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地改建设用地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52:41 185 人看过

一、养殖用地改建设用地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养殖用地属于农用地范畴,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二、提出用地审批需要准备的材料

1、提交经所在地主管部门逐级签署审核意见的《申请表》或部门要求添置的其他表格各一式三份;

2、下列材料一套:

(1)项目批准文件;

(2)被占用或者征用养殖用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养殖用地可行性报告;

(4)与被占用或者征用养殖用地的单位签订的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养殖用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5)县级主管部门制订的其他措施文件。

三、审批流程

如果征收的是农用地,应当先行办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转用审批。一般情况下,征用和转用手续一并办理,但提醒大家,这并不意味着土地征收时可以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者用集体土地征收手续代替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如果超过征地批准权限,则需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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