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回避都适用于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3:40:18 190 人看过

根据行政诉讼法回避适用于以下情况:

1、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2、如果本案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法律规定的必须回避的情况,当事人也可要求他们回避;

3、本案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或者与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时,必须回避;

4、如其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本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从而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也必须回避。

什么是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回避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以保证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对于经济仲裁中,仲裁员也需要进行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

2、回避对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回避对象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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