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4、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职工不享受当年的休假的情况执行措施有: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6、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7、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8、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9、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不妨给带薪休假来点掌声
作者:司徒望
国务院法制办5日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授权新华社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新快报》昨日报道)。
这本是一个利好的消息,然而它并没有赢来舆论的一片叫好之声,相反,网络到处充斥的是各种担忧和质疑的声音。
显而易见,舆论的担忧与质疑并非是简单的“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的苛求,虽然说,早在1995年,《劳动法》第45条就规定,国家施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休假。或许,人们早就已经习惯在等待中逐渐麻木。对于这个“姗姗来迟的幸福”,舆论普遍担心的是,这个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落实?这个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否会再次迎来“赢者通吃”的局面?毕竟,姑且不论“黑砖窑案”中童工们的悲惨命运以及血汗工厂中那些苦苦挣扎的身影,单是《劳动法》规定的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都很难得到保证,以及即便是在中国社会价值排序中处于较高层次的人群,也频频出现自身合法劳动权益被侵犯以及过劳死等现实,用人单位不尊重人权、漠视法律早就屡见不鲜了——谁又敢奢望依靠国务院法制办的一纸规定来为职工们的休闲权落实呢?
事实上,每个人心里都非常清楚,权利并非是一种恩赐,如果靠政府的自上而下的立法所输出公平与正义显然是一种“权利假象”,舆论的担忧与质疑不过是基于目前劳工的弱势状态以及权利贫困所引发的焦灼和不安而已——当公民的基本权利都难以得到落实时,人们确实难以设想,职工们“享受带薪休假”的社会权利能够得到保障。
早在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就认定,“任何人都有休息、消闲的权利,尤其是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定期带薪休假的权利”。现在,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各国保障公民休闲权的一种国际惯例——当然,这一国际惯例承载的却是劳资双方百年斗争博弈的历史。
法律更多的是具有象征的意义。从字面上去确认职工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至少是可以被看做政府在这个方面立法配套方面的进步,虽然说权利走向纸面依然无法改变劳工的弱势,然而,同样的道理,在这个问题试图有一个“毕其功于一役”的结果显然不大现实。
毕竟我们应该看到,如果这次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这个征求意见稿真的是如同论者所说的是对日前黄金周存废讨论的善意回应,那么,我们就可以乐观地认为,无论政府是基于何种动机作出这种善意回应,这毕竟是民意在博弈中取得的新成果。
著名学者朱学勤先生曾说:“宁可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因此,我认为,对于类似的政府的善意回应,我们不妨静观其变,甚至适时给它来点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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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带薪的具体解释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7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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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相关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6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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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规定的相关情况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7带薪休假规定是为了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而制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