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的惩罚程度如何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2.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3.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本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371人看过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假药一种)处罚
423人看过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竞合
321人看过
-
有毒有害食品制造和销售的惩罚方式是什么?
316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惩罚力度如何?
230人看过
-
量刑幅度与有毒食品销售罪的危害程度有关吗?
443人看过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生产销售的食品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1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人体健康权利 2、客观要素,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有毒食品原料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解释的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义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7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
食品生产销售多少单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诉讼标准的规定(一)》公通【2008】第三十六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应当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或者含有此类药物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使用此类药物或者含有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刑法》第144条之规定,本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立案标准: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立案: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2.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定罪标准: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
-
销售有害食品罪有哪些惩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0销售有害食品罪有以下惩罚: 1、犯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