、并不是所有的拆迁房都没有房产证。关于拆迁安置房有没有房产证,需要看是
    2024-01-12
    350人看过
  • 房屋征收先拟定补偿价不能低于市场价
    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制定出台《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被列入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的一类项目。目前,该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房屋征收过程:引入人大监督机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尹林表示,《草案》中规定,如果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首先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由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在这个补偿方案中,必须包括:房屋征收目的和范围,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标准,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基本情况,签约期限等。《草案》还规定,因旧城区改建而征收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要经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同时还引入人大监督机制,规定因旧城区改建而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应当报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另外,补偿协议的签约比例不得低于80%,低于的征收决定予以撤回。市、县政府拿到补偿方案后,要征求意
    2023-06-08
    464人看过
  • 房屋拆迁土地市场价补偿可以么?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
    2023-03-02
    280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低,拆迁维权能否提高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低,拆迁维权能否提高补偿?是的,改善拆迁的方法如下:1。拆迁之初,被拆迁人必须注意收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包括:拆迁通知书、拆迁地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拆迁单位是谁、农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两份内部文件(拆迁计划书、拆迁计划书),拆迁方案及银行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其中,有两份内部文件需要提交政府进行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他们还需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的实施细则或办法。2。协商赔偿时,如有必要,应保留录音作为证据。拆迁通知发布后,拆迁公司发现被拆迁人协商的,被拆迁人应当要求其出具委托书,并要求其出示工作许可证和拆迁人员资格证书。因为拆迁很可能利用社会闲散人员来威胁拆迁。在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必要时做好记录,“这些话可以作为今后协商获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一些拆迁户没有固定的证据,难以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2023-05-31
    124人看过
  • 若要强制拆迁必须先补偿补偿金不得低于市价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从事建设活动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报房屋征收部门批准,并应当与房屋的所有权人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拆迁补偿协议。征收意见稿特别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关于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内容的规定,适用于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拆迁的活动。征收意见稿还强调,建设单位、受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拆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拆迁活动的监督管理。
    2023-04-23
    307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拟定补偿金额不低于市场价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5日在其网站全文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意见稿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意见稿明确,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023-06-05
    308人看过
  • 房屋拆迁时折价补偿款算买卖房屋吗
    折价补偿款不能算作是房屋买卖。折价补偿款具有补偿的性质,而房屋买卖则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二者不可能划等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哪些二手房不能过户?(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
    2023-04-02
    61人看过
  • 低价拆迁补偿是怎样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一、征地拆迁,空挂户无房户有补偿吗进行征地拆迁时如果空挂户是没有房屋的,由于空挂户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2023-06-24
    398人看过
  •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如果房屋拆迁补偿金过低怎么办
    1、房屋拆迁如何补偿?1城市居民私有房屋拆迁补偿办法。1以房换房。也就是说,拆迁人提供的房屋在位置、面积、质量、质量等方面与被拆迁房屋大致相当或者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发生所有权交换。房屋换成房屋后,拆迁人不再给予补偿,也不再安置其他房屋。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等的,受益人应当赔偿差额。(2)原房屋、原建筑物迁移,是指在城市规划部门划定的区域内,按照原房屋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原房屋、原建筑物进行迁移。被拆迁人也可以自行拆建房屋。被拆迁人将提供房屋建设用地,并补偿人工、材料和交通费用。异地重建房屋的产权属于被拆迁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搬迁重建(3)。拆除
    2023-05-31
    490人看过
  • 拆迁房屋补偿款会不会属于遗产
    一、拆迁房屋补偿款会不会属于遗产拆迁房屋补偿款属于遗产。拆迁房屋补偿款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土地、实施房屋拆迁行为时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属于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分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二、拆迁置换房屋会不会属于房屋交换进行房屋拆迁时,选择产权置换方式进行补偿的,不属于房屋交换,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人之间互换房屋的行为。而产权置换是补偿方式的一种。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
    2024-01-19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拆迁对于房屋的补偿有最低价格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2
      需要看当地的安置政策。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2)周转补偿费(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
    •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能低于原有价格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6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
    • 拆迁补偿按照房屋市场价定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30
      拆迁货币补偿能按市场价。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是指在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
    •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多少为低价安置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2
      《国有土地上》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规
    • 房屋拆迁补偿低,拆迁维权可以提高补偿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3
      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的维权手段例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是可以提高拆迁补偿的。被征收人应该了解清楚相关的法规,保留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等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