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行政处罚罚款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17:31:06 199 人看过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应向当事人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决定书是在行政机关实施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时使用。

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要求

1.机构代码。要按照统一规定的机构代码印制或填写。

2.文书标题。由行政机关名称、文书名称组成,分两行写在文书首部中间位置。

3.文书编号。按照统一的编号规则填写。

4.当事人。要求确定处罚对象是个人或者单位后,相应写明处罚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全称。

5.违法地点。要求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

6.违法行为。根据

《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现场处罚的,应当是情节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有必要进行技术鉴定或进一步调查取证的违法行为。一般可以采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对违法行为具体内容的表述。

7.当事人违反的法律规范。要求写明违反法律规范的名称及具体条款,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法律规范名称要写全称,不能使用文号代替法律规范名称。

8.处罚的法律依据。要求写明处罚依据的法律规范名称及具体条款,一般是法律责任条款。

9.责令改正。责令改正有两种方式,

一是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二是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日期之前改正。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在相应的方框上打勾。

10.行政处罚的内容。要求分项写明处罚种类和数额。如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或罚款的,均应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罚款数额的填写应当使用中文大写。

11.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如要求当事人当场缴纳罚款的,

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如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并用中文大写数字写明该期限。

12.复议行政机关。应当写明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的名称。

13.诉讼法院。应当写明受理诉讼请求的法院名称。

14.行政机关印章。应当加盖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印章。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印章大多是事先已经加盖好的。

15.处罚日期。处罚日期即文书制作日期,填写处罚日期应当与发现违法行为的日期相一致。

16.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具体实施当场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本文书上签名或盖章。本文书可以由一名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声章。

17.签收人。由当事人当场签名或者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范围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何区别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一是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享有行政处分权。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享有行政处罚权。二是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即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三是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四是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
    2023-03-18
    159人看过
  • 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当场收缴罚款金额
    一、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的金额《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应当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一)当场处以20元以下罚款的;(二)对公民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以及其他原因,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这条规定完整体现了《行政处罚法》罚缴分离原则以及该原则的特别补充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一)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汇总了《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关于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罚款的3种情况,并作出了具体规定。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20元以下罚款
    2023-03-06
    29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当场的规定到底有哪些呢
    一、行政处罚当场的规定到底有哪些呢行政处罚当场作出的规定有:违法事实确凿,即不仅当场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而且证据充分,无需进一步调查证据,必须有法定依据,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即处罚较轻的案件。《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
    2023-04-24
    287人看过
  • 环境处罚行政诉讼管辖范围有哪些?
    环境处罚行政诉讼管辖范围:(一)、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限期治理、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根据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行政机关有权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非常广泛,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行政处罚不服都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2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另外,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环境事件时,相关的行政机关也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这些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三)、认为环境行政机关无理拒不发放有关执照、许可证或对于其申请拒绝给予答复的。如我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19条第2款规定:“负责核发林木
    2023-04-16
    361人看过
  • 超范围教学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超范围教学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非法办学会如何处罚?(一)、反违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1、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2、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1、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2、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
    2023-06-17
    2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金当场最高罚多少?
    我们生活当中肯定会有违反我们国家的法律或者规定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会有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就是对这样的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行政处罚往往是会处罚罚金的,罚金在其规定当中是有明确说明的。那么行政处罚罚金当场处罚最高是多少?《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交警比较特殊,可以当场处罚200元以下。具体规定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
    2024-01-31
    15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当面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当面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如下: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机关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合法;且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依法应对当事人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的。一、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期限所谓“起算日”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
    2023-04-04
    28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当场处罚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当场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如果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且处罚的力度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对行为人进行当场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行政处罚哪些情况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
    2024-01-25
    26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的当场处罚条件
    行政处罚可当场决定,条件为: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公民罚款不超过50元,对法人或组织罚款不超过1000元或警告。执法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填写编号的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包括: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此外,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因此,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及程序包括: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处罚程序与要求 行政处罚
    2024-01-05
    28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当事人不交罚款会有哪些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律师补充: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
    2023-05-06
    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适用范围涉及哪些对象
    一、行政处罚适用范围涉及哪些对象除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外,在第八十四条中明确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法行为也适用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二、行政处罚政审能过么行政处罚政审能过,行政处罚对公务员考试是没有影响的。公务员考试政审不需要开具无违法记录证明。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法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
    2023-07-04
    463人看过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包括哪些?
    可以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的决定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的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执法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等。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说明(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应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分类填写。(三)违法依据:写明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四)处罚依据:要求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一般是法律责任条款,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条款的不得处罚。(五)处罚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处罚只能做出警告、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应当用中文大写表述。(六)罚没款的收缴: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有:1、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
    2023-07-29
    81人看过
  • 行政处罚能当场收缴的标准是哪些
    一、行政处罚能当场收缴的标准是哪些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行政处罚没收物品处理程序是哪些行政处罚没收物品,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
    2024-01-11
    318人看过
  •  派出所罚款规定:行政处罚范围及程序
    这段内容讲述了派出所行政处罚罚款权限规定。根据罚款金额是某个倍数、幅度数额或是只规定了最高罚款数额的情况,规定了在不同情况下罚款的阶段划分和从轻或从重处罚的金额范围。派出所行政处罚罚款权限规定如下:1、如果罚款金额是某个倍数,则应在最高倍数和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或更多的阶段。通常情况下,一般处罚会按照中间阶段进行,而从轻处罚应低于中间阶段,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段。2、如果罚款金额是一个幅度数额,则应在最高金额和最低金额之间划分三个或更多的阶段。通常情况下,一般处罚会按照中间阶段进行,而从轻处罚应低于中间阶段,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段。3、如果只规定了最高罚款数额,而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则通常情况下,一般处罚会按照最高罚款数额的40%至60%进行确定,而从轻处罚会按照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进行确定。 罚 款 金 额 分 类 维 度 的 标 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2023-08-31
    96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现场罚款限额在什么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4-12
      行政处罚现场罚款限额如下:1、当场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为对公民50元及以下,对单位1000元及以下;2、道路交通对个人则为200元及以下;3、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法》对罚款当场收缴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7
      《行政处罚法》对罚款当场收缴的规定有: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罚款行政处罚多少要当场缴款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6
      治安案件都是当场缴的,办案单位收过钱会开据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让你签字,交通违章是自己去银行缴过期每天按大概是3%的滞纳金但不会超过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只能对哪些行使?范围都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关于行政处罚只能对的回答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
    • 全省行政处罚包括哪些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2
      行政处罚的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秩序,但不构成犯罪,不超过调查期限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