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负责职工借调期内的工伤事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8 21:14:19 244 人看过

一、谁来负责职工借调期内的工伤事故

职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原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劳动者因服从单位安排而改变劳动场所和服务对象,但仍执行原用人单位的任务。因此受伤的,原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 工伤保险赔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进行工伤保险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流程很重要,如果办理不好流程,那么很有可能就不能及时获得赔偿。

1.工伤保险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伤谁负责
    一、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伤谁负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同时,职工毕竟是在借调期间发生的工伤,原用人单位可以在借调前或事后与借入单位就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问题约定协议,当原用人单位承担了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借入单位给予补偿。《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做出如此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1)被借调职工的劳动关系在原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自然应当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等工伤保险责任。(2)被借调职工的工资、履历等与工伤保险有关的档案资料,一般应由原用人单位保管,并不在借调单位之间转移,借调单位对被借调职工的有关情况并不清楚。二、公司团建受伤,属于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在公司团建过程中受伤,能否
    2024-01-28
    208人看过
  • 工地工伤事故哪个来负责?
    一、工地工伤事故哪个来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2、此外,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二、交通事故负全责可否鉴定工伤1、
    2024-01-11
    268人看过
  • 谁来负责劳务工工伤期间的待遇?
    劳务工工伤期间的待遇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因为劳务工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建立的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如果实行的是承包经营制,工伤保险责任则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因此,具体的情况得根据当时的劳务派遣关系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的,总之,并不会影响到劳务工的所有合法权益。劳务工和合同工区别劳务工:劳务工与用工单位或个人签的是劳务合同,只需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就可以得到劳务报酬,用工单位无需为劳务工购买五险一金,或是提供工具、生产资料或办公环境。合同工:合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单位中的一员,接受单位的管理和支配,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
    2023-07-04
    57人看过
  • 职工工伤赔偿的支付责任应由谁来负责?
    职工工伤赔偿项目支付人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用人单位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还需要向工伤职工支付一定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参加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项目1、医疗费2、伙食补助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护理费5、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河南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的制定,是根据政府统计部门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制定出来的。根据这个标准,河南省的劳动者遭遇工伤在请求得到赔偿的时候,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
    2023-07-07
    222人看过
  • 谁负责被借调到其他用人单位受伤的职工
    如果被借调到其他用人单位的职工受伤,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两辆电动车相撞谁负责一方受伤一、两辆电动车相撞谁负责一方受伤1、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的,要报警由交警部门由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而后双方要协商进行处理,但由于双方都属于非机动车辆,就不存在保险赔偿的说法,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也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明确规定了非机动车在行驶时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如果属于一方电动车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则必须被认定为责任方,需要驾驶人员本人进行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
    2023-07-28
    111人看过
  • "谁来负责工伤赔偿"
    单位只对工伤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工伤就没责任了。不过要给于一定的养伤期限,正常发放工资。如果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了,单位要赔偿,不够等级也赔偿。职工不是工伤的,在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是不是工伤,谁说是才是?给读者诸君出个选择题:东莞某电子厂李某,任主管,曾因工作批评过保安张某,一天中午,张某见李某在工厂食堂吃饭,遂用铁棒将其打死。张某被判刑不在话下,问题是,李某在工厂食堂被打死,是不是工伤?是?还是不是?请回答。问题看上去很简单吧?但在两级劳动仲裁部门和两级法院,“是”和“不是”已经来回折腾几遍了———我们假定并愿意相信这只涉及法律上的技术问题,而不涉及其他(昨日广州日报)。电视剧《宰相刘罗锅》里有首歌是这样唱的:“故事里有好人也有坏人,故事里有好事也有坏事;故事里有多少是是非非,故
    2023-07-12
    168人看过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费由谁负责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4-05-02
    126人看过
  • 人事员工失职该由谁来负责
    可以由当事员工负责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4-21
    141人看过
  • 谁来负责建筑工地发生的事故?
    由雇佣人承担,具体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一个醉驾一个逆行发生事故谁负责逆行一般就可以直接定全责。但事故交警一般看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一般损失较大的,双方都有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会做慎重处理,可能会双方都担负一部分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2023-07-02
    132人看过
  • 谁来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由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23-05-01
    33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谁来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1、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法》第72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4-19
    445人看过
  • 谁来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工作
    一、谁来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工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交警主持调解,调解人员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之后分析各当事人的责任与过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调解达成一致后出具调解书。二、被车撞到要怎么赔偿被车撞到可以要求的赔偿如下:1.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赔偿项目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等。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何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
    2023-12-24
    374人看过
  • 工地事故责任谁来负?包工头有责任吗?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你或者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小包工头的工人受伤谁负责小包工头的工人受伤承担责任方需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1、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赔偿;2、如果不是工伤而是因为第
    2023-07-05
    59人看过
  • 谁来负责工伤认定的申请
    一、谁来负责工伤认定的申请一般应由单位来负责工伤认定的申请。单位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的三十日内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的,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依法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
    2023-08-03
    4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被借调到其他用人单位受伤的职工是谁来负责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劳动者由于服从单位安排而使自己的劳动场所及服务对象发生变化,但是仍然执行的是原用人单位的任务,若因此受到伤害仍应由原用人单位承当工伤保险责任。
    • 工地工伤事故谁来负责,法律怎么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24
      工地工伤事故由承包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 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来负责,工伤职工的负担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4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
    • 谁来负责工伤误工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工伤期间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月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 被借调期间职工的责任有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同时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也可以约定补偿办法。相关法律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