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一种在诉讼程序中为保证当事人实体权利实现的保全措施。其作用主要包括保障被申请人的财产不会被转移、隐匿,有利于后续执行,以及在诉前保全案件中,通过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协调,大量案件得以达成诉前和解或即时清结。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当事人提出申请。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包括:申请、担保、裁定、解除、赔偿等环节。
财产保全的作用主要包括:
1.保障被申请人的财产不会被转移、隐匿,有利于后续执行;
2.在诉前保全案件中,通过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协调,大量案件得以达成诉前和解或即时清结。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申请。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的作用包括确保财产不被转移,结清欠款等作用。财产保全有一定的条件,申请财产保全有一定的流程。
申 请 财 产 保 全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人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即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2. 必须有明确的被保全财产或者被保全的权益,且该财产或权益具有可保全性;
3. 必须有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且双方不存在其他纠纷;
4. 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5.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证据,以证明被保全财产或权益的存在,或者证明申请人的权益受到被保全财产或权益的威胁。
若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财产保全申请,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总之,申请财产保全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保障当事人权益、防止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确保满足法定条件,包括明确的被保全财产或权益、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明确的证据等。若申请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及时执行。同时,申请人还需承担因申请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带来的损失赔偿责任。因此,申请财产保全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什么是财产保全?它有什么意义?
67人看过
-
什么是社会保障卡及它的作用有哪些
4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以及它的作用
402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什么?它的收费标准?
445人看过
-
什么是合作医疗以及它的缴费标准
200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函范文,有什么样的作用?
307人看过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
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吗,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及程序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7一、可以二、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诉
-
民事诉讼怎么保全财产,以及保护财产的申请条件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
-
财产保全协议有什么作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0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如下: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
什么是私有财产?它的法律保护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1-05-07“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样修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
-
财产保全担保的金额以及怎么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的标准是: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