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该征求意见稿对价格垄断的种类和判定细则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反垄断法中有关反价格垄断部分更具操作性。
我国反垄断法刚满周岁。这部被誉为经济宪法的法律,与初生时的万众瞩目相比,在第一个周岁生日时却显得异常冷清。一个事实足以解释这种反差:反垄断法实施一年以来,迄今还没有一起成功地依据该法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案例。这一年,公众曾冀望民间反垄断第一案、保险业反垄断第一案、网络反垄断第一案等事件能万里挑一地成为反垄断经典,遗憾的是,这些具有轰动效应的所谓第一案大多不了了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作为一种法律体系,反垄断涉及市场、价格、资源诸多方面,而眼下还只有一部宏观性的反垄断法孤军作战,缺乏可操作性强、程序明确的配套法律。
而在一年之后公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则是对反垄断法的细化与配套,属于立法程序上的必然环节。此次率先由发改委牵头推出,部分原因是职能使然,更重要原因在于,物价牵动民生,百姓对商品价格最为敏感,价格垄断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往往最直接。这一年多来,公众对市场零垄断的执法现状颇多质疑,对感同身受的各种价格操控行为多有诟病,反垄断法要彰显威严,自然应该选择从反价格垄断入手。
客观而言,这份征求意见稿还是呈现出诸多亮点。它明确界定了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价格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对认定不公平的高价和不公平的低价指明了应当综合考虑的四大因素,严禁行业协会从事固定或者变更价格行为等。此外,最引人注目的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规定——这就意味着,公众最为关注的部分政府机关和组织、以及与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组织操控的价格垄断行为,也将从法理上纳入反价格垄断规定的整饬范畴。
公众之所以对滥用行政权力导致的价格垄断如此敏感,是因为此种价格垄断涉及面广,界定难,调查难,取证难,往往又与执法者在利益上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打击起来难度最大。譬如,今年3月发生的航空公司联合涨价行为,尽管国家发改委很快介入调查,但由于中航信与民航局之间欲说还休的关系,迄今尚无明朗结果。根本上说,反对行政性价格垄断,还得理顺行政权力的定价行为,撇清权力关联,调整利益结构,压缩职能部门独家贩卖或者为某些关联企业提供交易庇护的权力。
这份征求意见稿没有对行政权力滥用下的价格垄断避而不谈,显示了反价格垄断的决心,有助于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诚然,征求意见稿本身也有值得商榷之处,譬如文本依然晦涩艰深,执法者自由裁量权依然过大,类似于明显高于、不公平等关键概念未能交代清爽,实践起来或将继续犯难。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个积极信号,反垄断上迈进的每一步,都传递出我国市场经济迈向健康、理性、有序的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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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价格垄断规定》将根除两种价格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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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被反垄断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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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价格垄断是指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以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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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价格垄断规定全文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2反价格垄断规定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价格垄断行为,适用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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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垄断垄断与价格垄断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9价格垄断是指垄断制造商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中,一些企业占有很大的份额,不仅可以决定产量,还可以操纵产品价格),为了实现自身利益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以通过垄断价格行为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制止价格垄断暂行规定》所称价格垄断,是指经营者通过串通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格,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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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垄断行政处罚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6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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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怎么划分,垄断和价格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4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价格垄断: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或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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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答:《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一般不具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垄断协议不仅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决定,也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决定;时,还包括既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协议,但采取了步调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