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虚假合同的有效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4 11:15:39 231 人看过

假合同,即是一种非法目的驱使下,合同缔结者中的一方或两方订立的,无法执行或完全没有执行意愿的合约。

在实际案件中,这种伪造合同通常呈现出如下几种形态:

首先,签署者可能会通过提供高额回扣作为诱导,来实现合约快速签订的愿望;

其次,为了达到欺瞒目的,签署人常常会在假的合同中允诺一系列空洞的优厚条件让对方信以为真;

第三点,被用来签订虚假合同的主体经常为无实证、无资产、无固定办公地点的“皮包”公司或者个体经营者;

再者说,这份假合同的部分条款设定可能极为严苛,足以使其无法执行下去;

另外,有时候还会看到异地签订的好处,即让合同的签署和履约远离原始现场,使事情看起来更为真实;

最后,涉及到的交易对象往往都是新面孔,没有建立过信任关系的对象。

还有就是,可能会借助各种各样的个人关系,比如亲戚朋友等与对方进行接触,以此来掩盖他们的错误行为,骗取对方的信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商场租赁合同如何认定虚假,合同欺诈的手段有哪些
    一、商场租赁合同如何认定虚假1、商场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存在欺诈行为签订合同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事实等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虚假签订合同。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二、合同欺诈的手段有哪些1.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2.货物
    2024-01-13
    201人看过
  • 如何认定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重大性
    虚假陈述的重大性要件是指可能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的虚假陈述行为才具有可赔偿性。重大性要件应采取股票实际波动标准为主、理性投资者决策标准为辅的判断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的内容具有重大性:(一)虚假陈述的内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二)虚假陈述的内容属于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要求披露的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事项;(三)虚假陈述的实施、揭露或者更正导致相关证券的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产生明显的变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形,被告提交证据足以证明虚假陈述并未导致相关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明显变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的内容不具有重大性。被告能够证明虚假陈述不具有重大性,并以此抗辩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律师补充:原告能够证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原告的投资决定与虚假陈述之间的交易因果关系成立
    2023-05-06
    322人看过
  • 虚假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合同中有一个基本的制度叫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有效。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是有附条件的:第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第三,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第四,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具备上述条件,即使买受人不知道该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仍然能够对抗该买受人。一、买卖不破租赁什么意思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我国《民法典》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规定较为笼统,并没有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的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缺乏对善意物权人和债权人的有效保护。然而,从我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却可以看出某种买卖不破租赁
    2023-03-14
    460人看过
  • 如何确认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有效性或无效性
    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必须遵守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款一般为有效条款。仲裁协议必须规定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明确表示请求仲裁的意思。在合同的仲裁条款中,通常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权在争议发生后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争议。本条未规定既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又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条款无效。第二,应该有仲裁事项。即申请仲裁。一般来说,有必要澄清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并申请仲裁。如果合同双方属于长期合作关系,在前一份合同完成前,双方签订一份有仲裁条款的新合同,且两份合同的履行有一定的交叉,会导致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有的属于仲裁管辖,有的属于诉讼管辖。因此,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会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不仅要仲裁,还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合同当事人在约定仲裁协议时,应将未约定仲裁方式的原合同纳入新的合同争议条款。第三,设立仲裁委员会。双方必须选定一个仲裁委员会,即选定的仲裁委
    2023-05-31
    430人看过
  • 旅游合同虚假宣传,如何认定违约金
    一、商家虚假宣传,该怎样承担违约金首先,旅游合同中有约定的应当从其约定,但是商家过度减轻自己的责任的格式条款与免责条款无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首先强调了责任加重原则,即“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赔偿受害消费者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责任加重原则是相对于普-通法律责任而言,其目的就是为为预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而,责任加重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产生特定的事实,而要承担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补偿或者惩罚的特殊义务,以预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目的。二、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加倍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
    2023-12-15
    70人看过
  • 如何判断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审视合同有效性的主要方法如下:(1)考察合同各方明示和默示的行为能力。(2)检查合同所规定的事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框架内的规范。(3)确认合同的签定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比如签订地点是否合规,盖章是否完整等等。(4)核实合同各方的合意是否是发自内心,而不是虚假意愿或欺诈的结果。此外,针对各类不同的合同类型,还需要注意区分不同种类合同的生效时间规则:(1)按照常规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自成立之刻起就具有约束力。(2)对于那些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必须经过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登记等程序后方能生效的合同而言,必须依从这些规定履行完相应手续方能产生效力。(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则应当待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即只在条件实现之时方能产生效果;而附生效期期限的合同则必须在规定的期限截止之后才能产生效力,在此之前无法强制执行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
    2024-08-20
    25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具有欺诈性质的合同?
    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反映在行为人要约或承诺过程中。要约邀请中的故意,不属于合同欺诈行为。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即要约或承诺表示的意思是虚假的信息,且在合同履行中未就虚假信息予以更正。3、相对人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的认识。4、相对人在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行为人订立、履行合同。5、行为人因欺诈成就合同获取了非法的、不正当的或若不实施欺诈不可实现的利益。如何正确认定盗窃罪?(一)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一般限于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二)盗窃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通讯设备或者上述设备上的重要零部件,足以使上述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以致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或结果的,应根据刑法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023-07-10
    137人看过
  • 合同是虚假的和有效的吗
    1、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第五十二条无效:1。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对社会和公共利益的损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虚假合同的表现形式。以高额回扣为诱饵为了达到顺利签订合同的目的,骗取对方的信任,犯罪分子往往遵循以小失大的原则,以高额回扣为诱饵,如金钱、汽车、房地产、股票、黄金首饰、,一些人甚至利用美容和提供不健康的娱乐服务来引诱另一方签订合同。在签订虚假合同时,欺诈方在条款上给予对方有利条件,如采购商品价格低、对方利润高、稀缺原材料供应有保障、产品销售有保障等,这些优惠条款的背后是诈骗钱财或掩盖另一个非法合同。合同主体多为“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就虚假合同数量而言,虚假合同主体多为无资金、无场所、无办公室的箱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他们采取各种手段制造经济实力强大的假象,相互引诱上当受骗。合同中很少有条
    2023-05-07
    82人看过
  • 虚假主体签订的合同效力是如何的?
    一、虚假主体签订的合同效力是如何的?在签订虚假合同的时候,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会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的虚假合同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合同是无效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一)伪造合同;(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
    2024-01-14
    318人看过
  • 虚假合同诈骗该如何界定
    满足以下构成要件就可以定性为合同诈骗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去可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为的目的。这里所说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既包括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单位或者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
    2024-04-25
    300人看过
  • 什么叫虚假诉讼?如何认定虚假诉讼?
    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虚假诉讼罪的犯罪构成:1。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违法;2、行为人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隐蔽;3、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取决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4、行为人追求侵占他人财产或者获得非法利益或者使他人受害的目的。虚假诉讼行为有什么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实践中需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一是虚假诉讼罪限于“无中生有型”虚假诉讼行为。《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刑法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2023-08-07
    112人看过
  • 无效合同债务如何认定,虚假债务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无效合同债务如何认定可以的。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通过欺骗、欺诈等的方式签订借贷合同,形成虚假债务的,借贷合同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虚假债务表现在哪些方面(1)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很多人都会说信任对方。(2)债权
    2024-01-16
    211人看过
  • 合同有效性认定存异议
    xx财险因保单合同有效性认定存异议而惹上了一场持续两年多的官司,至今悬而未决。不过,记者独家获悉,官司已有新进展,xx财险申请撤销与出险企业所签订的合同,6月14日被法院驳回。一旦保单合同被认定有效,意味着相关案件即将进入理赔环节,xx财险恐将面临超过800万元的索赔诉讼。这一保险理赔纠纷案发生在xx财险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新疆xx财险)与新疆xx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之间。据了解,新疆xx财险对xx公司指定的营业场所提供财产综合险,收取保费15243元,提供保额508万元,保单于2010年1月26日生效。就在保单生效一个月后,也就是当年2月下旬,一场雪灾导致xx公司的营业场所遭受损坏,新疆xx财险先后对出险现场进行查勘、定损。资料显示,当时xx公司的估损金额约312万元。然而,就在保险公司即将进入实质性理赔环节时,双方产生了分歧。新疆xx财险工作人员要求xx公司提供索赔
    2023-06-09
    212人看过
  • 应聘时求职者提供虚假证件的合同有效性
    劳动者应聘时提供虚假证件,用人单位疏于审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这样的劳动争议案件。宁波市某工厂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社会招聘焊接工程师,家住湖北荆州的严某得知这一信息后,即通过传真向工厂提供了自己的个人简历。严某在简历中填写的职称为焊接技师、焊接工程师。后严某应工厂要求到厂里面试,向工厂提供了自己的二级技师资格证书和浙江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双方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约定严某担任该工厂焊接工程师,合同期限为一年,月工资5000元,年收入原则上为84000元,每月社保补贴400元。其中月工资根据季度考核指标来兑现,年收入根据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来兑现。合同到期后,严某以工厂并未向自己足额发放每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后未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由,向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年薪为何没有达到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
    2023-06-05
    2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具备有效性的合同应当如何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2
      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合同即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法律上规定的虚假合同效力如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7
      法律上规定的虚假合同效力的规定是(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虚假合同如何认,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8
      虚假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有: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有效无效的如何认定合同有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7
      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必须首先确认合同是否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经有权人的特定行为或者一定的事实的发生才能确定合同的效力的合同。此类合同成立后往往欠缺某些有效条件,若后来此条件具备了,则转化为有效合同否则,也可能转化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合同,从而自始无效。 其次,确认合同是否无效,如果签订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
    • 如何看待虚假主体的合同效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在签订虚假合同的时候,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会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的虚假合同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