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诉讼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3:20:22 415 人看过

离婚赔偿诉讼的内容如下:

1、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

2、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范围;

3、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4、有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5、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时间和方式:

(1)原告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受理的范围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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