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试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2:10:36 206 人看过

内容提示:

适用范围与解释

年薪的组成与提取

年薪的考核与管理

(一)适用范围与解释

1、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2、企业经营者是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经理(厂长)一人。

3、经营者年薪是指企业在一个年度内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经营者的全部收入。

(二)年薪的组成与提取

1、经营者年薪收入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

2、基薪按照本地区企业职工上年度统计年报平均工资水平和企业规模大小(企业规模按国家划分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的,由地方制定具体划分办法)确定。大型企业经营者的基薪可在本地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以内确定,中型企业可在3倍以内确定,小型企业可在2倍以内确定。

3、经营者风险收入与企业实现利润挂钩,经营者每年在完成核定的实现利润基数后,按核定的比例从超实现利润基数部分提取风险收入。

4、实现利润基数原则上按企业上年度实际完成数核定。对经济效益波动较大的,可按前两年或前三年的平均数核定。以后年度的实现利润基数,按上年完成数及当年经济形势等因素重新调整。

5、风险收入提取比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核定,分档提取。超过核定的实现利润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提取比例不超过6%;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份,提取比例不超过1.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提取比例不超过1%;超过1000万元以上部分,提取比例不超过0.5%。

(三)年薪的考核与管理

1、企业每年从经营者风险收入中提取50%作为风险基金存留在企业,存入经营者专户。风险基金余额在经济者离任时连同按银行同期同档利率计算的利息归还给经营者。

2、经营者未能完成核定的实现利润基数的,要给予企业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提取风险收入的同样比例计算,并在风险基金中扣除。风险基金不足以支持补偿数的,应在下年度的基薪中继续扣除,但每月扣除后的基薪余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营者离任时仍未能补足的,由其用自有资金或工资收入抵补。

3、经营者必须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国资企发[1994]98号)对其进行考核。对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值的经营者,可按规定提取风险收入;没有完成保值增值指标的,不得提取风险收入。

4、试点为亏损企业的可将减亏额视为效益增长额,并据此核定经营者风险收入。

5、经营者年薪方案由企业提出,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企业隶属关系报同级劳动、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其中,劳动部门核定经营者基薪;财政部门核定企业实现利润基数及风险收入提取比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

6、经营者基薪按月支付,风险收入在次年度由劳动部门会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查帐认可的数据审核同意后兑现。

7、经营者基薪在当年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风险收入在次年摊入企业成本费用。

8、经营者年薪收入依法照章纳税。

9、经营者按年薪制取得收入后,不得再获取企业内部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其他收入。经营者如任意或变相增加其他工资收入的,应责令其退回超收部分,并视其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0、经营者的社会保险、福利、住房等待遇按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1、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其他管理人员的工资及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分配形式由企业按照省政府粤府办[1995]35号文件规定自主决定,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12、试点企业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其董事长的年薪收入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会同劳动、财政、国资部门依据本办法考核、确定和兑现。

[详见广东省劳动厅、财政厅、国资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的通知(1995年4月12日粤劳薪[1995]38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马鞍山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审计暂行规定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文号:马政秘[2000]2号发布日期:2000-1-6执行日期:2000-1-6第一条为保证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正确实施,促进企业经营者严格履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审计是指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经济考核目标的审计。实施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审计可以与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相结合。第三条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实行先审计、后兑现原则。市劳动等审批部门应依据审计机关或社会审计组织提供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审批企业经营者年薪收入。第四条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审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组织实施。(一)市属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审计,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二)县、区属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审计,由县、区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三)企业经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审批部门同意,可以
    2023-04-24
    453人看过
  • 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期股激励试行办法
    内容提示:范围和原则实施主体和企业条件期股来源和持股数量购买期股的资金来源期股的权利、转让和兑现有关规定(一)范围和原则1.范围: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2.原则:(1)与企业效绩挂钩。(2)即期利益与预期利益相结合。(3)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二)实施主体和企业条件1.期股实施的主体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授权投资机构的董事长实施期股激励;授权投资机构负责对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实施期股激励,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未纳入授权经营的国有企业董事长的期股激励,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提出意见,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企业总经理的期股激励,由企业董事会负责实施,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2.实施期股激励的国有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产权清晰,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2)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完
    2023-06-10
    275人看过
  • 对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操作和管理
    年薪制是以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而浮动发放的一种薪金形式。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它一直因为缺乏一套适行有效的运作方法而姗姗来迟,呼之难出。因而,年薪制究竟应当如何正确操作,规范运作?这是当前值得研究、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规范运作。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既不同于年终奖,又不等于高收入,它客观要求经营者对企业所负责任、所担风险与享有报酬的一致。因此,实施年薪制的运作主要应考虑以下四条:一是将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报酬与其经营成果紧密挂钩,视其以年为周期的考核情况,予以奖励或惩罚;二是将经营者年薪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脱钩,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收入分配机制;三是将经营者个人应付的开支与企业应承担的开支分离,严格实行财务稽查制度;四是将企业经营者的年薪收入从政府行政控制下解脱出来,由行政控制向市场取向转变。使经营者收入向合理化、公开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制定标准。制定好企业经营者的年薪收入标准,
    2023-06-05
    488人看过
  • 实施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内容提示:试行范围问题年薪收入计算问题建立经营者风险保证金问题年薪的考核问题年薪的兑现问题申报和审批程序问题(一)试行范围问题符合川委办[2000]38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公司制企业,经政府劳动保障、经贸、财政部门同意,可试行经营者年薪制。为了更好地推动年薪制试行工作,决定选择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7户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名单附后)作为省上重点联系年薪制试行企业。请相关地区将本地的省上重点联系企业申报的年薪制试行方案、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试行方案以及实际执行的结果等,及时报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备案。(二)年薪收入计算问题计算基本年薪的职工平均工资的具体口径是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净资产收益率的公司净利润是指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对于享受了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应予以调整;公司净资产总额的具体口径是指平均净资产总额。(三)建立经营者风险保证金问题试行年薪制第一年,经营者应
    2023-06-10
    488人看过
  • 实施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难点及对策
    一、实施的难点及原因1.确定挂钩指标难。选择挂钩考核指标和指标基数的确定是实施年薪制的关键。首先在选择挂钩考核指标上,由于各种不同经济类型企业,有着不同的指标体系。因此,很难找到一个既能全面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又能适用于不同经济类型企业的通用指标,又不可能把所有的指标都挂起来。其次是在我国市场经济还没有真正建立市场机制发育不全的情况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企业效益稳定性差,因此,在挂钩考核指标基数的核定上也不易掌握,确定过高难以完成,影响经营者的收入,调动不了积极性,反之,则不合理。2.处理经营者的收入与职工工资收入差距的比例难。在确定经营者的年薪制收入时,若与企业职工年收入差距比例过大将会造成分配不公,影响干群关系;反之,造成“吃大锅饭”,不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有的企业从横向比较看经营者年薪收入与本地区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相对比较合理,但从纵向的行业比
    2023-04-06
    103人看过
  • 经营者年薪分配
    1.基本年薪。以上年度本市企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参考基准,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经营者的基本年薪,最高不得超过参考基准数的5倍;2.效益年薪。根据企业上年度完成的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综合计算,效益年薪最低为零。亏损企业的减亏额,在考核经营者业绩时可视同企业利润。3.股份期权。经企业出资人和股东大会同意,经营者在任期内按协定价格获取适当比例的本企业股份,收益延期兑现,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023-06-10
    214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试行意见》发给你们,请积极稳妥地组织好试点工作。今年,经营者年薪制试点以列入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的大型工业企业为主,其他行业由市主管委办选1-3户试点。试点单位名单由市各主管委办提出,经市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办公室和市劳动局批准后,由市各主管委办组织实施。如试点单位为区县属企业,则由市主管委办与有关区县共同组织实施,面上企业经营者收入仍按《关于改进完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的试行意见》【沪劳综发(95)44号】执行。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六日附件:关于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试行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列入本市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并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二、经营者的界定经营者指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负有责任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三、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应遵循的原
    2023-04-24
    172人看过
  • 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试行办法
    国务院(注解:从一九八三年起,实行利改税办法的企业,不再执行此办法。)一九七九年七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经委、人民银行又颁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改革企业管理体制文件试点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这两个文件试行以来,对发挥企业的主动性,促进企业关心生产、努力增加盈利,起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搞好试点工作,保证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面的利益,根据试点中各地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经全国计划会议讨论,对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办法修订如下:一、经过整顿,生产秩序和管理工作正常,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有盈利的国营工业企业,经过批准,可以按照本办法试行利润留成。二、把原规定的全额利润留成办法改为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的办法。企业当年利润高于上年利润的,其中:相等于上年利润的部分,按核定比例提取基数利润留成资金;比上年增长的利润部分,另按国家
    2023-06-09
    34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目前,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一些地方和企业对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即企业经营者平时按规定领取基本收入,年度结束后根据其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再确定其效益收入。对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对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800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本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日
    2023-04-24
    410人看过
  • 国营企业改制私营企业
    私营企业,补偿金,改制,国营企业,单位,病退国营企业改制私营企业国营企业改制私营企业,给工人补偿金的问题我1953年生人,我所在单位原是国有大型企业的一个车间,于2005年左右改制成为私营企业,当时原国企公司给我们这10几个正式职工每人一份的补偿金,这个补偿金一次性拨给现在的私营企业,钱并没有发给我们个人,私营企业的经理说等退休后或辞职后这个钱会给个人,我于今年9月份,刚办了病退(身体健康状况很不好),于10月底去公司要这个补偿金(大约5万元),但单位办公室主任直接拒绝了我,说是单位效益不好,现在没钱。请问我应该怎样来合理合法的要回属于我的钱呢?律师回复回答: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国营企业改制私营企业
    2023-06-09
    169人看过
  • 经营者年薪制——让人欢喜让人忧
    从1992年上海英雄金笔厂率先在全国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以来,到目前全国已有6700多家企业实行了年薪制,并有20多个省份出台了有关实施办法。几年来,社会各界对企业经营者年薪制颇为关注。究其原因,一是实行年薪制有利于实现经营者利益与职工利益相分离,加强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创造条件。二是实行年薪制能够强化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家队伍的形成。这样,年薪制理应受到企业经营者的欢迎,而实际情况又如何呢?年薪制不被看好遗憾的是,在不少地方,比如河南、浙江等省,年薪制不同程度地遭到了企业的冷落。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工资所的研究人员在考察中发现,即便效益较好的企业,一些厂长、经理推行年薪制的积极性并不高。据了解,目前各地实行年薪制的普遍做法是,规定能够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完成利润及税收指标的企业经营者,方可领到比本企业职工当年度平均工资高出3到6倍的年薪(包括基本年薪、
    2023-06-05
    457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中的经营者持股
    1.基本目的:(1)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先到位。(2)绑在一个战车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3)消除58岁现象。让经营者通过持股,加大了收入,免除了退休以后的窘迫现象和养老后顾之忧。人不在,股份在,利益常在。2.基本原则:(1)形成跳楼机制。要让经营者通过出资持股有风险压力。(2)考核兑现。给经营者确定考核目标,达到目标才能兑现。(3)开始走小步。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法规。(4)防止社会不平衡,员工不平衡。3.入股方式:(1)存量持股。持有的是原有企业股份,没有新的增加。如用控股地位或融资持股,叫做经营者收购。经营者收购是经营者持股的一种方式,要慎重。(2)增量持股。改制后,经营者持有的是新增的股份。(3)存量与增量相结合。4.持股的股权形式:(1)岗位股。原有股东拿出一部分股权,设置董事长、总经理岗股,与岗位挂钩,在岗则有,不在岗后没有,每年分红时兑现。(2)经营者的才能作价入股
    2023-08-17
    104人看过
  • 经营权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在探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人们似乎已失去了对经营权问题的热情,有的同志还认为现在只应关注企业所有权问题,谈论经营权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实际并非如此。经营权依然是解决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核心问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就必须强化企业经营权。经营权是我国法律特有的概念,虽然西方国家的法学家、经济学家论著中使用过这一概念,但没有成为法律概念。因此研究经营权的有关问题就必须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而不必拘泥于西方的一些法学、经济学理论。曾经有的同志认为经营权就是所有权或者相当于所有权,是从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此为经营权之物权说。这一主张影响最广,我国有关法规中也采纳了这一观点。但经营权并非物权、所有权,甚至不完全是财产权。我国法律法规中对经营权内容的界定已足以说明这一论断。经营权的法定内容除了财产权的内容外,还有大量的非财产权内容。如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劳动工资权等。而且,所有权的行使是无须经过政府批准的,
    2023-06-23
    338人看过
  • 中央国营邮电企业劳动计划体制改革试行办法
    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工资制度改革,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要求,充分发挥劳动计划在劳动管理中的综合调控作用,根据报经劳动部同意的邮电企业劳动计划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结合邮电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劳动计划体制改革要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为中心,以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邮电通信事业发展为目的,正确处理好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的关系,逐步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分级分类管理,企业自主用工、自主分配、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的运行机制。改革的具体目标是:把现行单一的以行政手段为主,按年度下达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指令性计划,改为以经济手段为主、采用相关经济指标调控的动态弹性计划,以实现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与邮电主要经济指标按比例协调增长,为最终建立起一套以间接调控和政策指导为主的指导性计划体制创造条件。二、改革的范围各省、自治区、
    2023-06-09
    87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国有企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4
      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的人员从事上述行为,则构成经营同类企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 国有企业经营者在企业经营方面所享有的权利为一定是私有企业经营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私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代表公司法人经营业务的权利。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所以说,所谓经营权是指企业的经营者掌握对企业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 管理权:现代经济理论的研究成果证明,管理权和所有权密不可分,所有权决定管理权。投资者依据公司章程就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投票表决进而对企业经营形成控制权力。合资企业各方
    • 私营企业经营机制制有什么类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约束机制是企业主动调整自身行为,使之适应各种约束条件(经济的、法律的等)的内在机制。换言之,它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自控能力。私营企业财产及其收益的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个人,具有完全独立的经济利益,独享收益、独担债务,从而形成最强烈、最直接的经济利益的约束和牵制,使私营企业对其经济行为进行审慎的自我调节。私营企业内在约束机制可区分为相联系的风险约束机制和预算约束机制。 第一,风险约束机制。它是以财产约束为
    • 某私营企业违法经营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1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某私营企业违法经营如下 以到当地国税或者上一级国税机关去举报,如果查证属实国税局还会给奖励的,而且国税局会为举报人保密的。如果确实不放心,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国税局举报。 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内部监督,不会检举违法行为的。想象一下,所谓内部监督,是企业内部的监督,也是代表股东的监督。如果检举企业的违法行为,股东权利势必受损。所以单位和个人是作为公众“检举违法会计行为”,是企业外
    • 强制营业执照经营行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3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各类评比、达标、升级、排序、认证和表彰等活动并收取费用;(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刊登广告、接受有偿新闻、征订出版物;(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提供会费、活动经费及其他赞助,参加商业保险;(四)要求企业接受指定培训、指定服务或者购买指定产品;(五)干涉企业合法用工自主权;(六)强制或者变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