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权确认纠纷不能适用调解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物权确认之诉的适用范围
是针对物权方面的确权,可以提起诉讼。适用本案由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确认,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因此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的确认纠纷,多数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纠纷,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动产所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确认纠纷。所以房屋所有权的确权可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解决。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三、物权确认请求权有诉讼时效吗
物权确认请求权是不存在诉讼时效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随时向法院主张确认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确认股权纠纷能调解吗?
169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纠纷适用调解吗
491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纠纷适用调解吗
277人看过
-
确认合同效力能适用调解吗
118人看过
-
赡养纠纷适用调解吗
341人看过
-
合同效力纠纷不适用调解吗
117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土地确权纠纷能调解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9土地确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第二十四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 (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
法律确认遗产纠纷能调解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9第一,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第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谓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
-
什么是物权确认纠纷?物权确认纠纷案由是什么?具体适用什么范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9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同时,确认之诉是进行其他相关诉讼的前提,在诉讼标的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未得到确定前,其他相关诉讼无从进行。物权确认之诉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和担保物权确认之诉。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
-
确认呢合同效力能适用调解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确认合同效力不能调解生效。 确认合同效力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之诉不适用调解程序,所以确认合同效力不能生效调解,应由法院进行判决。不能调解的案件还有适用特别程序、监督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案件。
-
土地使用权纠纷能调解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3土地使用权纠纷,如属于承包土地纠纷,可以申请调解。其它土地使用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由人民政府处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